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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
1、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社會化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二)將《黑龍江省測量標志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一款修改為:“測量標志保管單位因機構變動等原因不能承擔責任時,應當告知委托保管的測繪單位,測繪單位另行委托其他單位保管。
3、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省測繪局負責全省測繪任務登記工作。
4、(二十五)修改《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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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撤銷和注銷的情形
1、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撤銷和注銷的情形有: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做出準予許可。超越法定資質許可。違反資質審批程序作出準予。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依法可以撤銷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2、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應當予以撤銷。
3、\x0d\x0a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4、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5、第八條 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實行年檢制度,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不得繼續承接工程勘察設計業務,并由省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低資質等級或注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
6、之一條 為加強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根據《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結合文物保護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有頒發測繪資質證書部門決定的行政處罰包括
法律分析:只有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或者說只有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才能實施降低測繪資質等級、暫扣測繪資質證書、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
根據《測繪法》(2017年修訂版)第六十三條規定,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的,要依法責令測繪單位補測或者重測;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規定的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