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質量承諾書
在生活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承諾書,承諾書是否產生法律約束力,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還是對承諾書一籌莫展嗎?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測繪質量承諾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測繪質量承諾書 篇1
我們認真閱讀了xx-x工程(三標段工程測繪)招標文件,并真誠地參加此次工程項目的測繪投標,作出如下承諾:
1、機構設置及人員安排:根據該項目實際情況及實施特點,列為公司重點項目,加強公司對該項目的指導、管理。成立項目設計組,安排專業業務能力強、有類似工程設計經驗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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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期計劃:工程地質測繪15個日歷天;
3、進度保證措施:
(1)公司、各室及各級負責人齊抓共管,及時檢查督促各個節點、工序的工期進度計劃;
(2)各個專業進度計劃責任保證措施落實到每個設計人員。明確每個工作人員的責權利,參與施工的各級人員在保證書上簽字蓋章,對自己的工作進度負責,保證工期進度順利實施。
4、后續服務:提供優質的后續服務,做到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工程實際問題,隨叫隨到及時服務于施工現場。
投標單位(蓋章):xx-xxx-x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投標日期: 年 月 日
測繪質量承諾書 篇2
一、服務時效
1、建(構)筑物試放線、規劃定線、竣工測量、規劃檢測測量和零星測繪項目,證件資料齊全,三日內完成。
2、特殊急辦項目,按雙方商定期限完成。
3、大面積地形測量和大型測繪測繪項目,嚴格按照合同期限完成。
4、對需要用戶提供的相關資料一次性告知。
5、對技術要求較高和初次報建的單位,主動上門了解用戶的質量需求和工作意圖,及時提供勘測服務。
二、服務收費
測繪項目按照國家收費標準60%執行,根據項目大小和技術復雜程度,我院還可與用戶商定低于上述收費限標準執行。
我院已公示全部項目收費標準,并向用戶保證無自立收費項目,自定收費標準或由規劃局窗口代收費等強制收費行為。
三、服務質量
以顧客為關注焦點,以增進用戶滿意為改進目標。在為用戶服務過程中,保證我院職工無任何形式的吃拿卡要行為,歡迎廣大用戶監督舉報。我院一定做到舉報一個,查一個,查實一個,處罰一個。若我院未履職,歡迎用戶向市規劃局或上級機關投訴。
四、成果成圖質量
我院于20xx年3月獲得中國方圓委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并保持至今。保證出院勘測產品合格率99%以上,優良品率60%以上,一次性通過評審率95%以上,二次通過評審率100%。每兩年至少獲一項省優秀項目獎,二項市優秀項目獎。
五、市場行為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不進行惡意競爭,杜絕壟斷行為。按時進行各類證書和儀器設備的檢驗檢測,誠實守信,一諾千金,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檢查。
測繪質量承諾書 篇3
1、本項目主要人員均為具有實踐經驗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且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相應人員名單及資格證明文件。
2、我單位不會以任何理由將合同轉包、分包或雇傭其他作業單位人員進行施工,否則,一經查實,甲方可以取消我方的成交資格并保留提出賠償的權利。
3、甲方向我單位提供的全部資料及我方作業產生的全部成果資料(包括中間資料),其版權歸甲方所有,我單位不會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 *** 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4、如甲方委托有關部門進行全權質量監督和檢驗,我方愿隨時配合監理單位進行質量監督管理。
5、項目完成后,驗收申請提前三天以口頭及書面報告雙重形式通知送達甲方。在甲方規定的驗收期內,我方將完全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如甲方委托第三方單位進行驗收,我方也將全力配合其完成驗收。驗收期間如遇技術問題,我方將積極提供技術支持和幫助,對問題及時記錄并提出有效解決辦法。
6、我方愿在項目完成后提供兩年的質量保證期,在此期間免費提供項目的維護工作。
7、項目存續期間出現的技術問題,我方人員接到通知后將在2工作日內(雨天順延)趕到現場并予以解決。
測繪質量承諾書 篇4
提供方: 使用方:
測繪成果使用保密協議
提供方(甲方):
使用方(乙方):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提供的測繪成果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使用方使用的測繪成果名稱、范圍、數量及用途
1、測繪成果名稱:
2、范圍及數量:
3、使用用途:
二、使用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使用方必須根據測繪成果的密級,按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泄密。
(二)使用方僅限于在本單位范圍內使用測繪成果,不得擴展到所屬系統和上級、下級、同級其他單位或者其他人。
(三)使用方對使用的測繪成果不擁有復制、傳播、出版、翻譯成外國語言等的權利,除使用方申請的使用用途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測繪成果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復制品視同原始測繪成果。
(四)使用方不得利用測繪成果編制出版其他地圖。
三、提供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提供方應當及時向使用方提供測繪成果,同時提供測繪成果使用的有關說明。
(二)提供方不承諾對所提供的測繪成果中可能存在的與現勢的某種不一致或者缺陷進行修改。提供方不因該成果本身的瑕疵而對使用方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四、違約條款
(一)提供方違反列表中關于提供數據的內容、時間等約定,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補救。
(二)使用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除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外,提供方將終止其使用權,并收回所提供的`測繪成果及相關資料。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提供方(蓋章): 使用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 *** 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 *** 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測繪質量承諾書 篇5
xx國土資源局:
本公司以優質測繪,高效創新,誠信為本,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諾,為用戶提供真實、可靠的測繪成果,以高質量的測繪產品和服務,達到用戶的完全滿意。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測繪人員熟練操作各種測繪儀器熟悉并理解作業依據的測量規范及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內容。
2、確保測繪使用的儀器設備良好運行,并按規范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儀器進行檢驗。全站儀、GPS測量系統每年定期送省技術監督局檢定。
3、確保測繪成果包括面積、四鄰界址的坐標準確性和真實性,確保在允許誤差范圍內。
4、嚴格執行"兩級檢查,一級驗收"的制度,外業組自檢,質檢組復檢, 總工室驗收。
5、確保測繪成果和資料的安全保密,不擅自泄密測量成果。 本承諾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對所測成果承擔相應責任。
測繪質量承諾書 篇6
工程名稱:
本人承諾在該工程建設過程中和建筑物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因測繪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責任。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2、嚴格按照核定的工程測繪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開展測繪業務,不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工程,不轉包或違法分包所承攬的測繪業務。
3、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開展測繪工作,及時整理、核對測繪工作的原始記錄,確保取樣的真實性、代表性,保證測繪成果內容齊全、圖表清晰、數據準確、可靠,結論建議合理,相關的簽字、蓋章手續齊全,測繪文件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技術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要求。
4、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涉及到的測繪問題,積極參加地基驗槽、基礎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保證簽署的驗收結論準確可靠,按規定提交工程質量檢查報告。
測繪合同
委托方(甲方): 合同編號: 承攬方(乙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之一條 測繪范圍(包括測區地點、面積,測區地理位置等):
第二條 測繪內容(包括測繪項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條 執行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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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號 | 標準名稱 | 標準代號 | 標準等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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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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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技術要求:
第四條 測繪工程費:
1.取費依據:
2.取費項目及工程總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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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 | |
單 價 | 合 計 |
| 號 | 項 目 名 稱 | 工作量 | (元) | (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總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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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和提出技術要求。
2.自接到乙方編制的技術設計書之日起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審定工作。
3.應當負責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并對乙方進場人員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自收到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之日起,根據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于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編制,并交甲方審定。
2.自收到甲方對技術設計書同意實施的審定意
見之日起__日內組織測繪隊伍進場作業。
3.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設計書要求按合同工期確保測繪項目完成。
第七條 測繪項目完成工期
-----------------------------
| 序 | | | |
| 號 | 測 繪 項 目 | 完成時間 |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全部成果應于___年__月__日前交甲方驗收。
第八條 乙方應當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日內完成驗收。
第九條 對乙方測繪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著作權歸屬的約定:
第十條 測繪工程費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元。
2.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3.___年__月__日前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4.自測繪成果驗收合格之日起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總價款的余款。
第十一條
1.自測繪工程費全部結清之日起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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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成 果 名 稱 | 規 格 | 數 量 | 時 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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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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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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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乙方未進入現場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終止合同時,甲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已進入現場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過50%時,則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100%。
2.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時,甲方應付給乙方停、窩工費,停、窩工費按合同約定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同時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費,應按延誤天數和當時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對于乙方提供的圖紙等資料以及屬于乙方的測繪成果,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測繪成果時,應向甲方償付拖期損失費,每天的拖期損失費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的1%計算。
3.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重測或采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因測繪成果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時,乙方應對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資
料原因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己負責)。
4.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以及屬于甲方的測繪成果,乙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 *** ,否則,甲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因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雙方主管部門調解,若達不成協議,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產生的糾紛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的,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n
bsp; 第十八條 附則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測繪工程費結算完成后,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執__份。
---------------------
|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
| |-------| |-------|
|委|郵政編碼: |承|郵政編碼: |
| |-------| |-------|
|托|電 話: |攬|電 話: |
| |-------| |-------|
|方|開戶銀行: |方|開戶銀行: |
| |-------|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后,由發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區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限額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 *** 、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到作業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定的測繪業務;拒不停止測繪業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 *** 、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借用測繪資質收幾個點
借用測繪資質按合同金額1到3個點收取費用。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借用資質,就是投標人自己不具備或沒有投標資質。投標人為了能夠投標,借用符合條件的資質證明材料,領取法人代表授權書,借用公章,從而以正規合格身份參與投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