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的統計年報和年度報告有什么區別
區別在于:
統計年報是按統計數據來填列的
年度報告是按工商局備案的數據來填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規定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什么證件
根據《測繪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活動時,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
![](/zb_users/plugin/erx_Weixin/img/zzcm1.jpg)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第四十四條
測繪人員使用永久性測量標志,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并保證測量標志的完好。保管測量標志的人員應當查驗測量標志使用后的完好狀況。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測量標志的保護工作。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檢查、維護永久性測量標志。鄉級人民 *** 應當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志保護工作。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與《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明確規定了各個測繪資質申請評定的要求及注冊測繪師人數,要求達不到的測繪單位將有可能面臨資質被降低的風險。也就是說,這段期間甲級單位要想辦法補足注冊測繪師人數。
分布有序推進注冊測繪師簽字蓋章制度,并于2018年1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然后逐步推行注冊測繪師簽字蓋章制度。這些政策的實施,使企業對注冊測繪師越來越重視,注冊測繪師的職位待遇也將隨之大幅度的提高。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
長沙市人民 *** 令
(第95號)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已經2005年5月19日市第十二屆人民 *** 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長 譚仲池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長沙市人民 *** 關于公布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的決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市人民 *** 對市級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和實施項目進行了清理。市人民 *** 決定:市人民 *** 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共377項,由本決定公布的實施機關依法繼續實施。
市人民 *** 對市級行政許可項目實行目錄管理。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省 *** 規章設定、取消、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時,市直各有關實施機關應當在設定文件生效后30日內將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取消、調整情況報市人民 *** 法制辦備案,市人民 *** 定期對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進行調整。
本決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長沙市人民 *** 關于市級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結果的決定》(市 *** 第82號令)同時廢止。
附件:
長沙市市級行政許可實施項目目錄
序號行政許可項目名稱 實施機關
1、建設項目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范圍核準 市發改委
2、經濟適用房建設投資計劃核準 市發改委
3、重大和限制類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市發改委
4、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工程項目審核 市發改委
5、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審核 市經委
6、電工進網作業許可 市經委
7、國防交通工程設施改造、改變用途、報廢審批 市經委(市交通戰備辦)
8、占用國防交通控制用地、動用國防交通儲備物資審批 市經委(市交通戰備辦)
9、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
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并和變更名稱、層次、類別審批 市教育局
10、民辦學校聘任校長、變更舉辦者核準市教育局
11、教師資格認定市教育局
12、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網校審批 市教育局
13、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登記審查市科技局
1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市建委
15、村鎮建設項目(城市規劃區外)選址審批市建委
16、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市建委
17、民用槍支持槍許可市公安局
18、槍支運輸許可證核發 市公安局
19、機動車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放射性等危險
物品通行許可市公安局
20、外國人出入境許可(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21、外國人居留證核發市公安局
22、外國人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市公安局
23、因私護照核發或變更、加注(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24、 *** *** *** 審批市公安局
25、入出境通行證核發(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26、外國人準遷證核發市公安局
27、往來港澳通行證核發及簽注市公安局
28、內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證核發 市公安局
29、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簽發及簽注(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30、臺灣居民定居證核發 市公安局
3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核發及簽注(需省公安廳授權) 市公安局
32、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 *** 和消防安全審核市公安局
33、城市養犬審批市公安局
34、爆破作業審批市公安局
35、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及準購證核發 市公安局
36、印刷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37、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 市公安局
38、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市公安局
39、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40、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41、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市公安局
42、郵政局(所)安全防范設施設計審核及工程驗收 市公安局
43、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市公安局
44、邊境
浙江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2018修正)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應用與共享,滿足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生產、處理、匯交、保管、提供、獲取、利用、銷毀,以及質量監督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的領導,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鼓勵和支持測繪成果的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測繪成果的共享和交換制度以及運行機制。第四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全省依法匯交的測繪成果資料的接收、整理、保管,以及提供省級基礎測繪成果的服務等具體工作,由省測繪資料檔案機構承擔。
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成果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處理、匯交、保管、提供、獲取、利用、銷毀測繪成果,應當遵守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測繪成果的安全。第二章 質量管理第六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
測繪單位應當加強測繪成果質量管理,落實測繪成果質量檢驗、管理和責任制度,并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家投資完成的測繪成果,還應當按規定經測繪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測繪成果,不得提供使用。第七條 測繪單位完成的測繪成果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與標準。
測繪單位使用的測繪計量器具應當經法定計量器具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第八條 從事測繪質量檢驗業務的機構應當具有與其從事的測繪質量檢驗業務相適應的測繪資質。
從事測繪質量檢驗業務的機構向社會開展測繪質量檢驗服務的,還應當依法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計量認證合格。第三章 匯交與保管第九條 測繪項目出資人或者承擔國家投資的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在測繪項目測繪成果檢驗合格后3個月內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接收本行政區域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
省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市、縣(市、區)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委托的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和目錄。非財政資金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目錄及相關說明。
測繪成果的副本和目錄實行無償匯交。第十條 應當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包括:
(一)等級以上天文測量、三角測量、水準測量、衛星大地測量、重力測量獲取的數據和圖件;
(二)以測繪為目的的航空攝影數據、影像等資料,以及獲取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
(三)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四)地籍圖測繪、房產圖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獲取的數據和圖件;
(五)工程測量中的控制網測量成果和地形圖;
(六)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和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的地理信息數據及有關資料;
(七)城市及區域性地面沉降監測測繪成果資料;
(八)公開出版的地圖;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測繪成果資料。第十一條 接收測繪成果資料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在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時,出具匯交憑證。
市、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省測繪資料檔案機構移交測繪成果資料。具體辦法由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制定。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每年編制全省測繪成果資料的目錄,實行動態更新,向社會公布。第十二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與中方合資、合作,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完成的測繪成果,中方部門或者單位在向國務院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時,應當將匯交情況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