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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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大地測量(含衛星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圖編制、地籍測繪、房產測量、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以及軍事測繪單位從事非軍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負責測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全省測繪工作。
市(行署)、縣(市)人民 *** 負責管理測繪工作的行政部門(以下稱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
省農墾總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系統有關的測繪工作,并接受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經費納入本級 *** 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更新周期,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更新。第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建設、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以及房產測量活動實施測量技術規范的監督。第六條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設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涉外測繪項目應當采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第七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全省測繪資質審查、發放測繪資質證書和監督管理工作。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取得測繪資質或者執業資格和測繪作業證件。第八條 測繪單位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 和借用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單位分立、合并或者終止測繪業務,應當在分立、合并、終止后三十日內將測繪資質證書交回頒發證書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九條 三十萬元以上的測繪項目應當實行招投標,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測繪項目除外。第十條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將測繪項目發包給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承包。測繪項目發包單位不得低于測繪成本價格發包。第十一條 測繪項目不得轉包。
經測繪項目發包單位同意的測繪項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經承擔分包項目的單位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二條 測繪單位在實施測繪項目前,應當向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受理測繪項目登記的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測繪項目登記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建立專題地理信息系統或者區域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第十三條 國家和省投資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無償匯交副本,非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匯交目錄。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的單位出具憑證,并在三十日內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第十四條 外國組織或者個人經批準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與我國有關部門、單位合資或者合作完成的測繪成果,中方合資或者合作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全部測繪成果副本,并應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測繪成果目錄。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測繪成果。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財政部門在對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建設工程測繪項目批準立項前,應當征求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有適宜使用的測繪成果,應當充分予以利用。第十六條 除國家規定無償提供使用的測繪成果外,測繪成果實行有償使用。測繪成果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與測繪成果保管單位簽訂使用協議。第十七條 生產、存儲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基地或者場所,周邊五十米范圍內不得建造可能影響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第十八條 測繪單位應當接受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任何單位不得提供未經質量檢查驗收或者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第十九條 編制、出版地圖,應當選用當時最新資料作為編制基礎,并根據地形、地物變化情況及時進行補充和更新。地圖內容的表示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哈爾濱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勘察(以下簡稱勘察)和建設工程設計(以下簡稱設計)管理,規范勘察、設計行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勘察、設計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黑龍江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勘察、設計活動以及實施勘察、設計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勘察,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通過對地形、地質、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及綜合分析評定,查明建設場地和有關范圍內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資料及其相關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設計,是指依據工程建設目標,運用工程技術和經濟 *** ,對建設工程的工藝、土木、建筑、公用、環境等系統進行綜合策劃、論證,編制建設所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相關的活動。第四條 勘察、設計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貫徹保護環境、節約用地、節省投資、節省能源的原則。第五條 鼓勵勘察、設計單位在勘察、設計中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和新型材料。第六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實施本辦法。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從業資格第七條 設立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領取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依照法定程序批準設立機構的文件;
(二)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三)有與其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執業資格注冊人員;
(四)有符合規定的固定工作場所和技術裝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 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以承擔建設工程的類別、規模和復雜程度,分為若干專業和甲、乙、丙、丁四個等級。第九條 省直、市屬單位申請工程勘察和建筑工程設計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省直和市屬單位申請勘察、設計丙、丁級資質或者專項工程設計乙、丙級資質,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本條一、二款以外的勘察、設計資質和測繪資質的審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憑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勘察、設計業務。取得勘察、設計資質證書但未經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注冊登記的,只能承擔本單位內與其資質相符的勘察、設計業務。第十一條 取得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按照規定可以承接與其資質等級確定的業務范圍相應的工程咨詢、技術服務業務。
取得建筑設計資質的單位,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的建筑裝飾設計業務。第十二條 勘察、設計單位取得正式資質證書滿2年并達到高一級資質條件的,方可申請升級。申請升級的程序,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資質證書實行年度檢驗制度。未經年度檢驗或者年度檢驗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申請資質等級。在沒有新的資質等級之前,不得從事勘察、設計活動。第十四條 勘察、設計單位連續2年未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由原資質審批部門收回資質證書和有關證件。確需重新開展勘察、設計業務的,可以重新申報。第十五條 勘察、設計單位承擔的勘察、設計項目,應當符合其資質等級。第十六條 本市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人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憑下列材料在每年3月底前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人手續:
(一)《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或者《專項工程設計證書》;
(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
(三)勘察、設計人員名單及執業資格證明材料;
(四)公章、圖簽、出圖專用章、注冊人員執業專用章印模。第十七條 外地勘察、設計單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應當持所在地市(行署)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跨地區手續,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批準進入手續。第十八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的勘察、設計單位,按照下列規定認定:
(一)經審查合格的,準予按其資質等級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二)技術力量、技術裝備與其資質等級不符的,準予其按實有技術力量、技術裝備承擔勘察、設計業務;
(三)經審查手續不完備或者不具備更低資質等級要求的,不予批準進入本市勘察、設計市場承接勘察、設計業務。
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改革方案也是歷史上首次經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改革整體呈現出“層級高、主動性強、力度大”的特點。這次測繪資質改革堅持“改革創新、連續穩定、強化安全”的原則,重點從減少 *** 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減輕企業負擔、強化地理信息安全等方面進行了改革,新政策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壓減資質類別等級。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5%。
二是下放大部分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權限。此次改革后,自然資源部只保留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其余9個專業類別的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至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三是優化審批流程。在審批程序上,引入公開申請信息、第三方機構技術性審查、必要時實地核查或專家評議、審批機關內部會審等方式,以監督制約審批權力,更好保障申請材料真實性。同時,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
拓展資料:四是合理降低準入門檻。
之一,取消辦公場所、地圖安全審校人員、無人機操控技術人員等沒有法定依據的前置考核條件。
第二,突出測繪資質專業性,對測繪專業技術人員重新明確結構,降低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之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哈爾濱西華院是什么
哈爾濱西華院是位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一所高等學府,是一所以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大學。學校坐落于哈爾濱市素有“東北林城”之稱的綠色生態城市中,擁有環境優美、建筑美觀、設施完善的校園。
哈爾濱西華院,前身為哈爾濱職業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綜合性全日制本科院校,歷史悠久,現有本科專業50余個,其中一級學科本科專業10個,擁有博士研究生畢業學位授予權,并于2013年獲得教育部批準設立碩士研究生畢業學位授予權。學校擁有計算機、電子、自動化、外語、師范、經濟、管理等學科門類齊全,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3萬余人,其中本科生2萬余人。
學校秉承“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以人為本,貫徹科學發展觀”的辦學理念,圍繞“培養應用型人才,建設社會實用性高的高等學府”的辦學宗旨,致力于建設世界一流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學校秉承“興文、寬容、和諧、求是”的校訓,努力建設學術氛圍濃厚、學風清正、教學質量高起、科研成果突出的現代高等學府。
盤點投標備忘錄及典型廢標項,值得收藏
今天您投標了嗎?今天您加班了嗎?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投標季,投標部的同事開始忙碌起來,投標文件繁雜,一不小心就會出錯,審核工作需要有條理,有步驟。
小編簡單總結了投標備忘錄及典型廢標項,供參考查驗,希望大家投標必中。
投標流程備忘錄1、投標前考察;
2、投標準備——報名、招標文件購買、資質文件準備;
3、組織投標工作:編制投標分工計劃;
4、匯總數據,研究決定最終投標策略;
5、根據招標文件變化,更新投標資料,補充更新商務標、技術標內容;
6、跟進投標保證金及保證金的收回;
7、投標文件審核校對,封標;
8、投標時間地點確認,準備投標。
典型廢標項1、資質錯誤
①法人變更而營業執照未及時變更;
②資質及營業執照的法人名與標書中法人名字不一致(錯別字);
③未響應招標文件對增項資質的特別要求;
④未響應招標文件對雙資質的要求;
⑤未按照要求提供資質;
例:投標文件正副本內資質均為彩色清晰掃描件。
2、安全證錯誤
①安全類證書未年審或過期;
②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證件等級(B證、C證)不符合要求等。
3、業績錯誤
①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同類項目業績;
②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數量、合同額、驗收文件不滿足要求;
③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項目經理業績——工程類型和數量不滿足要求。
4、授權書錯誤
①日期錯誤——授權書的簽署日期、公證書的日期、投標函簽署日期(或開標的日期)三者之間的關系不符合邏輯性;
投標人員未核對打印的日期。出現2月30日等常識性錯誤;
年份錯誤;授權委托書日期在開標日期相后等;
②被授權人的簽字錯誤。商務及技術文件上簽字的授權 *** 人姓名與財務文件的授權 *** 人名字不一致。
5、公證書錯誤
①未按規定提供公證書原件,彩印件,復印件及蓋章復印件;
②未按規定在投標文件的副本中附公證書的彩印件;
③未按規定單獨遞交公證書等。
6、財務數據、保證金、質量保障金錯誤
財務數據:
①聯合體的從單位沒有提供財務報表;
②近3年或者某一年的流動比率小于1而被廢標。
③財務報表確實或提供年份錯誤。
保證金:
①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匯出,多匯或少匯;
②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彩色銀行回單掃描件;
③銀行回單掃描件不清晰;
④使用其他項目的匯款憑證。
質量保障金:
①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寫百分比數字,或沒有百分比符號;
②未仔細閱讀招標文件要求,填寫錯誤限額;
③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寫格式,百分比號寫成千分比號。
7、商務文件錯誤
①商務標與技術標內項目經理不符;
②職稱——不滿足要求或低于招標文件要求;
③業績——數量或業績類型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④施工人員——數量或證書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⑤未按照招標要求,項目經理(主要項目負責人)同時實施其他項目;
⑥備選項目經理、總監無相應業績或證件不全;
⑦年齡——不符合評標辦法資格審查中關于人員年齡的要求而被廢標。
8、技術文件錯誤
①技術文件中出現常識性錯誤;
②在格式調整時刪減了必要的部分,或增加了與項目不相干的部分;
③未注明或提供錯誤的工程質量、安全、售后、工期目標等重要內容;例如:工期長于招標文件要求;沒有繪制進度圖或沒有按照要求繪制進度圖;
④未響應招標文件中“強制性規定”的相關要求;
⑤相關產品不符合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要求;
9、格式錯誤
①頁碼錯誤——招標文件規定目錄不得編頁碼而編寫頁碼的;頁碼不連續或跳頁;要求編寫目錄而未編寫的;
②頁碼標注于頁面底端居中位置,正文標題及內容的首行頂格的;
③未使用招標人統一提供的封面,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格式的封面打印裝訂的;
④字體字號、標題層次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⑤簽字錯誤——未按規定手簽或使用印章或電子版簽名代替;只簽商務標未簽技術標。
10、報價錯誤
①未按招標文件規定限價報價;
②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費率計取監理費用;
③報價函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格式填寫;
④未在報價函上填寫投標報價,或大小寫均錯誤;
⑤唱標函與投標函中的報價不一致;
⑥投標報價修正后超過招標的控制價上限;
⑦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監理費用,招標文件明確規定了不得低于投標報價的10%,未按照規定取值而被廢標;
⑧施工單位投標報價的編制人、審核人的資格、簽字齊全性,工程量與招標文件的不一致性問題而被廢標;
⑨報價定額套用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的施工方案一致。
11、其他錯誤
①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訴訟及仲裁情況表》;
②社保繳費證明——時間不符,未蓋章,資料模糊不清,偽造;
③信用查詢平臺查詢——查無此人等;
④行賄犯罪記錄查詢——法定代表人工程師、專職安全員的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函等;
⑤投標聯合體——未按規定提交聯合投標協議;投標保證金;聯合體牽頭人財務報表;未附融資承諾函等,如未提供均可能被廢標。
12、審核、修改、打印復印、簽字蓋章錯誤
①標書內人員名稱錯誤,同音不同字;
②未逐頁蓋章簽字,臨時換頁時未及時蓋章簽字;
③正副本內容不一致。
13、裝訂、包裝、密封、U盤方面的錯誤
①未按照標書要求,使用正反面復印;總頁數超過200頁;無封面,無扉 頁,無脊背;未使用A4紙裝訂后膠裝成冊;出現散頁、重頁、掉頁、采 用活頁夾,都視為廢標;
②提供U盤——標注錯誤;未確認U盤內文件,提供空U盤;分裝袋錯誤;未能正常讀取內容,未按照標書要求電子文件為wrod2003格式,表格采 用Excel2003格式;而投標人使用了2010等版本而被廢標。
14、標書遞交及開標錯誤
①送標地點錯誤——由于之一次和第二次開標地點不一致,投標書沒有按時送達指定開標地點;
②送標時間錯誤;
③送標指定人未參加——招標文件規定法定代表人或擬任項目經理、總監必須參加開標會議而未參加的,或參加而沒有提供身份證原件的;
④拒絕澄清標書內存在的錯誤;
⑤公示期間有投訴且被核實屬實而被取消中標資格;或者主動放棄中標機會減少風險;或者不能按時、足額辦理履約保函而取消簽約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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