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測繪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保障測繪事業發展,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研究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測繪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使測繪事業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第四條 測繪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省測繪局是省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主管本省測繪工作。
市人民 *** 、地區行政公署、縣(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管理本部門的專業測繪工作,并接受同級人民 *** 測繪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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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駐豫單位的測繪工作,按本系統的規定自行管理,并接受省測繪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第五條 對在測繪工作和有關的科學技術研究及保護測繪基礎設施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六條 各單位和個人應當對測繪提供便利,不得妨礙和阻撓測繪人員依法進行測繪活動。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七條 測繪應當采用全國統一規定的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及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第八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局部地區可以建立與全國統一的平面坐標系統相聯系的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
大、中城市和大型建設項目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由省測繪主管部門審核后,經省人民 *** 批準,報國務院測繪主管部門備案;其他需要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市(地)測繪主管部門審核,經市人民 *** 、地區行政公署批準,報省測繪主管部門備案。
保稅區、國家和省批準的開發區等涉外經濟區域以及涉外建設項目的測繪,應當采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第三章 測繪規劃及其實施第九條 省測繪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規劃,并納入本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市(地)測繪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規劃,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省人民 *** 有關部門編制本部門的專業測繪規劃,報省測繪主管部門備案。第十條 省測繪主管部門會同省土地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全省地籍測繪規劃,由省測繪主管部門按照規劃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
市(地)測繪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省地籍測繪規劃,會同市(地)土地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市(地)地籍測繪規劃,并組織協調地籍測繪工作。第十一條 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應當具備與其所從事的測繪工作相適應的技術人員、設備和設施,并由省測繪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后,方可承擔測繪任務。
國家駐豫單位和省級有關部門的測繪單位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測繪任務,其資格審查按照國家各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承擔本部門業務范圍以外的測繪任務,應當按照本條之一款的規定辦理測繪資格審查手續。
測繪資格證件不得偽造、涂改、轉借、 *** 和出租。第十二條 測繪單位應當在《測繪資格證書》核準的業務范圍、作業區域、作業限額內承擔測繪任務。
測繪單位變更業務范圍、作業區域、作業限額、單位名稱或終止測繪業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省測繪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第十三條 從事經營性測繪業務的單位,應當持《測繪資格證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第十四條 承擔測繪任務的單位,實施測繪前應當按照測繪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范圍,分別到省測繪主管部門或測繪項目所在地的市(地)測繪主管部門辦理測繪任務登記。
測繪項目管理辦法由省測繪主管部門制定。
列入國家、省基礎測繪規劃和專業測繪規劃的測繪項目,由編制測繪規劃的部門于任務實施前書面告知項目所在地的市(地)測繪主管部門,不再另行登記。
省外測繪單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承擔測繪任務,實施測繪前應當到省測繪主管部門辦理測繪任務登記。第十五條 進入市場的測繪項目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以及其他必須公開招標的測繪項目,應當按國家規定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承包方。
省、市(地)測繪主管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測繪項目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
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測繪資質申請,需要走哪些程序?
測繪資質辦理的流程到底是怎么樣的?
通常來看不同資質級別對應的審批流程不一樣,2021測繪資質新的管理 *** 規定,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資質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其余9個專業類別的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權限下放至升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取消甲級測繪資質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初審環節;乙級由省自然資源廳委托低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核準事項(含申請、延續、變更、注銷等)
另外,一般來說測繪資質申報的流程大同小異,但是每個地方的審核節點會有些許小的變化,以湖南資質審批為例,其所經過的流程大概如下:單位申請-市經辦人初審-市級局長轉報-經辦人待受理-經辦人受理-省經辦人審查-省級處長審核-省經辦人發證;每個省份的資質審核周期不盡相同,整體來說一般是3個月左右能夠下證
測繪資質人員刪掉,省經辦同意,審批還有多久才能成功?
1個月左右。家預審要1個月左右。省廳接收材料出報部函,要10天左右。目前公路甲級部里受理審批也要4個月左右,合計為6-7個月可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