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測繪局發的工程測繪資質與建設廳發的工程測量資質有什么區別
由測繪局發的全稱叫“測繪資質證書”,該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等不同分項,但是都是測繪相關的專業方向。
建設廳發的全稱叫“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工程勘察范圍包括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和工程測量。工程勘察資質包含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三個類別。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巖土工程、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專業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設甲、乙、丙三個級別。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該資質包含的范圍更廣,資質分級更為復雜。
如果只是做測繪相關的工作,建議只申“請測繪資質證書”就可以了,如果貴單位既有測繪業務又有勘察業務,則可以申請“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申請證書需要級配合理的團隊、符合要求的作業設備、辦公場所、業務能力等各方面要求。一般申請成功至少需要幾個月甚至半年的時間。
如有相關資質方面的問題歡迎繼續咨詢。
![](/zb_users/plugin/erx_Weixin/img/zzcm1.jpg)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住建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意見的公示
① 住建部公示新一批資質審批意見,僅有4家通過申請!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公布新一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專家審查意見”。共有73家建筑業企業“申特”,僅有4家通過申請,其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山東宏大置業有限公司;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山東港灣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中冶南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
② 浙江金華:通報批評10個項目,對涉及責任主體進行立案調查!
近日,金華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建筑領域“護航攻堅”安全生產5月份大排查大整治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共通報10個典型案例。對典型案例項目經理和總監進行信用扣分,分值2分,有效期1年。對典型案例涉及責任主體進行立案調查。
③ 湖北:企業業績、職稱人員虛假承諾申報,撤銷/擬撤銷74家建企資質!
近日,湖北省住建廳發文撤銷8家企業申報的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且自撤銷之日起規定時限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湖北省住建廳和武漢市住建局發布公告撤銷/擬撤銷74家建企資質。均為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
④ 福建:加強建企資質批后核查,重點核查申報人員和業績!
近日,福建省住建廳發布了關于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批后核查的指導意見。建筑業企業資質批后核查基本要求。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資質審批部門要在資質審批后3個月內,對已審批每一家企業的承諾情況進行核查。對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當年企業資質審批數的10 %
⑤ 東莞:即日起增加和調整建設工程良好行為記分標準,涉及施工、監理、設計等
近日,東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增加和調整《東莞市建設工程良好行為記分標準》的通知。為進一步充分發揮信用鼓勵加分在建設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決定從即日起增加和調整《東莞市建設工程良好行為記分標準》,修改條款涉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預拌混凝土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相關良好行為條文及記分標準。
湖北省測繪項目登記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項目登記管理,規范測繪市場秩序,避免重復測繪,充分利用測繪成果,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的測繪項目登記工作。
市、縣兩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項目登記管理工作。第四條 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測繪項目的登記:
(一)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外國的組織或個人從事的測繪項目;
(二)省外測繪單位在本省從事的測繪項目;
(三)各等級的衛星定位、三角、天文、重力和水準測量等大地測量項目;
(四)各種比例尺的測繪航空攝影和遙感項目;
(五)測區跨市(州)行政區域的測繪項目;
(六)市(州)以上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項目;
(七)范圍涵蓋整個市(州)行政區域以上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項目;
(八)全國、省及涉及兩個以上市級行政區域的地圖編制項目;
(九)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項目;
(十)國家和省重大建設工程的測繪項目。第五條 市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以下測繪項目登記:
(一)本市(州)城區內的基礎測繪項目;
(二)除第四條第(十)項規定的測繪項目外,本市(州)城區內的工程、地籍和房產測繪項目;
(三)測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測繪項目;
(四)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項目;
(五)本市(州)城區內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項目;
(六)本市(州)城區的地圖編制項目。第六條 縣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以下測繪項目登記:
(一)本縣(自治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項目;
(二)除第四條第(十)項規定的測繪項目外,本縣(自治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地籍和房產測繪項目;
(三)本縣(自治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項目;
(四)本縣(自治縣、市、區)行政區域的地圖編制項目。第七條 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施測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并對登記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八條 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不得將同一測繪項目分解為若干項目后分別申請登記,不得將多個測繪項目合并為一個測繪項目申請登記。第九條 對關系國家或社會公共利益的緊急測繪項目,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不能在施測前申請測繪項目登記的,可以在施測過程中申請登記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但應當在施測前通知有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十條 辦理測繪項目登記,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湖北省測繪項目登記申請表(一式二份);
(二)測繪資質證書、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三)測繪項目合同書、技術設計書(復印件)或者項目說明書;
(四)測繪項目參與人員名冊和測繪作業證(復印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年度內再次申請測繪項目登記的,應當提供前款第(一)、(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第十一條 測繪項目登記屬于本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職權范圍的,對提交登記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
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測繪項目,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能夠當場登記的應當當場登記。不能夠當場登記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測繪項目予以登記。5個工作日內不能登記的,經本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逾期未予登記的,視為同意登記。第十二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測繪項目,已有適宜測繪成果的,不予登記,并由財政部門核減相應預算經費。第十三條 測繪項目登記后,測繪項目發生變更或者施測時間超過登記期限的,應當重新登記。第十四條 所有測繪項目完成后,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或測繪項目出資人應當依法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項目成果副本或目錄。屬于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項目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積極推進公眾版測繪成果的編制工作,鼓勵公眾版測繪成果的開發使用,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