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昌佳匯智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樣啊
正規。蘭州昌佳匯智科技有限公司(原蘭州昌佳數碼測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甘肅省內同時具備國家測繪甲級、土地規劃乙級、農業綜合開發生態工程設計乙級及工程咨詢等資質的高新技術民營企業。是一家正規公司。公司致力于為國家發改、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住房城建、交通水利等多部門提供智力支撐。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還沒出,但是可以根據2021年的通知大概推測在9月左右。
2021年通知內容:全省甲、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全省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2021年11月30日前仍未提交合格的材料,導致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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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省地理空間定位、地理空間數據和全省測繪基準、測量控制系統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測繪航空攝影依法進行審核。
(二)組織管理基礎測繪和全省重大測繪項目,建立“數字甘肅”地理空間框架,管理和提供省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三)依法管理全省各種地圖的編制和更新,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
(四)依法對全省測繪資質、資格及測繪市場行為進行管理。
(五)負責全省測繪成果的管理。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同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三條 有關部門、單位與外國組織或者個人采取合作、合資方式從事測繪活動的,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接受其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質量依法實施監督。
基礎測繪、涉外建設項目或者重大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質量驗收。
測繪儀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期檢定。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基礎測繪第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大城市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他市、縣(市)及建制鎮、重點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當地人民 *** 或者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區域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設區的市,其市區地域連續的,不得分區建立城市獨立坐標系統。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級基礎測繪工作:
(一)在國家統一大地控制網基礎上建立全省大地控制網;
(二)全省1∶1萬或者1∶5千比例尺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維護和更新省級基礎地理空間數據庫;
(四)編制全省普通地圖;
(五)省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工作:
(一)建立經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獨立坐標系統及測量控制網;
(二)本行政區域內大比例尺基本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四)本級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設區的市基礎測繪需要分解到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的,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統一組織。
民族自治州需要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或組織州內跨縣(市)大比例尺基礎測繪的,由州人民 *** 確定。第七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下列原則定期更新:
(一)全省統一布設的大地控制網10年復測一次;
(二)基本地形圖,主要城市及交通沿線至少4年更新一次,農業地區至少8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至少15年更新—次;
(三) *** 確定的局部重點地區按需要及時更新。第八條 市轄區不單獨分區編制基礎測繪規劃。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A測繪經費按國家統一的測繪成本定額核算,專款專用。第十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A地理信息數據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提供,使用者應當合法使用,不得以復制、借用等方式非法生成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立與地理信息有關的其他系統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當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第十一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衛星遙感資料購置計劃,使用 *** 資金購置衛星遙感資料和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的,省人民 *** 可以委托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提供,促進數據共享,減少重復投入。第三章 其他測繪第十二條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民政部門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
自然資源部關于第二批廢止和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
一、廢止以下規章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9號)
《測繪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50號)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6號)
《國土資源部關于<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第七條的解釋》(國土資源部令第67號)二、修改《國土資源聽證規定》
(一)將第三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中的“基本農田”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
(二)將第三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為“國土空間規劃”;
(三)將第三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中“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 修改為“區片綜合地價”;
(四)將《國土資源聽證規定》中的“國土資源”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行政處分”統一修改為“處分”。三、修改《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
(一)在第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是指:
“(一)國務院要求自然資源部管轄的自然資源違法案件;
“(二)跨省級行政區域的自然資源違法案件;
“(三)自然資源部認為應當由其管轄的其他自然資源違法案件”;
(二)將第四十五條第(五)項修改為“應當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追究責任,而未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的”;
(三)將《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中的“國土資源”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部”。四、修改《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規定所稱自然資源執法監督,是指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查、制止和查處的行政執法活動”;
(二)將第四條修改為:“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強化遙感監測、視頻監控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的應用,明確執法工作技術支撐機構??梢酝ㄟ^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提升執法監督效能”;
(三)在第五條之后增加一條,作為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自然資源違法行為,有權向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處理”;
(四)將第六條第(五)(六)項修改為:“(五)對違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依法應當追究國家工作人員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處理;
“(六)對違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涉嫌犯罪的,將案件移送有關機關”;
(五)將第九條第(三)項修改為:“(三)取得執法證件”;
(六)刪除第十條至第十五條;
(七)將第二十一條修改為:“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執法巡查、抽查制度,組織開展巡查、抽查活動,發現、報告和依法制止自然資源違法行為”;
(八)將第二十二條修改為:“自然資源部在全國部署開展自然資源衛片執法監督;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自然資源部的統一部署,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自然資源衛片執法監督,并向自然資源部報告結果”;
(九)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省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制度”;
(十)將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后增加兩項作為第(四)(五)項:“(四)對重大、復雜、疑難的行政執法案件,進行音像記錄;
“(五)其他對當事人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的,進行音像記錄”;
(十一)將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修改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包括沒收違法采出的礦產品,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建筑物,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采礦許可證、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測繪資質等”;
(十二)將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修改為:“(一)擬作出的處罰決定情況說明”;
(十三)將第二十八條第(六)項后增加三項作為第(七)(八)(九)項:“(七)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范;
“(八)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
“(九)其他需要審核的內容”;
(十四)將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后增加兩項作為第(二)(三)項:“(二)依法沒收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沒收后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
“(三)發現違法線索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向有關部門移送違法犯罪線索”;
(十五)將第三十四條第(三)項修改為:“(三)已經立案查處,依法應當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追究責任,無正當理由,未依法申請強制執行、移送有關機關的”;
(十六)將《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中的“國土資源”修改為“自然資源”,“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統一修改為“自然資源部”。
本決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