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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1、法律分析: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3、提出測繪資質申請。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4、目前測繪資質是由上海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審批。辦理須知:首先得知道自己想要申請的等級和專業。2021年7月1號實施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中規定。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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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1、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2、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4、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新的資質標準什么可以下來?具體要更改那些變化?
建筑資質變化 建設部發布的2015資質新標準中,建筑承包資質由原來的70多項變為30多項,建筑施工勞務資質也從原來的十余項變成了施工勞務資質一項。具體資質變化如下。
但根據目前的文件,我們可以大膽預測,B級資質的標準可能略高于目前的III級資質,但B級資質可以享受目前II級資質所擁有的承包業務范圍。由于改革方案從制定到實施有半年多的過渡期,承包商或小老板有計劃使建設正規化和合法化。
資質各類別數量縮減 新增綜合資質,取消特級資質。 取得施工綜合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項目管理業務。 新標準中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共設立13項。
對于依賴收取管理費用謀取暴利的企業是一記重拳。這給建筑業發展格局帶來了新變化。
建筑施工工程總承包資質數量未變,仍為12個。專業承包資質有原來的60個變為36個。勞務分包資質不再分類別和等級。工程業績定義發生變化: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攬并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不得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或者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并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或者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并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測繪活動或者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并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基礎測繪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具有與所承擔的基礎測繪項目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并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事基礎測繪活動。基礎測繪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具備健全的保密制度和完善的保密設施,嚴格執行有關保守國家秘密法律、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