7月1日起全國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目前,國務院已正式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據了解,“證照分離”改革是在如何解決“準營難”背景下開展試點的,涉及眾多改革事項和部門。
3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副局長熊茂平介紹稱,“2015年以來,國務院選取116項和4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兩批在上海浦東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向全國復制推廣,2019年實現事項全覆蓋,在全國18個自貿試驗區開展改革試點,顯著降低了制度 *** 易成本,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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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經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共計523項,基本涵蓋了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1381個行業小類中的30%,改革事項涉及46個國務院相關部門。
1-5月全國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13.58萬戶
近年來,為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國務院把“證照分離”改革作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持續加以推進。對于“證照分離”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熊茂平表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激發了市場主體發展活力。通過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推動解決市場主體經營前“辦證多”、“辦證難”問題,企業辦事負擔降低,創新創業熱情得到釋放。上海、天津、廣東、廣西、重慶等五個自貿試驗區將地方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大幅壓減至5項以下,浙江取消了所有地方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2019年12月1日改革試點以來,全國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41.34萬戶,受惠于改革的有20.18萬戶,占比48.81%,實實在在為企業減輕了辦證負擔。今年1至5月,全國自貿試驗區新設企業13.58萬戶,同比增長60.52%,高出全國新設企業同期增長率30個百分點。
二是加快了 *** 職能轉變。“證照分離”改革看似 “小切口”,卻帶來了 *** 職能轉變的“大成效”,將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的便利送給企業,把事中事后監管的挑戰留給 *** 。改革明確了“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厘清了部門間的監管職責。有關地區和部門在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方面還進行了許多創新 探索 。如浙江省深化“互聯網+監管”模式,實現執法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結果公示等全流程閉環管理。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對35個領域的74個檢查事項實行部門聯合抽查,抽查企業205.87萬戶,占企業總數的4.71%。總體看,改革所及的行業和領域,沒有出現“一放就亂”的現象,市場秩序總體平穩有序。
三是優化了營商環境。“證照分離”改革以來,著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讓企業在公平、透明、便捷的環境中自主決策、創新發展。從試點情況看,一些高頻經營事項,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建筑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廣告發布登記等合計辦理量占五成以上,企業享受政策紅利效果明顯。第三方評估顯示,85%的被調查企業認為,改革后辦理許可證便利化程度較高。
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國務院辦公廳 *** 職能轉變辦公室、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負責人趙龍飛介紹稱,相比改革,本輪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之一,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此次改革將全覆蓋清單管理推向全國,具體事項實施分級管理。確保依法設定的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非禁即入”,企業可以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此做法有利于進一步明晰 *** 與企業的權責關系,落實企業經營自 *** ,對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以更大的力度實施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此次深化改革是歷次改革以來力度更大的一次,即全國直接取消的審批事項達68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37項,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也逐一確定了下放權限、精簡材料、壓減時限等一些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在這個基礎上,在自貿區又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試點取消審批14項,審批改為備案15項,實行告知承諾40項。這些改革舉措將在外資外貿、農業、工程建設、制造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減輕企業負擔。同時,文件還明確各地可以在權限范圍內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
第三,進一步加強了改革系統集成和系統配套。此次改革進一步梳理規范了企業經營范圍的登記管理,對一般經營范圍企業領照即可開展經營,對于經營范圍內有需要辦理許可類的事項,登記機關將在企業領照的時候明確告知,為企業辦證提供指引。同時,及時將企業登記信息推送到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納入監管。此外,還部署了全面推動企業證和照的電子化,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加強電子證照的歸集、共享和應用。今后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重復提供。
其中,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具體包括:制定完善電子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樣式,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并及時將電子證照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有關平臺;二是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方便企業隨時隨地使用;三是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實時更新、權威可靠的企業電子證照庫,實現通過企業名稱就可以方便查詢到名下所有的電子證照。
第四,把創新和加強監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此次改革部署嚴格落實“放管結合、并重”的要求,文件中對每一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都明確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并且要求各地區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改革方式,健全監管規則,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 *** ,明確具體事項的監管責任主體,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同時還要求登記機關與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及時掌握新設企業的情況,動態調整監管范圍,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江蘇省測繪資質管理實施辦法
江蘇省測繪資質管理辦理:
基本要求
1.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
2.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
3.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管理、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管理、涉密測繪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4.明確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流程和責任人,未經批準,涉密測繪成果不得帶離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5.涉密存儲介質專人管理,建立臺賬;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應粘貼密級標識;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介質不得接入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涉密 *** 與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之間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計算機外接端口封閉管理。
6.建立健全涉密測繪外業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實監管人員和保密責任,外業所用涉密計算機納入涉密單機進行管理。
7.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獲取、持有、提供、利用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江蘇省測繪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行業的管理,規范測繪市場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含軍事測繪單位從事民用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主管全省測繪工作,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省人民 *** 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同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測繪工作。
鄉(鎮)人民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志保護管理工作。第四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會同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省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規劃,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的規劃,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后,組織實施。
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專業測繪規劃,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后,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把本地區基礎測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基礎測繪的實施經費,由同級人民 *** 財政列支。第五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會同省土地管理部門編制本省地籍測繪規劃,并由省測繪管理機構按照規劃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第六條 本省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和省民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人民 *** 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鼓勵和支持測繪單位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提高測繪科學技術水平。第八條 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測繪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
測繪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秉公執法,不得濫用職權或越權執法。第二章 測繪資質管理第九條 省測繪管理機構負責本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管理工作。設區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初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管轄系統內的測繪單位,在本部門業務范圍內承擔測繪任務,其測繪資格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由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審查,并報省測繪管理機構備案。第十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企、事業法人或者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單位。
(二)與所承擔測繪項目相適應的,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相應數量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質量檢驗人員。
(四)健全的技術、質量和資料管理制度。
(五)測制的測繪成果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含部頒標準、專業標準)。第十一條 《測繪資格證書》分甲、乙、丙、丁四級。甲、乙級測繪資格的標準按照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丙、丁級測繪資格的標準,按照省測繪管理機構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格的,由省測繪管理機構初審,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評審、發證。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的,由所在設區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報省測繪管理機構評審、發證。第十三條 《測繪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期滿3個月前,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審查和換證工作。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省測繪管理機構組織設區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年檢。第十四條 測繪單位的主要技術力量、儀器設備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測繪資格等級或業務范圍的,應當向省測繪管理機構申報,重新辦理測繪資格審查手續。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變動,應當及時向證書批準單位備案。第十五條 測繪資格的審查收費,按照省財政、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第三章 測繪市場管理第十六條 凡列入國家、省基礎測繪計劃以及專業測繪計劃的年度測繪任務,由編制測繪計劃的部門在施測前一個月內將計劃安排書面告知省測繪管理機構和測繪項目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不再進行測繪任務登記。
測繪單位承接市場測繪項目,應當進行測繪任務登記。施測前由測繪單位根據下列限額分別到省測繪管理機構或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測繪任務登記,并報送技術設計書。
(一)省級限額
1.國家四等以上的三角(導線)、水準、重力測量,衛星大地測量。
2.以測繪為目的的航空攝影與遙感。
3.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4.100公里以上的線路管線測量。
5.大于以下面積的各類測繪項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面積(平方公里)10 20 30 50 100
6.編制1∶25000以及更小比例尺的地形圖,省、市級各種比例尺普通地圖、專題地圖和地圖集。
7.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工程的測繪項目。
(二)市級限額
1.5秒級平面控制測量,10公里以下的四等水準測量。
2.30公里至100公里的線路管線測量。
3.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
4.以下面積內的各類測繪項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面積(平方公里)3--10 5--20 10--30 25--50 20--100
5.編制縣(市)級各種比例尺普通地圖、專題地圖和地圖集。
6.市重點建設工程的測繪項目。
(三)縣級限額
1.10秒級平面控制測量。
2.5公里至30公里的線路管線測量。
3.以下面積內的各類測繪項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面積(平方公里)0.1--3 0.25--5 1--10 10--25
專業測繪的管理限額由省人民 *** 有關部門制定。
無錫市測繪管理條例(2016修正)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提高測繪公共服務保障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使用測繪成果及相關測繪管理工作,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縣級市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測繪管理體制,完善測繪管理職能,將基礎測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第四條 市、縣級市國土資源部門是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水利、市政和園林、建設等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鼓勵測繪行業協會發揮行業自律服務作用,促進測繪市場健康發展。
鼓勵社會力量依法投資本市測繪項目和地理信息產業,保障其合法權益。第六條 鼓勵使用先進測繪技術和設備,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的發展,推動測繪科技進步和創新。
對在測繪管理、科研及測繪基礎設施保護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二章 基礎測繪和其他測繪第七條 市、縣級市測繪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級基礎測繪。市、縣級基礎測繪包括:
(一)建立與更新本行政區域內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更新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設本行政區域內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立與維護數據庫;
(四)編制與更新本級行政區域圖;
(五)省測繪主管部門和市人民 *** 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第八條 市、縣級市測繪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上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九條 市、縣級市發展和改革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測繪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規劃以及當年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基礎測繪年度計劃。
基礎測繪項目由測繪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市、縣級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即時更新。第十條 市測繪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市地籍、權屬界址線測繪等規劃并組織實施。
城市規劃測繪,房產測繪,建設、水利和交通等領域的工程測量,由各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技術規范組織實施。
在本市建成區內鋪設各類地下管線、建設各類工程必須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及時進行地下管線測量、竣工測量;城鄉規劃、市政和園林、建設等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管線普查等基礎性工作,保障城市地下管線數據庫的完整性和現勢性。第十一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采用國家規定的測繪系統和測繪基準,或者經依法批準的地方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十二條 市、縣級市測繪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統一的地理信息基礎框架和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服務平臺,促進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開發應用。第十三條 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和生產應當符合統一的數據標準。
使用財政資金建立專業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當利用市、縣級市統一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服務平臺。第十四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測繪項目,發展和改革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同級測繪主管部門的意見;財政部門在審核未經立項的測繪項目、購置遙感影像資料或者進行測繪航空攝影的預算支出時,應當征求同級測繪主管部門的意見。測繪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
已有適宜測繪成果可供利用,不需進行測繪或者購置的,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避免重復投入。第三章 測繪市場第十五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項目的委托、承攬、技術咨詢服務或者測繪成果交易等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條例規定,遵循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
屬于 *** 采購范圍的測繪項目,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 采購法》及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市測繪主管部門受省測繪主管部門委托受理相應等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報省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非本市測繪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前,應當持有效的測繪資質證書等材料,向市或者縣級市測繪主管部門備案。
新的資質標準什么可以下來?具體要更改那些變化?
資質改革內容
進一步加大放權力度,除綜合資質外,全部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公路、鐵路、水運、民航、水利,通信等資質審批權限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施工資質。將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改為施工綜合資質,可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業務;保留12類施工總承包資質;將36類專業承包資質整合為14類;將勞務企業資質改為專業作業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綜合資質只設甲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專業承包資質和專業作業資質不分等級。改革后,施工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由138個壓減為40個,壓減71%。
工程勘察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4類專業資質及勘察勞務資質整合為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勘探測試等3類專業資質。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勘察資質類別和等級由26個壓減為7個,壓減73%。
工程設計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將21類行業資質整合為15類行業資質;將155類專業資質整合為13類專業資質;將8類專項資質改為6類通用專業資質,并取消環境工程專項資質的5個專項類別,整合為環境工程專業資質;保留3類事務所資質。綜合資質、事務所資質只設甲級,行業資質,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設計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95個壓減為72個,壓減82%。
工程監理資質。保留綜合資質,可承擔各類工程監理業務,規模不受限制;取消專業資質中的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農林工程資質,保留其余10類專業資質,取消事務所資質。綜合資盾只設甲級。專業資質等級壓減為甲、乙兩級。改革后,工程監理資質類別和等級由34個壓減為21個,壓減38%。
造價甲乙丙資質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