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 *** 令
(第6號)
《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業經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省人民 *** 第十六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省長 張左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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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8日
^^黑龍江省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的通知》(國發[2003]23號)要求,省人民 *** 決定,保留104項省 *** 規章涉及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取消64項省 *** 規章涉及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一、保留省 *** 規章涉及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
部門 序號 項目名稱設定依據 省地稅局
1減稅免稅審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2
納稅人改變房產用途的
變更登記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細則
3
減稅免稅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細
則4
定期減稅免稅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細則5
申報納稅登記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細則省工商局
6
企業設立、變更、注銷
登記黑龍江省企業兼并承包租賃經營經濟性質的認定及登記注
冊暫行辦法省財政廳
7
減稅免稅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國務院關于對農業特產收入征收農業稅的
規定》辦法8
納稅緩繳審批
黑龍江省實施《國務院關于對農業特產收入征收農業稅的
規定》辦法9減稅免稅審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10退稅審批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省經濟
委員會
11黃金礦產準采證黑龍江省黃金礦產開發管理辦法12勘探期采礦審批黑龍江省黃金礦產開發管理辦法13企業生產條件審批黑龍江省黃金礦產開發管理辦法14采礦許可黑龍江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15
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
設計和竣工驗收許可黑龍江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6
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許
可黑龍江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省發改委
17參與竣工驗收黑龍江省實施《國防交通條例》辦法18參與控制用地審批黑龍江省實施《國防交通條例》辦法19國防交通物資管理黑龍江省實施《國防交通條例》辦法省商務廳
20
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
審批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
省人防辦
21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設和建設費減
免審批黑龍江省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
省畜牧局
22
飼料生產企業資格審查
登記黑龍江省工業飼料管理暫行辦法
省地震局
23
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
性評價結果審定和抗震
設防要求的確定黑龍江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
省國土
資源廳
24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
資質核準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25
在國家、省、市、(地)
級地質自然保護區內開
展教學、科研、旅游等
活動計劃認定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26
大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
程治理方案審批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27
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勘查
評價結果核準黑龍江省地質環境管理辦法
省農委
28
境外引進種子、苗木及
繁殖材料檢疫審批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29
農業植物及植物產品調
運檢疫簽證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
30農業植物產地檢疫簽證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省環保局
31
夜間連續建筑施工和在
居民區內進行建筑施工
作業許可黑龍江省居民居住環境保護辦法
32
在居民區內熔化瀝青的
審批黑龍江省居民居住環境保護辦法
33
進入省環保局主管的省
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
緩沖區的批準黑龍江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34
減、免、緩繳排污費審
批黑龍江省排污費征
為什么剛發測繪資質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止?
這是因為之前的資質改革還未完成,目前還處在過渡期,且過渡期順延了,所以所有資質有效期都是一樣的,體現了“放管服”的理念,為企業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并不會影響資質使用,注意關注自然資源部相關公告即可。
按照“到2020年,全面推行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的總體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統籌推進注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資質管理、項目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制度以及相關技術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為更好地推進注冊測繪師制度實施提供有力保障。進一步完善注冊測繪師考試、注冊、繼續教育等方面制度規定,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精簡注冊測繪師考試、培訓、注冊、繼續教育等環節的流程,優化服務方式,不斷加強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注冊管理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注冊測繪師制度與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有機銜接,將注冊測繪師的執業行為、職業操守考核情況,作為注冊測繪師信用信息的重要內容,與從業單位的信用體系建設密切掛鉤,并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和執業資格退出機制。
建立與實施注冊測繪師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以及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注冊測繪師制度建立與實施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落實責任,積極穩妥推進。要統籌協調注冊測繪師制度“建”與“用”,積極推進注冊測繪師制度與業務管理制度有機銜接,更好地發揮注冊測繪師制度的作用。要妥善處理好試點和推進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并在此基礎上完善有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關于測繪資質
如果只自己用,不對地圖進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測繪資質的。
如果是做導航電子地圖或者互聯網地圖,那一定要測繪資質的,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要具有與完成道路數據采集和數據信息加工處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員和設備等等,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人員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測繪資質跟一般測測繪資質不一樣的。互聯網地圖制作的測繪資質要乙級以上,人員大概20人,具體見《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如果買的是國家基礎測繪資料,一定要有出處的,地圖在中國管得很嚴的,特別是地圖涉及到國家安全等等,你說是自己測的,也需要有有關部門驗收,質量檢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東西,不能瞎蹦出來這么些地圖數據,更何況國家基礎地圖你也做不出來的,也不會讓你做。具體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規。
你更好去國家測繪局網站上咨詢一下,民間人士一下子講不明白,也不一定準確。
7月1日將取消哪些企業資質認定的辦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要求,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續銜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國發〔2021〕7號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停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首次、延續、增項和重新核定的申請,重新核定事項含《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規定的核定事項。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資質標準進行審批。
二、為做好政策銜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資質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之日。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后,持有上述資質證書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換證。
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由企業注冊地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備案手續。企業提交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聯系方式、企業凈資產、技術負責人、技術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備案部門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并核發建筑業企業施工勞務資質證書。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并取得資質證書后,即可承接施工勞務作業。
四、對于按照實行告知承諾方式改革的許可事項,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資質目錄,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告知承諾內容、核查辦法和辦事指南。對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經核查發現承諾不實的,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對于按照優化審批服務方式改革的許可事項,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推動線上辦理,實行全程電子化申報和審批。要精簡企業申報材料,不得要求企業提供人員身份證明和社保證明、企業資質證書、注冊執業人員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654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擴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范圍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93號)明確的試點時間統一延長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
國發〔2021〕7號文件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如下圖:
哈爾濱市人民 *** 關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
一、保留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設廳測繪資質停辦通知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設廳測繪資質停辦通知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
[表格1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設廳測繪資質停辦通知:保留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1]
[表格2:保留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2]二、暫保留的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略)。三、取消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略)。[表格1:保留的地方性法規 *** 規章設定(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1] 共81項
部門 序號 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地方性法規規章名稱發布機關及時間
市環境保護局
1 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哈爾濱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第七條(2001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2 防治污染設施拆除、閑置審批 《哈爾濱市居民居住環境保護條例》第八條(2001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3 排污許可證 《哈爾濱市水污染防治辦法》第九條(2000年市 *** 令第5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10條
4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哈爾濱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第十三條(2002年市 *** 令第8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49條
5 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合格證 《哈爾濱市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1998年市 *** 令第1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32條1款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設廳測繪資質停辦通知,第33條1款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設廳測繪資質停辦通知,第35條1款
市糧食局
6 食鹽零售許可證 《哈爾濱市鹽業管理辦法》第十條(2002年市 *** 令第92號)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市貿經委
7 增加“達到合理用能標準和節能設計規范”為項目審批條件《哈爾濱市節約能源辦法》第九條(2003年市 *** 令第10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十二條三款
市交通局
8 變更營運線路、輪渡航線經營水域審批 《哈爾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條例》第十九條(2004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哈爾濱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2002年哈爾濱市人民 *** 令第81號)
9 線路經營權審批 《哈爾濱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第十二條(2002年哈爾濱市人民 *** 令第81號)
《哈爾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條例》第七條
市民政局
10 建立公益性公墓審批 《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二十一條(1998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八條
11 地名命名、更名、廢名 《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第十條(1997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第六條
市公安局
12 重大慶典、重大傳統節日燃放禮花、爆竹審批 《哈爾濱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1999年市人民 *** 令第29號)黑龍江省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二款
13 舉行 *** 、 *** 、 *** 審批 《哈爾濱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法)辦法》第七條(1990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14 犬類準養證 《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八條(1996年市人大常委會發布)
市人防辦
15 影響、降低人防工程使用、性能的作業審批 《哈爾濱市人民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