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還沒出,但是可以根據2021年的通知大概推測在9月左右。
2021年通知內容:全省甲、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全省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2021年11月30日前仍未提交合格的材料,導致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甘肅省蘭州市一九四隊測繪資質,結合本省實際甘肅省蘭州市一九四隊測繪資質,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zb_users/plugin/erx_Weixin/img/zzcm1.jpg)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一)編制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省地理空間定位、地理空間數據和全省測繪基準、測量控制系統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測繪航空攝影依法進行審核。
(二)組織管理基礎測繪和全省重大測繪項目,建立“數字甘肅”地理空間框架,管理和提供省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三)依法管理全省各種地圖的編制和更新,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
(四)依法對全省測繪資質、資格及測繪市場行為進行管理。
(五)負責全省測繪成果的管理。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同級人民 *** 其甘肅省蘭州市一九四隊測繪資質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三條 有關部門、單位與外國組織或者個人采取合作、合資方式從事測繪活動的,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接受其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質量依法實施監督。
基礎測繪、涉外建設項目或者重大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質量驗收。
測繪儀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期檢定。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基礎測繪第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大城市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甘肅省蘭州市一九四隊測繪資質;其他市、縣(市)及建制鎮、重點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當地人民 *** 或者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區域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設區的市,其市區地域連續的,不得分區建立城市獨立坐標系統。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級基礎測繪工作:
(一)在國家統一大地控制網基礎上建立全省大地控制網;
(二)全省1∶1萬或者1∶5千比例尺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維護和更新省級基礎地理空間數據庫;
(四)編制全省普通地圖;
(五)省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工作:
(一)建立經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獨立坐標系統及測量控制網;
(二)本行政區域內大比例尺基本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四)本級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設區的市基礎測繪需要分解到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的,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統一組織。
民族自治州需要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或組織州內跨縣(市)大比例尺基礎測繪的,由州人民 *** 確定。第七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下列原則定期更新:
(一)全省統一布設的大地控制網10年復測一次;
(二)基本地形圖,主要城市及交通沿線至少4年更新一次,農業地區至少8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至少15年更新—次;
(三) *** 確定的局部重點地區按需要及時更新。第八條 市轄區不單獨分區編制基礎測繪規劃。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基礎測繪經費按國家統一的測繪成本定額核算,專款專用。第十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提供,使用者應當合法使用,不得以復制、借用等方式非法生成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立與地理信息有關的其他系統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當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第十一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衛星遙感資料購置計劃,使用 *** 資金購置衛星遙感資料和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的,省人民 *** 可以委托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提供,促進數據共享,減少重復投入。第三章 其他測繪第十二條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民政部門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
王仲聞的人物生平
王仲聞(1901-1969),名高明,以字行。筆名王學初、王幼安,據說都是為不得已避用真名而所取之號;臺灣曾大量翻印其書,改其名為王次聰。浙江海寧人;王國維次子。
長相酷似靜安先生,已故的沈玉成先生首次見到他時,曾取《觀堂集林》中那張相片來印證,非常傳神地說“子之于父,如明翻宋本,唐臨晉帖”。令人感慨的是,時不過三十年,我們現在卻只能從靜安先生的遺像來緬想幼安先生的模樣了。
王先生幼承家學,但中學畢業即入郵局工作。解放初期供職于北京地安門郵局。1957年因參與創辦同人刊物《藝文志》而成為右派,遭開除。后經由徐調孚先生推薦,被愛才若渴的中華書局金燦然總經理請到中華,成為一位不在編的臨時編輯,一直工作到寫下那封給文學組之信的那個時候。
王先生精熟唐宋文獻,以“宋人”自詡。尤長于詞學,其著述除前已述及的三書外,還有《渚山堂詞話·詞品》點校(署名王幼安)、《詩人玉屑》點校。他用力最勤、真正代表他學術水平的還有兩部書稿:一是《唐五代詞》,文革中遺失,其前言后記幸存于檔案中,經程毅中先生整理,已經發表。二是《讀詞識小》,約20萬言。錢鐘書先生曾受中華書局之請看過全稿,稱“這是一部奇書,一定要快出版”。但就在中華決定出版并已完成了審讀加工的時候,因為與《全宋詞》署名同樣的原因而暫停付印。文革中遺失。現在我們從《全宋詞》的審讀加工記錄中,可以約略看到《讀詞識小》的影子。
一九〇二年(清光緒二十八年) 一歲
三月,生於浙江海寧鹽官鎮內西門周家兜王宅。長兄潛明四歲(一八九九年生)。
一九〇五年(清光緒三十一年) 四歲
三月,弟貞明生。
一九〇六年(清光緒三十二年) 五歲
祖父王廼譽去世。
一九〇七年(清光緒三十三年) 六歲
七月,母親莫氏因產褥熱過世。
一九〇八年(清光緒三十四年) 七歲
三月,父王國維娶潘麗正為繼室。弟紀明、慈明、登明、妹東明、松明均為潘
氏所出。
四月,全家移住北京宣武門內新簾子胡同。
一九一一年(清宣統三年) 十歲
十一月,辛亥革命爆發,父親王國維與羅振玉、劉季英等攜家口共二十一人東渡日本,住京都郊外吉田山下田中村。合家同行者八人,父母而外及兄弟潛明、紀明、貞明,仆人馮友、錢媽隨行。
一九一三年(民國二年) 十二歲
三月,羅、王諸家移住京都吉田町神樂岡八番地。
十二月,妹東明生。
一九一五年(民國四年) 十四歲
三月,隨繼母返回海寧,就讀海寧之一小學。
一九一六年(民國五年) 十五歲
二月,父親王國維自日本返回上海,就哈同氏廣倉學宭之聘。
三月,自海寧鹽官移住上海愛義文路大通路吳興里。父親親為擇校,與兄潛明、弟貞明擬入上海基督教青年會學校未果,入上海工部局育才公學就讀。在讀期間,與若干同學組“嚶鳴社”,每一二周作詩一次,評定甲乙。結集有《嚶鳴社詩稿》自抄本二冊,今存復旦大學圖書館。《詩稿》附自輯詩詞《明月梅花館詩草》一卷,計收古今體詩凡四十一題,五十八首。其中《蝶戀花》(題畫)“露縠冰紈人似玉”一首,為現存唯一詞作。
一九一九年(民國八年) 十八歲
五月,北京發生五四運動,波及全國。任育才公學學生會副會長,被校方開除,此後被推舉為全國學生聯合會出版社代表。在離校學生會所開辦的免費學校中任髙級班國文教員。十一月九日父親王國維致羅振玉函謂“次兒等學校事,因值孔子誕辰,學生要求放假一日,午後遂不往,因之斥退四人。表面如此,實際因夏間之學生會次兒因資格被舉為副會長,此次開除殆因此故”。
十月,應考郵局郵務員,未取。
一九二〇年(民國九年) 十九歲
三月,入上海郵局為郵務生。長妹東明後來追述:‘我們這一代中,二哥天賦最髙,也更愛古籍與詩詞,如以他的資質與興趣,能追隨父親繼續鉆研國學,日久必有成就。而父親無視他的愛好與秉賦,竟讓他進入郵局,以獲得較佳的獨立生活工作,當是以自己親身經歷到的寶貴經驗為鑒’(《先嚴王公國維為子女所鋪的路》)。
一九二一年(民國十年) 二十歲
年初通過甄試,升等為郵務員。
十一月四日父親王國維致長兄潛明函:“(髙明姻事)本擬明年下半年,而聞陳宅姑娘又入海寧學堂,恐沾染習氣,故汝母意欲於上半年辦喜事。”
一九二二年(民國十一年) 二十一歲
與陳慎初結婚。子女成年者三男(慶新、慶同、慶山),二女(令年、令三)。
一九二三年(民國十二年) 二十二歲
五月,王國維入京任清遜室南書房行走。
八月繼母、弟妹等入京。
是年自吳興里遷住新閘路甄慶里。
一九二六年(民國十五年) 二十五歲
九月二六日,長兄潛明於上海病逝。長嫂羅孝純不久“大歸”。
一九二七年(民國十六年) 二十六歲
六月二日,父親王國維於頤和園昆明湖魚藻軒自沉,有遺囑致三子貞明,謂“汝兄亦不必奔喪,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門故也”、“我雖無財產分文遺汝等,然茍謹慎勤儉,亦必不至餓死”。
七月,與諸弟同具名編次《王忠愨公哀挽録》,天津羅氏貽安堂匯刊。
一九二八年(民國十七年) 二十七歲
是年繼母弟妹南歸海寧。父親王國維藏書中手批手校書一百九十馀種約七百馀冊,經清 *** 學院同事陳寅恪、吳宓、趙元任諸先生商議,讓售北平北海圖書館,館方給價五千元。
是年在《郵聲》雜志發表詩作《己丑除夕贈家兄》、《丁卯展前詩愴然有作即用舊韻》。此後若干年仍有詩詞在《郵聲》刊出。
一九三一年(民國二十年) 三十歲
調入上海郵政總局。
一九三二年(民國二十一年) 三十一歲
隨郵政總局遷往南京,住慈悲社五臺山村。
一九三三年(民國二十二年) 三十二歲
十二月,上海《詞學季刊》之一卷第三號刊唐圭璋《全宋詞編輯凡例》、《全宋詞初編目錄》。
是年林大椿輯《唐五代詞》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
一九三七年(民國二十六年) 三十六歲
七月,全面抗戰開始,自海寧接取繼母弟妹至上海住海防路崇安里。獨身前往武漢。
一九四〇年(民國二十九年) 三十九歲
七月,參加為期二周的郵政秘密監察人員培訓班,為解放後“歷史問題”所從來。
唐圭璋《全宋詞》三百卷,成稿於一九三七年,是年由國立編譯館出版。其“緣起”有“王仲聞等辨訛”致謝語。唐圭璋先生在《自傳及著作簡述》中回憶:‘“初編此書的時候,就承精於目録版本之學的王仲聞幫助搜集資料,校訂真偽,商討善本、足本問題。”
一九四一年(民國三十年) 四十歲
升任副郵務長。
家人從上海經香港到昆明,住郊區白龍潭。
一九四二年(民國三十一年) 四十一歲
郵政總局遷往重慶,住南岸南桷埡。
一九四五年(民國三十四年) 四十四歲
冬,隨郵政總局還都南京,住建業村。
一九四七年(民國三十六年) 四十六歲
夏,叔父王國華赴臺灣大學外文系任教。
是年在《現代郵政》雜志發表《尹師魯水調歌頭》、《劉仲方六州歌頭》、《李後主佚詞》等多篇《讀詞雜記》。
一九四九年((民國三十八年) 四十八歲
郵政總局南遷臺北,留守上海。弟貞明、紀明、妹東明、女令年前往臺灣。是年末,隨郵政總局遷往北京。任改組後的郵電部秘書處副處長。
一九五〇年 四十九歲
年初,住西單二龍路鄭王府夾道郵電部宿舍。
是年鎮反運動中,其有關部門結論竟為“曾經受過特務訓練,態度不老實,撤職登記”。
一九五一年 五十歲
將家藏王國維遺稿、批校本及友人致王國維書札兩箱百馀種捐送北京圖書館,經手人為趙萬里(約抗戰前後,趙萬里曾促成和經手繼母潘氏的另一部分捐贈)。
在郵政部干部審查活動中被定為“特務嫌疑”,從事豎電線桿等懲罰性體力勞動。
一九五三年 五十二歲
屢次對人民出版社出版物提出書面意見,受到關注,該社王子野、范用擬將其調入任職未果。
是年調往地安門外郵局,在服務窗口收寄郵件,住東直門外八條下坡十九號郵局宿舍。雖事務繁劇,仍於業馀時間努力治學。
在《中國語文》第八期發表《統一譯名的迫切需要》。
一九五五年 五十四歲
夏承燾《唐宋詞人年譜》於是年初版。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夏承燾為是書所撰‘承教録’謂‘此書問世一年,屢荷四方讀者惠書督誨。惠州張鳳子先生,北京王仲聞先生,皆未嘗奉手請益,乃承費日力為細校再過,各舉謬誤多處,盛意尤可感激’。
是年郵局肅反運動小組審查結論“不是反革命分子”。
是年初,為人民文學出版社標點《唐才子傳》,用時一周,得酬五十元。
一九五六年 五十五歲
七月二十二日,在《光明日報》發表《關於李煜詞的考證問題》。
十一月二十七日,夏承燾接人民文學出版社顧學頡函,夏氏日記載‘王靜安先生嗣君仲聞,甚愛予詞人十譜而有所補訂,欲與予通函云云。即作復書,附去與王君書’。此後屢有書翰往來論學。
十二月十九日,夏承燾復接得王函,謂‘“著有《南唐二主詞校訂》、《陽春集校訂》,又有《唐五代詞校輯》,收敦煌曲子、《樂府詩集》之近代曲辭及易靜《兵要望江南》等,需兩年完稿。又欲輯一詞抄,收《全芳備祖》、《壽親養老新書》、《通用啟札截江綱》、《翰墨大全》、《永樂大典》以及宋元方志譜錄中之詞匯為一書。又有《宋元詞話抄》,積稿盈尺,無精力完成”。
一九五七年 五十六歲
一月六日在《光明日報》副刊《文學遺產》發表《改編全唐詩草案的補充意見》。此文為對於河南大學李嘉言《改編〈全唐詩〉草案》的回應,李文發表於1956年12月9日《光明日報》副刊《文學遺產》。
三月九日,夏承燾入京開會,與相見,謂之“樸質篤厚,想見靜安先生”。
四月三日,《讀唐宋詞論叢》、《論〈尊前集〉之選輯時代》二文寄達夏承燾,定《尊前集》當編於北宋,不能早於仁宗,晚於神宗。夏次日日記謂‘“君治學細心踏實,自愧不如”。同月夏承燾《唐宋詞論叢》之《承教録》中述及,計舉正二十事。是月,標點本《唐才子傳》由古典文學出版社出版。
六月,《南唐二主詞校訂》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以明萬歷庚申呂遠墨華齋本為主,參考王國維《南唐二主詞校勘記》,李璟、李煜詞作歷來真贗雜陳,文字多訛,是書據所見各本互校,并以各種選本、筆記、詩話、詞話及互見各詞之總集、別集參校,“綜合舊說,間參新見”。
是年欲調往蘭州大學,夏承燾又推薦入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皆未果。又擬辦同人刊物《藝文志》。在“反右”運動中,受到不公正的處理,被追究“歷史反革命”問題,口頭通知:是右派但不宣布;不交地方監督,強制退職。在南海艇隊工作的次子王慶同、在武漢測繪學院就讀的三子王慶山,均被劃為“右派分子”。
前此數年間,時常接濟嫠居北京的長嫂羅孝純。
一九五八年 五十七歲
三月,《詩人玉屑》點校本由古典文學出版社出版。
五月,寄夏承燾《李易安集》目。
八月,夏承燾來函請寫寄明吳訥《百家詞》本《汪水云集》附録舊宮人送水云南歸詞十三首,九月十五日鈔成寄達。
十二月十三日,有函致夏承燾,謂《李清照集》尚未脫稿,《全宋詞》中間題不少。
是年清華大學因校內基建,通知將王國維墓遷出。
一九五九年 五十八歲
四月十一日,夏承燾入京,往訪,告知所輯《唐五代詞》將由中華書局出版。
四月十五日,夏承燾、唐圭璋同在北京圖書館同日與王仲聞、黃盛璋談李清照材料事。
六月,唐圭璋完成《全宋詞》初步修訂,交稿中華書局。并建議由王仲聞任責任編輯。此後‘六載辛勤,全力以赴’(唐圭璋先生語)。是年受中華書局邀為《全唐詩》斷句和審稿,得酬金180元。
是年經齊燕銘、金燦然指示,入中華書局文學組任‘臨時’編輯,組長為徐調孚,中華給付月薪八十元。
是年起至一九六一年冬每月寫思想匯報交中華書局和派出所。
一九六〇年 五十九歲
一月十六日,王國維墓是時遷入北京市西郊福田公墓。
四月,《全唐詩》點校本由中華書局出版,點校說明署’王全’,即王仲聞、傅璇琮。同月,標點本《渚山堂詞話》、《詞品》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惠風詞話·人間詞話》校點本同月再版,均列入《中國古典文學理論批評專著選輯》叢書。《惠風詩話》署’王幼安校訂’,《續編》二卷輯自況周頤各種雜著。於原著考訂未周處,并酌加附注。《人間詞話》署’徐調孚注、王幼安校訂’,分定稿、刪稿暨附錄三編,為《人間詞話》最為通行的版本。前此徐調孚曾於開明書店出版《人間詞話》校訂本(一九五五年中華書局重印),是本即以徐本為據,注釋中按語均為校訂者所加。
九月一日,唐圭璋致函龍榆生,謂‘《全宋詞》弟亦無力整理,去年交與北京中華書局修訂,編輯部托王仲聞整理,費盡他九牛二虎之力。徹底修訂,修改小傳(本來只是沿襲朱、厲之書),增補遺詞,刪去錯誤,校對原書,重排目次,改分卷書,在在需時。現聞已大致就緒,不過出書恐又在明年矣’(此函《近代詞人手札墨跡》系於一九六一年九月一日)。
是年由不定期前來書局改為全日上班。繼續修訂《全宋詞》,自二百○四卷本《翰墨全書》書輯出佚詞三百十五首。
一九六一年 六十歲
六月三日,夏承燾日記載來函,謂近為《全宋詞》補詞一千六百首,改正補充小傳三四百人,舉出錯誤不下三四千處,今年尚不能出書。
十月,《讀杜心解》標點本由中華書局出版,為主要整理者。
是年中華書局自東總布胡同搬遷至翠微路。因家遠,常住宿集體宿舍,與青年編輯沈玉成過從較多。
夏承燾《唐宋詞人年譜》於是年出版,屢引其說。
一九六二年 六十一歲
上年《李清照集校注》完稿,輯詞、詩、文為三卷,附録《李清照事跡編年》暨《李清照著作考》。元旦撰成《後記》,致謝學人包括夏承燾、黃盛璋、鄧之誠。
一九六三年 六十二歲
三月,長女王令年客死臺灣。新編《李清照集》在上海出版後,有所商榷,增入《李清照集校注》稿中。
四月,《李清照事跡作品雜考》刊載於《文史》第二輯。
一九 *** 年 六十三歲
四月五日,夏承燾來函,謂應將施蟄存《唐宋金元詞拾遺》相關者補入《全宋詞》,又謂《全宋詞》題名應唐、王并列。
五月,《全宋詞》新版基本完成修訂,以中華書局編輯部名義撰寫《出版說明》。前言由唐圭璋、王仲聞同撰。
是年《古典文學研究資料匯編·杜甫卷》由中華書局出版,署“華文軒”名。
是年《李清照集校注》在人民文學出版社排成紙型,但未能出版。
是年前後,中華書局黨組發出公函給南京師范學院黨委,對新版《全宋詞》的署名方式,提出擬采用“唐圭璋編、王仲聞補訂”的辦法,并請征求唐圭璋意見,唐先生表示同意,但終未能通過相關政治審查。
是年,在補訂《全宋詞》過程中所撰宋詞札記《讀詞識小》二十馀萬言,曾經錢鍾書先生審讀,由中華書局沈玉成完成技術加工,但格於當時政治形勢未能出版,原稿在文化大革命中遺失。
是年,羅繼祖入京參加校點二十四史,與相過從。羅氏《海甯王氏後人“文革”後所遭遇》記》稱:“我識高明丈即於一九 *** 年在北京翠微路參與中華書局校點廿四史時。丈對詞學造詣精深,局中正重校唐圭璋《全宋詞》,經丈核訂,舉證若干,讀者嘆服。公退接談,公私并進,覺與乃翁風范不遠。為言先兄不祿,嫂氏尚在盛年,宜再嫁。其說甚是”。
一九六五年 六十四歲
一月十七日,繼母潘麗正在臺灣去世。
二月二十五日、三月二十五日,先後為逯欽立編《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提交審稿意見。
六月,新版《全宋詞》出版。全書録入詞人一千三百三十馀家,詞作一萬九千九百馀首,另有殘篇五百三十馀首。凡三百七十馀萬字,引用書目多達五百四十二種。
一九六六年 六十五歲
九月二十三日,中華書局在文化大革命受到直接沖擊,被清退。二十五日致函文學組,交代未盡事宜。時《唐五代詞新編》已基本成稿,在運動中遺失。
一九六七年 六十七歲
家居。仍廢寢忘食,專意從事著述。
一九六九年 六十八歲
一月十九日提交的交代材料稱“我在中華書局工作時,曾準備寫若干稿子,有的已寫了一部分,有的已接近完成。自領導通知我以後我寫的東西不能再出版以後,我已以一部分捐獻國家,已蒙接受。將來這類東西不知有用沒用。我準備寫完它,決不因我的東西不能出版就撒手不干了”、“已寫好部分約有一百馀萬字”。
是年冬,因“朱(學范)、谷(春藩)特務集團”案牽連,被專案組隔離審查。
十一月十二日,服毒自殺。子女均在外地,身後文稿、圖書散失殆盡。後來發還者僅舊版王國維集一部。
一九七〇年
二月,夫人陳慎初於海寧鄉間去世,終年七十一歲。
一九七九年
三月,郵政部 *** “朱(學范)、谷(春藩)特務集團”案。
十月,《李清照集校注》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學者稱“博大精深”、“古籍整理之典范”。唐圭璋在得知出版消息後,通過出版社聯系到王氏後人,以申吊慰。
一九八○年
一月二十二日,叔父王國華在臺灣去世。
六月二十五日,趙萬里在北京去世。
一九八一年
五月九日,徐調孚在四川江油去世。
九月,《夷堅志》校點本由中華書局出版。生前曾任此書編輯,并自《永樂大典》中輯出軼文。
是年,《文學遺產》之一期刊載岳國鈞《玉中之瑕——談〈李清照集校注〉的注釋》。
一九八六年
五月,前中華書局同事沈玉成作《自稱“宋朝人”的王仲聞先生》。收入中華書局七十五周年紀念文集《回憶中華書局—1912-1987》。
五月十一日,夏承燾在北京逝世。
一九八七年
二月二十日,《唐五代詞新編前言》刊載於《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之一七一期。編者按稱‘“中可以看出他在古籍整理工作中嚴謹的態度、嚴密的 *** ,對我們研究唐五代詞以及整理古籍工作都不無借鑒意議”。《前言》為生前未成著述《唐五代詞新編》僅存部分,由程毅中在中華書局檔案中發現。
曾參與編輯的《元詩選》初集、二集、三集分別於是年1月、7月、10月出版。
一九八八年
遺稿《長短句詞盛行之時代辨析》刊載於《文學遺產》一九八八年第二期。此文原為《唐五代詞新編後記》的部分未完稿,程毅中在中華書局檔案中發現。
一九九○年
十一月二十八日,唐圭璋於南京去世,終年九十歲。
一九九九年
一月,中華書局《全宋詞》簡體字版補署“王仲聞參訂”。
四月,中華書局徐俊撰文《王仲聞——一位不應被遺忘的學者》,刊載於《書品》一九九九年第二期。
二〇〇二年
十二月十四日,與妻陳慎初合柩入葬海寧殳山公墓。
二〇〇九年
九月,《全宋詞審稿筆記》由中華書局雙色影印出版,署王仲聞撰、唐圭璋批注,計五十萬字。劉尚榮先生以中華書局編輯部名義所撰前言,對二位學者的治學和合作均予髙度評價。
十一月十二日,海寧舉辦紀念王仲聞逝世四十周年學術研討會,陳尚君等專家學者和王氏家人出席會議。
甘肅煤田地質局149隊,甘肅地礦局第四勘察院
肯定是地礦局啊!我了解到的情況總體上是:地礦局有色煤炭。去煤礦基本上只有采礦和礦建的才有前途,別的專業沒關系就不太好混了!四勘院就要看效益了,效益不好收入也不高,效益好就得常出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