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對測繪工作的管理,保障測繪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或者涉及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測繪工作實行城鄉統一管理和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省人民 *** 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省的測繪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部門的測繪工作。
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 *** 和地區行政公署以及縣級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市、州、地、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對遵守測繪法律、法規,在測繪工作和測繪科學技術研究以及保護測量標志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 *** 或者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測繪規劃及其實施第五條 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省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計劃,作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組成部分,按照有關規定經省人民 *** 批準,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組織實施。
市、州、地、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地區測繪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制定限額以下基礎測繪和其他重要測繪項目的計劃,作為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組成部分,按照有關規定經同級人民 *** 批準,報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組織實施。第六條 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部門專業測繪規劃,報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七條 以測繪為目的需要進行航空攝影或者遙感測繪的,應當報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采取措施保證基礎測繪規劃的實施,并根據財力狀況,增加對基礎測繪的投入。第三章 測繪資格認證及任務登記第九條 凡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和個體測繪業者,應當具備國家和省規定的資質條件,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第十條 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zb_users/plugin/erx_Weixin/img/zzcm1.jpg)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當向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申請乙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當向市、州、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后,報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申請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和個體測繪業者,應當向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后,逐級上報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十一條 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體測繪業者,應當憑測繪資格證書依法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手續,領取有關證照。第十二條 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管轄系統內的單位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測繪任務,由該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測繪資格審查;承擔本部門以外的測繪任務的,必須符合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第十三條 省外來本省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必須持有甲、乙級測繪資格證書,到測繪項目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驗證備案后,方可進行測繪活動。第十四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和個體測繪業者,應當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測繪業務范圍承擔測繪任務。
測繪人員進行測繪時,應當持有測繪工作證件。第十五條 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和個體測繪業務者,施測前應當按照規定到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州、地、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測繪任務登記。
列入全國基礎測繪規劃、專業測繪規劃的測繪任務,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接到規劃編制部門的任務安排通知后,即可進行,不再另行登記。第四章 測繪技術質量管理第十六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采用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測繪技術標準。第十七條 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大型建設項目需要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向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省人民 *** 批準,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第十八條 下列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必須經省國土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三、四等大地測量;
(二)比例尺1:5000、測區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1:10000、測區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小于1:25000(含1:25000)、測區面積400平方公里以上的地形圖。
四等以下大地測量和比例尺大于1:5000地形圖的技術設計書,由市、州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測繪資質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測繪資質申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4.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二、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
納證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4.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6.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7.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測繪資質申報流程
1.系統注冊
2.測繪資質申請
3.受理決定
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4.準予決定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擬準行政許可,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準予行政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發證。
6.領取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和測繪資格管理有哪些異同?
先看看測繪資質的標準對比的話就可以出來了
一、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
1.大地測量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網位置數據服務是指通過若干全球導航衛星系統連續運行基準站、數據中心及數據通信 *** 等組成的系統提供位置數據服務的活動。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包括北斗衛星導航系統、GPS、GLONASS、GALILEO等。
2.測繪航空攝影
一般航攝包含膠片航空攝影、數碼航空攝影、機載激光掃描、機載SAR成像。
3.攝影測量與遙感
從事高分辨率衛星影像處理與提供的單位,應當取得攝影測量與遙感內業專業子項的測繪資質。
4.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地面移動測量是指利用集成在地面移動載具上的多種傳感器,在移動狀態下采集各種實景地理空間信息及數據后處理的活動。
5.工程測量
(1)規劃測量包含城鄉規劃定線測量、城鄉用地測量、規劃檢測測量、日照測量。
(2)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包含精密工程測量、變形(沉降)觀測、形變測量。
(3)線路與橋隧測量包含線路工程測量、橋梁測量、隧道測量。
6.海洋測繪
(1)在內陸江河湖泊等水域從事海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海洋測繪專業范圍的相應專業子項。
(2)海洋工程測量包含底質測量、浮泥測量、淺地層剖面測量、水下管線測量、港口與航道工程測量。
7.互聯網地圖服務
(1)互聯網地圖服務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傳標注、地圖數據庫開發三項內容。通過無線互聯 *** 調用的地圖也屬于互聯網地圖服務范疇。
(2)地理位置定位是指將空間坐標與互聯網地圖相應位置進行匹配,并進行地圖可視化表達的服務。
(3)地理信息上傳標注是指允許用戶在互聯網地圖上填寫其感興趣的信息并與他人分享的服務模式。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稱、地址、分類、屬性、影像、評論等。
(4)地圖數據庫開發是指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開發互聯網地圖數據庫和有關服務功能,供使用者調用、開發。從功能上包括但不限于地圖顯示、地圖標繪、地圖搜索、公交換乘、行車路線、地理編碼、逆地理編碼等地圖服務,從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API、Web Service、SDK等各種類型的地圖接口調用服務。
二、儀器設備
1.大地測量
(1)天文測量設備:標稱精度優于0.52的天文經緯儀或者全站儀。
(2)基線測量設備:用于基線測量的基線尺,其標稱精度應當優于1/100萬,24m長度基線尺不少于6根。
2.測繪航空攝影
(1)航攝儀及其他傳感器:包括框幅式數字航攝儀(像幅不小于7000×11000),推掃式數字航攝儀、機載激光掃描儀、機載SAR。
(2)IMU/DGPS系統:IMU是指慣性測量裝置,DGPS是指差分GPS設備。
(3)無人飛行器系統:每套含飛行平臺2架、飛控系統2套、測控地面站1套、相機2臺(像幅不小于5600×3700)。
(4)多鏡頭多角度傾斜攝影測量系統:具備IMU/DGPS系統,具備5個以上鏡頭且每個鏡頭像幅不小于5600×3700。
3.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地面移動測量系統:是指將多種傳感器集成在車載平臺上,沿道路快速精確采集多元地理信息數據,并在內業環境中生產成圖的快速多源數據采集和處理系統。GNSS是指接收全球導航衛星系統信號以確定地面空間位置的儀器,INS是指慣性導航系統,LiDAR是指激光雷達,影像獲取設備是指立體相機、全景相機等用于地面移動測量的影像采集設備。
三、軟件
1.測繪航空攝影
多角度傾斜攝影真三維處理系統:能夠處理傾斜航攝獲取的多源數據,快速自動生成真三維數據的系統。
2.攝影測量與遙感
(1)全數字攝影測量系統:從影像獲取到過程數據處理、成果輸出,均采用數字化形式進行的攝影測量系統。
(2)遙感圖像處理系統:能夠對遙感圖像信息進行數字化、復原、幾何校正、增強、統計分析、信息提出、分類、識別等圖像加工的系統。
3.地理信息系統工程
(1)地理信息處理軟件:用于處理和分析地理信息的軟件。
(2)地理信息系統平臺軟件:用于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的基礎軟件,具備地理信息的獲取、存儲、編輯、處理、分析和顯示等功能,并可支持軟件定制開發。
4.互聯網地圖服務
獨立地圖引擎:部署于服務器上,能夠向用戶提供地圖顯示、空間搜索、上傳標注、接口調用等服務的軟件系統。
測繪資格管理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為部門規章,是國家測繪局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的規定,共有32條,自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所以兩者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