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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分級
1、最新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版的測繪資質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不再有丙、丁級。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
3、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4、本標準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有法人資格,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所申請專業類別的專業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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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等級標準和業務范圍
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
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第二次全國土壤普查
1、年冬~1979年進行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 中國開展之一次土壤普查,是以土壤農業性狀為基礎,并提出全國之一個農業土壤分類系統。
2、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養分分級標準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普查標準》(GB/T19092-2003),該標準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于2003年7月1日實施。
3、年-1985年。 1958~1960年,中國開展之一次土壤普查,是以土壤農業性狀為基礎,并提出全國之一個農業土壤分類系統。
4、根據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結果,我國非耕地土壤的全氮含量平均為31g/kg,而耕地土壤為1g/kg。土壤全氮可以分為兩部分,即有機氮和無機氮。土壤全氮中,有機氮所占比例達到了95-98%。
5、全省各地土壤普查所采用的技術標準、野外作業規范、化驗分析和成果資料匯總 *** 等,統一按照全國土壤普查辦公室制定的規程和有關要求進行。
6、世界黑土地的位置 1958年中國之一次土壤普查采用農民土名,改稱黑土;1963年中國土壤分類系統草案把黑土和黑鈣土分為兩個獨立的土類。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1、本標準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有法人資格,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所申請專業類別的專業標準要求。
2、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3、最新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版的測繪資質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不再有丙、丁級。對在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4、將現行測繪資質等級由四級減少為甲、乙兩級,取消現行10個專業類別下設的55個子項,將子項內容整合至對應的專業類別中;改革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至20項,壓減幅度達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