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把測繪公司申成丙級資質需要那些材料
測繪資質的辦理是由丁-丙-乙-甲逐漸升級的。必須先有丁級資質,然后才能報丙級資質。
辦理時要找地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測繪管理辦公室。
準備的材料有:
1、申報測繪丙級資質申請書;2、質量檢驗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情況;3、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目錄;4、有關質量管理情況的說明(測繪作業過程中質量控制、檢察、驗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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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資料是:
(一)符合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獨立的法人單位材料:
1.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轉制的企業還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批準轉制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企業法人需提供驗資報告。
(三)測繪技術人員材料:
1.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姓名、職稱、任職時間、專業、工作簡歷)名冊;
2.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和中等專業以上院校畢業證書。在省外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應當經省相應人事行政部門確認,換發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由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管理證明材料。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實行全員合同制的事業單位技術人員需提供聘用期為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以及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4.身份證;
5.非當地戶籍的技術人員居住當地的居住證明;
6.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測繪工作年限的證明文件及工作簡歷。
(四)儀器設備及測繪軟件材料:
1.測繪儀器設備清單(包括內業、外業儀器設備和測繪軟件的品種、規格、價格、購置時間等);
2.購置測繪儀器設備的票據;由外單位 *** 、調撥的,還應提供相關的 *** 協議、調撥單等材料;
3.經法定測繪儀器檢定機構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書》;
4.審查機關要求提供載有儀器設備狀況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時,申請單位應當按照要求提供。
(五)辦公用房材料:
1.單位自有的辦公用房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或有效證明材料;
2.租用的辦公用房應提供辦公用房的租賃合同。
(六)質量管理體系材料:
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提交認證證書。未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乙級測繪單位及測繪質量檢驗機構提交通過省測繪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體系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提交通過市測繪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體系考核的證明文件。
(七)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和保密管理材料:
乙級測繪單位及測繪質量檢驗機構提交通過省測繪管理部門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提交通過市測繪管理部門考核的證明文件。
(八)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業績及獲獎證明材料。新成立的單位可不提供。
(九)乙級以上測繪單位及測繪質量檢驗機構和非單獨從事測繪活動的綜合性單位應提供內設機構設置文件。
(十)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除《測繪資質申請表》和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外的其它資料,登錄《省測繪資質網上受理辦公系統》填寫并上傳相關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數碼照片。申請人應當提供上傳材料的原件,受理測繪資質申請的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對上傳的材料與原件當場校核,并在上傳材料上加蓋校核印章后返還原件。
新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因未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而暫時不能簽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但其它材料符合測繪資質申請條件的,經審核后由市級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出具《企業測繪資質預先核準通知書》。申請單位憑《企業測繪資質預先核準通知書》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補辦有關手續。
辦事流程:市測繪管理辦公室查驗 *** 申報→行政審批處受理→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查→告知申請人
湖北省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促進地理信息資源共享,保障地理信息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地理信息在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中的作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活動,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數據的(包括網上登載、公開展示等),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或稱地理空間信息系統工程,下同)測繪是指采用現代測繪技術、信息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等高新技術,對與地理空間相關的信息進行采集、描述、管理,集成和提供各類地理信息數字產品的活動。
本規定所稱地理信息數字產品是指地理信息數字數據及其表現形式(數字高程模型、數字正射影像圖、數字柵格地圖、數字線劃地圖及其復合產品,各類電子地圖產品、以其集成的各類地理信息系統)。第四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市(州)、縣(市、區)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業務上接受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縣級以上有關部門依照職責協同做好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工作的單位,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活動。
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應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后,方可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業務。第六條 凡委托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任務的,必須選擇具有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資質的單位承擔。第七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項目,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在批準立項、財政部門在審批資金前,應當征求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應當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
實行招投標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項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測繪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并實行測繪項目監理。項目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區域內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由其共同的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第八條 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的單位,必須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測繪項目登記和匯交測繪成果目錄或副本。第九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測繪單位對其完成的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成果須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條 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應嚴格執行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無規定的,可在合同中約定,并嚴格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第十一條 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的單位必須嚴格按測繪成果管理的有關規定,通過測繪成果歸口單位領用基礎測繪成果資料。領用的基礎測繪資料不得擅自復制、 *** 、網上登載或向第三方提供。第十二條 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產品中以紙質地圖或電子地圖形式公開出版、發行、展示、網上登載的,應按有關規定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十三條 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產品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其提供、復制、網上登載都必須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測繪成果管理規定,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對外提供的產品中必須標明資料密級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所有權單位的名稱。第十四條 為避免重復測繪,保證信息共享,對已經完成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各有關使用單位不得自行利用基礎測繪資料生成地理信息數據。
有關使用單位需用基礎測繪資料生成地理信息數據時,須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十五條 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產品具有知識產權的,適用有關法律的規定。
使用地理信息系統工程產品涉及他人合法權益的,應事先取得所有權人的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第十六條 建立和推進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共享機制。使用和加工國家和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應按國家規定與數據提供單位簽訂數據使用協議并支付使用費。
武漢測繪資質乙級公司有哪些
武漢測繪資質乙級公司有11個。武漢中德天佑勘察設計有限公司、武漢譽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武漢隕石空間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葛洲壩集團之一工程有限公司、武漢楚輝土地規劃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湖北三眾環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辰象勘察測繪有限公司、武漢普瑞賽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億佳源房地產資產評估測繪有限公司、黃岡隆達測繪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