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的土地管理
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其主要形式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兩個形式的所有制是經過一系列社會變革逐步形成的。
1947年9月 *** 中央召開的全國土地會議,在石家莊市西柏坡制定并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明確提出“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贝缶V規定:“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統一平均分配。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礦山、大牧場、大荒地及湖沼等歸 *** 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有關規定,以及1950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等有關文件的規定,接管和沒收的帝國主義、官僚資本主義、 *** 反動 *** 、戰犯、漢奸和反革命分子的土地為國家所有。此后又通過社會主義改造,逐步將資本主義工商業、私營房地產公司和私有房地產業主擁有的城市地產轉為國家所有。198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此外,國家還通過建設征用土地的辦法,將一部分集體土地收歸國有。
我國的集體土地是通過土地改革、農業合作化等運動逐步完成的。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頒布后,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經過土地改革,徹底摧毀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起農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完成后,為防止重新產生兩極分化,中國 *** 又適時地引導農民走上了農業合作化的道路。農業合作化的勝利完成,標志著農村土地已從個體農民所有轉變為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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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征用和劃撥土地的工作日益提到日程。石家莊市從1949~1979年30年內,土地的征、撥工作基本上是由民政部門負責。1979~1984年是由市建委負責。1984~1986年,由城建和農業部門按城市、鄉村切塊分管。土地由部門分口管理的辦法延續了幾十年,對石家莊市的各項建設事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這種分部門的土地管理模式也有一定的弊端,而且越來越明顯地暴露出來。隨著建設事業的迅速發展,這種管理模式已不適應形勢的需要。
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以后,國家專門成立了直屬國務院的國家土地管理局,是統管全國土地管理的部門,而其他部門管理土地的機構一律撤銷。隨之,石家莊市各級人民 *** 和全國一樣,都逐步建立起相應的土地管理機構,行使人民 *** 授予的負責轄區內的土地管理工作。
石家莊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7年3月,在短短幾年的時間里,在各級 *** 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分散管理難以取得的成績。
2009年,根據《 *** 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 *** 辦公廳關于印發《石家莊市人民 *** 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46號)和《石家莊市人民 *** 關于市 *** 機構設置的通知》(石政發〔2009〕40號)文件精神,設立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為市 *** 工作部門。目前,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已經成立了齊備的管理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承擔了以下職能:
(1)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并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并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2)承擔規范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土資源和測繪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等地方性法規、 *** 規章草案。指導各縣(市)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3)承擔優化配置全市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指導、審核縣(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有關專項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規范全市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5)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擬訂并實施市耕地保護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監督并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擔報國務院、省 *** 和市 *** 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6)承擔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動態監測、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7)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全市土地資源的責任。負責城鄉建設用地供應、 *** 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的監督管理。擬訂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 *** 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 *** 公示地價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國家禁止和限制供地、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國務院、省 *** 和市 *** 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方案的審核工作。
(8)承擔規范全市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和監督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9)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規定權限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核登記和 *** 審批登記工作,協助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國家和省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10)負責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組織實施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地質勘查項目,協助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
(11)承擔全市地質環境保護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參與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參與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組織開展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游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12)承擔全市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依法征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制度,指導、監督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14)擬訂市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及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應急保障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全市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測繪市場、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及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與利用;組織實施地圖管理和測繪科技創新工作。
(15)組織制定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1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縣(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17)承辦市 *** 交辦的其他事項。
按照上述職責,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設以下土地管理處室:
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等地方性法規、 *** 規章草案,組織國土資源重大課題調研,擬訂有關政策;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國土資源行業依法行政;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執法案卷評查、政策咨詢以及錯案、執法過錯追究。
規劃處。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宏觀經濟運行及相關改革研究;組織編制全市及區域性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國土資源相關規劃;擬訂土地供應政策;審核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復墾、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開發等專項規劃;擬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科技工作。
耕地保護處。擬訂全市基本農田保護、耕地特殊保護、耕地開墾、土地整理、土地復墾、未利用地開發和農用地轉用等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負責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土地開發、復墾工作;組織耕地開發的立項、檢查、驗收;實施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實施農地用途管制;擬訂補充耕地方案,審核農用地轉用方案、征地方案及調整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標準意見,并組織實施。
地籍管理處。負責全市地籍管理工作;擬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負責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農村集體土地的登記發證工作;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全市地籍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處。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收回等工作;負責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方案的制定、審查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市本級的土地資產進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改制企業的土地資產處置工作;指導土地收購儲備工作;負責土地置換工作;管理土地有形市場,對土地市場進行調研,加強對土地市場的監督管理;發布建設用地供應信息及地價信息;組織、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修訂和評測;規范管理土地評估市場;負責市區農村宅基地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
執法監察處( *** 辦公室)。負責對執行國家土地、礦產、測繪等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全市國土資源、測繪執法監督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計劃、農地轉用、土地征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土地登記的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區域系統內國土資源管理違法行為,負責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并做好監督檢查。
測繪管理處。擬訂市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應急保障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測繪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測繪市場、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及社會化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外國組織、個人來石家莊測繪;負責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與利用;監督測繪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管理全市測量標志;組織實施地圖管理和測繪科技創新工作。
通過石家莊市國土資源局各部門的不斷努力,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以下主要工作成績:
一是通過土地的計劃管理,基本上剎住了亂占濫用土地的歪風,抑制了耕地銳減的勢頭;二是認真清理了非農業占地,并對查出的非法占地區別不同情況進行了處理;三是進行了土地利用現狀調查,通過調查查清了石家莊市的各類土地面積、分布及權屬狀況,摸清了土地的底數;四是進行了城鎮國有土地的申報工作,澄清了使用單位的土地狀況;五是完成縣、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協調了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用地關系,對各部門的用地在時間上、空間上以及用地規模上作了較好的配置;六是為進一步規范和培育健康發展的土地市場,強化土地資源、資產管理,建立健全石家莊市的地價管理體系,根據國土資源部有關基準地價更新的規定,結合石家莊市經濟發展及城市建設情況,對市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進行了更新,并經 *** 批準;七是大力開發利用荒地、荒灘、荒坡,增加了耕地、林地、園地面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石家莊市人多耕地少的矛盾;八是建立基本農田保護區,為使工作落到實處,各縣、市都制定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各鄉、村制定了鄉規民約。
石家莊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地理信息管理河北省石家莊市強化測繪資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各縣(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市、縣(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與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第四條 市、縣(市)人民 *** 應當將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將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經費和測繪基礎設施維護的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采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或者采用經依法批準的本市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六條 市、縣(市)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領導,鼓勵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技術水平,對在測繪工作和測繪科學技術研究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基礎測繪和其他測繪第七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其內容包括:
(一)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系統的建立、更新與維護河北省石家莊市強化測繪資質管理;
(二)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航天遙感測繪資料的獲??;
(三)相應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的測制、更新以及相應深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四)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五)基礎測繪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事項。第八條 市、縣(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九條 市、縣(市)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第十條 市、縣(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相應的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第十一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市、縣(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建立和更新本行政區域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
(二)測制本行政區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
(三)建立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四)建立與維護地理信息公共平臺;
(五)獲取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
(六)本級人民 *** 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
本行政區域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更新復測周期為5年;本行政區域內1∶500、1∶1000比例尺地形圖更新改造周期不超過2年;1∶2000比例尺地形圖更新改造周期不超過3年。
市、縣(市)建成區內的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圖,應當每年進行修補測。第十三條 市、縣(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并定期組織開展基礎地理信息變化監測和綜合分析,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決策提供地理國情數據。第十四條 市、縣(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建設,積極協助其他有關部門利用地理信息公共平臺開發建設專題應用系統,推廣應用數字城市建設成果。第十五條 市、縣(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測繪地理信息形成之日起30日內,向本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用于基礎測繪成果更新的地名、界線、交通、電力、水系等信息,用于及時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第十六條 市 *** 有關部門會同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能分工編制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下空間測繪、地下管線測繪等專業測繪規劃,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范組織實施。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
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鼓勵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測繪科學技術研究,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技術水平,對在測繪工作和測繪科學技術研究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將基礎測繪和測繪基礎設施維護的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及時對基礎測繪規劃進行局部調整,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有關部門基礎測繪項目需求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及復測;
(二)屬于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的一比五千、一比一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制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
(三)全省性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四)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遙感測繪;
(五)全省性地圖的基礎地理底圖的編制;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民 *** 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本行政區域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及復測;
(二)屬于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的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制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
(三)本行政區域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四)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 *** 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定期更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屬于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范圍的山區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更新周期不超過十年,平原地區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屬于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范圍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更新周期不超過五年。第十一條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人民 *** 民政部門和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擬訂,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二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省地籍測繪規劃。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全省地籍測繪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地籍測繪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地籍測繪規劃,組織管理地籍測繪。第十三條 城市建設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與房屋產權、產籍相關的房屋面積的測量,應當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的測量技術規范。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工程測量技術規范進行。第十四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第十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
甲級測繪資質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審查批準;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由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審查批準。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設區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如何完善和加強測繪地理信息管理
一、進一步提高對質量工作的認識
(一)新的歷史時期對測繪地理信息提出新的要求。黨的“十八大”對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了“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提出了“四化”建設同步發展。新的歷史使命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提出了更加緊迫的要求,也為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提供了巨大的機遇,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一定要圍繞目標,積極作為,履行職責,勇于擔當,從推動國民經濟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保障國家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按照“當質量的堅守者,作消費者的保護者”的要求,不斷加強測繪地理信息工作,努力提升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水平,為總體目標的實現做出新的貢獻。
(二)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發展需要質量作保障。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為推進測繪地理信息工作創造了巨大的機遇,三大平臺建設得到有力推進,地理國情普查、927測繪工程、國家現代測繪基準體系基礎設施建設等專項的實施,產業發展進入快速軌道,對成果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不斷提高成果準確可靠程度,測繪地理信息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作用才能得到有效發揮,測繪地理信息事業才能更加健康穩定發展。
(三)質量監管是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質量監督管理是測繪地理信息統一監管的重要內容,是加強行業管理、規范地理信息市場、全面提升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測繪法》賦予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級行政主管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不斷增強履行質量監督管理職責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測繪地理信息整體質量的提升。
(四)轉變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管的觀念和方式。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管涉及全行業、全過程、全方位。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逐步實現從注重部門管理向行業監管轉變;從注重結果監管向全過程監管轉變,特別是加強生產初期和生產過程的監管;從被動管理向主動管理轉變。以質量監督管理為核心,對測繪地理信息單位的質量管理進行綜合性的監督檢查。
二、加快完善質量管理制度
(五)加快質量管理辦法的制定。根據當前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工作的實際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加快《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辦法》制定,重點明確質量管理職責、質量責任,對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建設、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監督檢查、質檢能力建設等提出規范要求。各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做好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與完善,特別注重建立并完善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質量管理體系考核辦法,為質量管理提供基礎依據。
(六)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單位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測繪地理信息單位建立覆蓋本單位全部業務范圍的質量保證體系;按照單位具體情況,成立并加強質量管理機構、配備質量管理和檢驗人員;建立嚴格的項目成果“兩級檢查、一級驗收”制度,建立與經濟效益相掛鉤的質量管理責任制以及質量獎懲工作機制等;加強對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相關制度落實情況的考核。
三、加強全過程質量控制
(七)加強對關鍵環節的質量控制。強化關鍵環節質量管理,確保整體質量受控。項目實施中使用的儀器設備及軟件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定、校準和檢測。加強對項目設計和設計審批的管理,堅持先設計后生產的原則,嚴格設計審批程序。做好項目實施前的生產培訓及實施過程中的技術交流,必要時應實施首件成果的質量檢查,對設計文件進行驗證。根據項目實際,可選擇監理方式,加強對過程質量的控制。
(八)落實成果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嚴格落實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兩級檢查,一級驗收”制度,特別重視兩級檢查對質量的控制作用,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財政投資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成果,應當經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檢單位檢查驗收。測繪地理信息工程項目評獎評優要以成果質量為基礎依據,參評獎勵的項目,必須通過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檢單位的檢驗、測試。
四、加強成果質量監督檢查
(九)加大國家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加強對涉及國家 *** 和安全、關系人身和財產安全、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質量的監督檢查。國家級監督檢查每年覆蓋全國各省級行政區的資質單位,并不斷擴大監督檢查的覆蓋面,全面、系統地掌握全國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狀況,促進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
(十)加強省級監督檢查工作。各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全國監督檢查工作,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檢查計劃,監督檢查覆蓋周期達到《關于加強測繪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的要求,范圍逐步擴大。要切實保證監督檢查經費的足額投入,保障監督檢查工作的有效開展。
(十一)加強對重大項目的質量監控和評估工作。對國家或省級重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列入國家重大工程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必須加強管理,有計劃地實施過程質量監管、成果質量監督檢查及總體質量評估等質量控制工作,有效保證重大項目成果質量。
(十二)提升監督檢查公信力。監督檢查要本著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項目的抽取 *** 和過程要透明,檢驗標準和規范要科學、統一,評判依據要充分、合理,監督檢查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并納入測繪地理信息單位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五、強化質量檢驗基礎工作
(十三)營造良好的質量工作環境。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落實質量工作經費,用于內部質量管理以及過程質量控制等;完善對質檢單位的投入機制,加大其基礎設施建設和檢驗裝備的投入力度;維護質檢工作的正常秩序,確保質量管理、質量檢驗的獨立性工作原則,保證質檢單位對其檢驗結論的獨立判定,切實維護質檢工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注重對管理人員、生產人員、質檢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能力培訓,逐步形成人人重視質量、關心質量、維護質量的良好風氣。
(十四)推進質量管理和技術創新工作。積極探索提升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的新 *** 、新模式。推動質檢專家庫建設,并切實發揮其在質檢技術推廣、提升方面的帶動作用;鼓勵將質量管理與項目管理、資質管理以及成果管理等相互統籌協調的管理工作實踐;支持地市級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加強質量管理能力建設,逐步加大對其質量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鼓勵成果質量檢驗的技術創新,努力提升檢驗工作水平和效率;有效利用質量管理網站、期刊等平臺,暢通質量信息發布渠道,強化宣傳、技術交流與服務,使之真正成為提升測繪地理信質量工作的有力助手。
(十五)促進質檢單位自身能力建設。質檢單位要不斷進取,提高新技術、新裝備、新成果的檢驗與測試水平,創新測繪地理信息質量控制與質量監督檢查的手段和方式,加快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監督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履職能力。著力引進、培養高素質人才,不斷加強質檢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全面提升質檢人員的職業素質與技術水平。
(十六)推進質量信息公開。逐步建立并完善質量信息公開披露制度。明確測繪地理信息單位需對外公布的質量信息,包括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執行情況,承擔工程及其質量情況以及接受質量監督檢查及其結果情況等。充分發揮測繪地理信息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平臺作用,發布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質量信息,并作為對其進行資質管理、質量認可、業績考核、評優獎勵的重要依據。
測繪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基本條件:合法合規的公司主體,對于公司名稱原則上無特殊限制,對于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業等。對申報測繪資質的公司主體的出資形式有明確界定,目前只能是內資公司。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之一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河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2020修正)
之一條 為促進和保障全省基礎測繪工作開展,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基礎測繪,是指建立全國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遙感資料,測制和更新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建立、更新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基礎測繪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第五條 基礎測繪是為各級人民 *** 的行政管理決策、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一項基礎性、公益性事業。
各級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基礎測繪工作的領導,將基礎測繪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會同同級發展和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編制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會同本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基礎測繪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部門備案。第七條 進行基礎測繪設施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報同級發展和改革部門批準并下達年度投資計劃后組織實施。
基礎測繪設施的日常維護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核撥。第八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基礎測繪年度計劃、預算編制原則以及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的測繪生產成本費用定額,將基礎測繪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基礎測繪應急保障工作,制定本級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測繪保障預案,配備相應的裝備和器材,提高基礎測繪應急保障服務能力。第十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及復測;
(二)屬于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的一比五千、一比一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制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
(三)全省性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四)獲取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遙感測繪;
(五)全省性地圖的基礎地理底圖的編制;
(六)建立和維護省基礎測繪設施;
(七)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民 *** 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一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設區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一)本行政區域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及復測;
(二)屬于設區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分管的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基本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制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
(三)本行政區域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
(四)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 *** 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對基礎測繪成果定期更新,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公共應急需要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周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更新周期不超過10年;
(二)一比五千、一比一萬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更新周期不超過5年;
(三)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更新周期不超過3年;
(四)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應當適時更新。第十三條 基礎測繪項目的實施應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招投標。
基礎測繪項目應當發包給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第十四條 基礎測繪項目的承包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轉包或者非法分包基礎測繪項目;
(二)在施測前應當告知測繪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質量管理體系,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測繪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施測,保證基礎測繪成果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