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怎么樣?
簡介:建設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原為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簡稱“建設綜合院”,英文縮寫“cigis”),為建設部直屬科研單位(國家科委批準的唯一的勘察類科研單位),始建于1951年,具有對外經營權,通過了管理體系認證,先后獲得了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全國城市勘測先進單位、全國工程勘察與巖土行業誠信單位、北京市守信企業等稱號,是全國綜合性甲級勘測設計單位和高新技術企業。
建設綜合院具有國家綜合甲級工程勘察(綜合類)、測繪、建筑設計、工程監理、地質災害防治,一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及工程樁檢測、施工圖審查等資質。主要業務包括:巖土工程勘察、設計、檢測、治理;工程樁動測;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水文地質勘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航空攝影測量與遙感測繪、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制圖;建筑工程及相應的工程咨詢和裝飾設計;房屋工程、林業及生態工程、市政工程、電力工程、公路工程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施工圖(巖土工程勘察文件)審查;科研開發、技術咨詢、標準規范研制及行業服務等。
建設綜合院按建筑設計與節能、巖土工程與地基基礎、測繪與數字城市、工程檢測與測試、災害評估與治理、工程監理與咨詢等專業板塊設置若干業務機構,在深圳、天津及大連等地設有分院,并擁有北京綜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城建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建設綜合勘察設計深圳研究院、基翔工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和綜合試驗有限公司(香港)等子公司。建設綜合院還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環境工程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勘察與巖土工程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建筑學會工程勘察分會、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工程勘察與巖土分會行業發展與國際聯絡部、全國建筑工程勘察科技情報網和《工程勘察》編輯部的依托或***單位。
建設綜合院現有員工900余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660余人,具有高級以上職稱技術人員220余人;全國勘察大師5人,***和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6人,享受 *** 特殊津貼專家16人,獲得各類注冊執業資格共計296人次,其中注冊測繪師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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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綜合院業務范圍廣泛,專業結構合理,技術力量雄厚,實踐經驗豐富,具備承擔各種大型、特殊或復雜工程項目的能力。建院近60年來,先后完成巖土工程、測繪遙感、建筑設計、水資源環境、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工程監理等方面的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及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大中型工程項目6000余項,并在亞洲、非洲、歐洲多個國家完成建筑工程、供水工程和測繪工程項目100余項,其中70余項獲國家和部級優秀勘察設計獎。
建設綜合院在科研、標準規范編制和行業服務等方面也取得了豐碩成果。近20多年來承擔了包括“科技攻關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863計劃”在內的***或省部級科研計劃項目100多項,其中20余項獲***或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主編或參編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范50余項,并主編中文核心期刊《工程勘察》。建設綜合院積極活躍在有關 *** 學會、協會及其它行業組織中。作為多個行業機構的***單位,建設綜合院在行業服務及技術支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建設綜合院先后完成了中德、中加、中英等雙邊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及亞洲開發銀行等多邊技術合作項目,為我國勘測設計事業的發展和科技進步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數字化城市管理業務方面,建設綜合院是全國推廣的北京市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單位,是全國之一個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的單位,也是住建部相關標準的主編單位,承擔的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項目獲得了國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獎。從2004年起,先后完成了北京市東城區、宣武區、朝陽區、海淀區、崇文區,新疆克拉瑪依、天津市、蘭州市、鄭州市、安陽市、開封市、洛陽龍門等的數據建設、咨詢業務,是國內主要的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單位。為住建部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
建設綜合院從2005年開始在河南開展綜合業務,在河南省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方面,先后承擔了鄭州、安陽、開封、漯河、洛陽、洛陽龍門等的數據普查建設工作(部件普查、地理編碼、單元網格劃分、建庫、入庫等),為河南省住建廳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也是在河南省承擔該類業務最多的單位,具有權威性(為住建部標準編制單位)、技術實力強、熟悉河南數字城管特點、項目經驗豐富、費用合理等優勢,能夠快速、高質量的完成數字城管數據建設工程,滿足用戶的需求。
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是全國為數不多的***綜合甲級工程勘察和測繪單位, 是全國之一個開展數字化城市管理數據建設的單位,也是住建部相關標準的主編單位,承擔的東城區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項目獲得了國家地理信息系統工程金獎。從2005年開始在河南省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方面,先后承擔了鄭州、安陽、開封、洛陽、漯河項目 ,是河南省住建廳數字化城市管理專家組成員單位,也是在河南省承擔該類業務最多的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昶
成立日期:1993-05-18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北京市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400002689G
經營狀態:開業
所屬行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英文名:Construction 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 Research and Design Institute Co.,Ltd.
人員規模: 500-999人
企業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內大街177號
經營范圍:對外派遣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境內各類的勘測、設計、咨詢、監理;工程總承包;承包境外巖土、地基與基礎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承包境外智能建筑(系統工程設計)的設計項目,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電力工業建筑安裝工程、水利建筑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環境建設工程的建設監理項目,以及工程地質勘察、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及工程測量項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儀器儀表、機電設備及勘測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銷售;與上述業務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甘肅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2012)
之一條 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基礎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所需經費按照國家統一的測繪成本定額核定,列入財政年度預算,按計劃核撥,實行專款專用,并接受同級 *** 財政部門的監督和審計部門的審計。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的基礎測繪工作給予支持。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安排永久性測量標志和城市相對獨立坐標系統等基礎測繪設施的建設維護經費。第四條 基礎測繪工作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定期更新、分步實施、成果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基礎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
市(州)、縣(市、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礎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
鄉(鎮)人民 *** 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基礎測繪設施和測量標志的保護工作。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基礎測繪成果共建共享機制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交換制度,健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公共服務平臺,完善基礎地理信息服務體系。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基礎測繪成果管理,建立健全維護更新機制,實現統一提供、資源共享,為國民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公共應急提供服務。第七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相應的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基礎測繪應急保障服務能力,做好基礎測繪應急保障工作。
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應急保障組織體系、應急裝備和器材配備、應急響應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急測制和更新等。
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立即啟動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急測制和更新工作。第八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與國家測繪基準相統一的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積極推進現代測繪基準建設;
(二)獲取全省航空航天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全省1∶1萬、1∶50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
(四)維護和更新全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
(五)建立和完善基礎地理信息服務平臺,開展地理空間框架建設;
(六)完成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九條 市(州)、縣(市、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依法批準的市縣城區和重點鄉鎮相對獨立坐標系統;
(二)獲取本行政區域的航空航天遙感資料;
(三)測制和更新1∶2000、1∶1000、1∶500比例尺基本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
(四)建立和更新本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
(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地理信息服務平臺建設;
(六)完成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定期更新制度:
(一)1∶1萬、1∶5000、1∶2000、1∶1000、1∶5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和數字化產品至少5年更新一次;
(二)城鎮重點區域、自然災害多發地區應當及時更新;
(三)國民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公共應急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第十一條 基礎測繪項目的承擔單位,通過招投標方式進行確定;確需保密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基礎測繪項目的承擔單位,由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承擔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并具備健全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
承擔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應當對其所承擔的基礎測繪項目的成果質量負責。
基礎測繪項目禁止 *** 、分包。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基礎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依照有關規定委托測繪產品檢驗機構對基礎測繪成果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第十三條 承擔基礎測繪項目的單位及使用基礎測繪成果的用戶,應當加強使用成果的保密管理,未經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復制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 *** 。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在哪個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設計資質證書: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在自然資源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是根據黨甘肅省蘭州市自然災害普查測繪資質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 *** 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
自然資源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甘肅省蘭州市自然災害普查測繪資質,為正部級甘肅省蘭州市自然災害普查測繪資質,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官 網
:
為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甘肅省蘭州市自然災害普查測繪資質,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間規劃重疊等問題,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方案提出:
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
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
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
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
國家海洋局的職責,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資質代辦:疑問,外資在國內開辦企業有行業限制嗎?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負面清單”又縮短了!新版清單列出122項特別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條,禁止性措施37條。據統計,2015版“負面清單”比2014年版減少17條,新版“負面清單”統一適用于上海、廣東、天津、福建4個自貿試驗區。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一、農、林、牧、漁業
(一)
種業
1.禁止投資中國稀有和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的研發、養殖、種植以及相關繁殖材料的生產(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的優良基因)。
2.禁止投資農作物、種畜禽、水產苗種轉基因品種選育及其轉基因種子(苗)生產。
3.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4.未經批準,禁止采集農作物種質資源。
(二)
漁業捕撈
5.在中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活動,須經中國 *** 批準。
6.不批準以合作、合資等方式引進漁船在管轄水域作業的船網工具指標申請。
二、采礦業
(三)
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勘探開發
7.對中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自然資源進行勘查、開發活動或在中國大陸架上為任何目的進行鉆探,須經中國 *** 批準。
(四)
石油和天然氣開采
8.石油、天然氣(含油頁巖、油砂、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油氣)的勘探、開發,限于合資、合作。
(五)
稀土和稀有礦采選
9.禁止投資稀土勘查、開采及選礦;未經允許,禁止進入稀土礦區或取得礦山地質資料、礦石樣品及生產工藝技術。
10.禁止投資鎢、鉬、錫、銻、螢石的勘查、開采。
11.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的勘查、開采、選礦。
(六)
金屬礦及非金屬礦采選
12.貴金屬(金、銀、鉑族)勘查、開采,屬于限制類。
13.鋰礦開采、選礦,屬于限制類。
14.石墨勘查、開采,屬于限制類。
三、制造業
(七)
航空制造
15.干線、支線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民用直升機設計與制造,地面、水面效應飛機制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制造,須由中方控股。
16.通用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限于合資、合作。
(八)
船舶制造
17.船用低、中速柴油機及曲軸制造,須由中方控股。
18.海洋工程裝備(含模塊)制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
19.船舶(含分段)修理、設計與制造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九)
汽車制造
20.汽車整車、專用汽車制造屬于限制類,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含兩家)以下生產同類(乘用車類、商用車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伙伴聯合兼并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21.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須使用自有品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
(十)
軌道交通設備制造
22.軌道交通運輸設備制造限于合資、合作(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配套的乘 *** 務設施和設備的研發、設計與制造,與高速鐵路、鐵路客運專線、城際鐵路相關的軌道和橋梁設備研發、設計與制造,電氣化鐵路設備和器材制造,鐵路客車排污設備制造等除外)。
23.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及以上。
(十一)
通信設備制造
24.民用衛星設計與制造、民用衛星有效載荷制造須由中方控股。
25.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產屬于限制類。
(十二)
礦產冶煉和壓延加工
26.鎢、鉬、錫(錫化合物除外)、銻(含氧化銻和硫化銻)等稀有金屬冶煉屬于限制類。
27.稀土冶煉、分離屬于限制類,限于合資、合作。
28.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
(十三)
醫藥制造
29.禁止投資列入《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中國稀有瀕危保護植物名錄》的中藥材加工。
30.禁止投資中藥飲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術的應用及中成藥保密處方產品的生產。
(十四)
其他制造業
31.禁止投資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紙和墨錠生產等民族傳統工藝。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十五)
原子能
32.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33.核燃料、核材料、鈾產品以及相關核技術的生產經營和進出口由具有資質的中央企業實行專營。
34.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才可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活動。
(十六)
管網設施
35.城市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36.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五、批發和零售業
(十七)
專營及特許經營
37.對煙草實行專營制度。煙草專賣品(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生產、銷售、進出口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禁止投資煙葉、卷煙、復烤煙葉及其他煙草制品的批發、零售。
38.對中央儲備糧(油)實行專營制度。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具體負責中央儲備糧(含中央儲備油)的收購、儲存、經營和管理。
39.對免稅商品銷售業務實行特許經營和集中統一管理。
40.對彩票發行、銷售實行特許經營,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
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十八)
道路運輸
41.公路旅客運輸公司屬于限制類。
(十九)
鐵路運輸
42.鐵路干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
43.鐵路旅客運輸公司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二十)
水上運輸
44.水上運輸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國際船舶運輸企業除外)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經營以下業務:(1)中國國內水路運輸業務,包括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水路運輸業務;(2)國內船舶管理、水路旅客運輸 *** 和水路貨物運輸 *** 業務。
45.船舶 *** 外資比例不超過51%。
46.外輪理貨屬于限制類,限于合資、合作。
47.水路運輸經營者不得使用外國籍船舶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經中國 *** 許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48.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由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舶經營。外國籍船舶經營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須經中國 *** 批準。
(二十一)
公共航空運輸
49.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須由中方控股,單一外國投資者(包括其關聯企業)投資比例不超過25%。
50.公共航空運輸企業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51.外國航空器經營人不得經營中國境內兩點之間的運輸。
52.只有中國指定承運人可以經營中國與其他締約方簽訂的雙邊運輸協議確定的雙邊航空運輸市場。
(二十二)
通用航空
53.允許以合資方式投資專門從事農、林、漁作業的通用航空企業,其他通用航空企業須由中方控股。
54.通用航空企業法定代表人須由中國籍公民擔任。
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員從事航空攝影、遙感測繪、礦產資源勘查等重要專業領域的通用航空飛行。
(二十三)
民用機場與空中交通管制
56.禁止投資和經營空中交通管制系統。
57.民用機場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相對控股。
(二十四)
郵政
58.禁止投資郵政企業和經營郵政服務。
59.禁止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
七、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二十五)
電信傳輸服務
60.電信公司屬于限制類,限于中國入世承諾開放的電信業務,其中:增值電信業務(電子商務除外)外資比例不超過50%,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須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公司,且公司中國有股權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十六)
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61.禁止投資互聯網新聞服務、 *** 出版服務、 *** 視聽節目服務、 *** 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62.禁止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和出版活動(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63.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與外國投資者進行涉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的合作,應報經中國 *** 進行安全評估。
八、金融業
(二十七)
銀行業股東機構類型要求
64.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為金融機構或特定類型機構。具體要求:
(1)外商獨資銀行股東、中外合資銀行外方股東應為金融機構,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東應為商業銀行;
(2)投資中資商業銀行、信托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
(3)投資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村鎮銀行的應為境外銀行;
(4)投資金融租賃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或融資租賃公司;
(5)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應為金融機構;
(6)投資貨幣經紀公司的應為貨幣經紀公司;
(7)投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應為金融機構,且不得參與發起設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8)法律法規未明確的應為金融機構。
(二十八)
銀行業資質要求
65.境外投資者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須符合一定數額的總資產要求,具體包括:
(1)外資法人銀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東、外國銀行分行的母行;
(2)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村鎮銀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貸款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資者;
(3)法律法規未明確不適用的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境外投資者。
66.境外投資者投資貨幣經紀公司須滿足相關業務年限、全球機構 *** 和資訊通信 *** 等特定條件。
(二十九)
銀行業股比要求
67.境外投資者入股中資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受單一股東和合計持股比例限制。
(三十)
外資銀行
68.除符合股東機構類型要求和資質要求外,外資銀行還受限于以下條件:
(1)外國銀行分行不可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允許經營的“ *** 發行、 *** 兌付、承銷 *** 債券”、“ *** 收付款項”、“從事銀行卡業務”,除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外,外國銀行分行不得經營對中國境內公民的人民幣業務;
(2)外國銀行分行應當由總行無償撥付營運資金,營運資金的一部分應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應管理要求;
(3)外國銀行分行須滿足人民幣營運資金充足性(8%)要求;
(4)外資銀行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須滿足更低開業時間要求。
(三十一)
期貨公司
69.期貨公司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三十二)
證券公司
70.證券公司屬于限制類,外資比例不超過49%。
71.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20%;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控制)上市內資證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過25%。
(三十三)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7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屬于限制類,外資比例不超過49%。
(三十四)
證券和期貨交易
73.不得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普通會員和期貨交易所的會員。
74.不得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以及期貨賬戶。
(三十五)
保險機構設立
75.保險公司屬于限制類(壽險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50%),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
76.申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以及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境外金融機構(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上市保險公司股票的除外),須符合中國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經營年限、總資產等條件。
(三十六)
保險業務
77.非經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準,外資保險公司不得與其關聯企業從事再保險的分出或者分入業務。
九、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三十七)
會計審計
78.擔任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更高管理職責的其他職務),須具有中國國籍。
(三十八)
法律服務
79.外國律師事務所只能以代表機構的方式進入中國,在華設立代表機構、派駐代表,須經中國司法行政部門許可。
80.禁止從事中國法律事務,不得成為國內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81.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不得聘用中國執業律師,聘用的輔助人員不得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三十九)
統計調查
82.實行涉外調查機構資格認定制度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制度。
83.禁止投資社會調查。
84.市場調查屬于限制類,限于合資、合作,其中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須由中方控股。
85.評級服務屬于限制類。
(四十)
其他商務服務
86.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須為具有境內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四十一)
專業技術服務
87.禁止投資大地測量、海洋測繪、測繪航空攝影、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形圖、世界政區地圖、全國政區地圖、省級及以下政區地圖、全國性教學地圖、地方性教學地圖和真三維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編制,區域性的地質填圖、礦產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地質災害、遙感地質等調查。
88.測繪公司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89.禁止投資人體干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
90.禁止設立和運營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十一、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四十二)
動植物資源保護
91.禁止投資國家保護的原產于中國的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
92.禁止采集或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十二、教育
(四十三)
教育
93.外國教育機構、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單獨設立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包括非學制類職業技能培訓)。
94.外國教育機構可以同中國教育機構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但是:
(1)不得舉辦實施義務教育和實施軍事、警察、政治和黨校等特殊領域教育機構;
(2)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
(3)普通高中教育機構、高等教育機構和學前教育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主導(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理事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中方組成人員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學活動和課程教材須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十三、衛生和社會工作
(四十四)
醫療
95.醫療機構屬于限制類,限于合資、合作。
十四、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四十五)
廣播電視播出、傳輸、制作、經營
96.禁止投資設立和經營各級廣播電臺(站)、電視臺(站)、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包括差轉臺、收轉臺〕、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衛星收轉站、微波站、監測臺〔站〕及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等),禁止從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
97.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公司。
98.對境外衛星頻道落地實行審批制度。引進境外影視劇和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其他境外電視節目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指定的單位申報。
99.對中外合作制作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實行許可制度。
(四十六)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金融信息
100.禁止投資設立通訊社、報刊社、出版社以及新聞機構。
101.外國新聞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新聞機構、向中國派遣常駐記者,應當經中國 *** 批準。
102.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提供新聞的服務業務須由中國 *** 審批。
103.禁止投資經營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業務;禁止經營報刊版面。
104.中外新聞機構業務合作、中外合作新聞出版項目,須中方主導,且須經中國 *** 批準(經中國 *** 批準,允許境內科學技術類期刊與境外期刊建立版權合作關系,合作期限不超過5年,合作期滿需延長的,須再次申請報批。中方掌握內容的終審權,外方人員不得參與中方期刊的編輯、出版活動)。
105.禁止從事電影、廣播電視節目、美術品和數字文獻數據庫及其出版物等文化產品進口業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
106.出版物印刷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
107.未經中國 *** 批準,禁止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
108.境外傳媒(包括外國和港澳臺地區報社、期刊社、圖書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廣播、電影、電視等大眾傳播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設立 *** 機構或編輯部。如需設立辦事機構,須經審批。
(四十七)
電影制作、發行、放映
109.禁止投資電影制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
110.中國 *** 對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實行許可制度。
111.電影院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放映電影片,應當符合中國 *** 規定的國產電影片與進口電影片放映的時間比例。放映單位年放映國產電影片的時間不得低于年放映電影片時間總和的2/3。
(四十八)
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及考古
112.禁止投資和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文物購銷企業。
113.禁止投資和運營國有文物博物館。
114.禁止不可移動文物及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 、抵押、出租給外國人。
115.禁止設立與經營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機構。
116.境外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應采取與中國合作的形式并經專門審批許可。
(四十九)
文化娛樂
117.禁止設立文藝表演團體。
118.演出經紀機構屬于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為本省市提供服務的除外)。
119.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屬于限制類。
十五、所有行業
(五十)
所有行業
120.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經營活動。
121.《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禁止類以及標注有“限于合資”、“限于合作”、“限于合資、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對控股”和有外資比例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伙企業。
122.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戰略投資、境外投資者以其持有的中國境內企業股權出資涉及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的,按現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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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有限責任公司怎么樣?
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有限責任公司是1969-10-15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注冊地址位于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438號。
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有限責任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6200002248721900,企業法人鞏正璽,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甘肅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等資質許可承包范圍的工程建筑施工與安裝;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等資質許可范圍的工程建筑施工與安裝;甲、乙級測繪資質許可的測繪、測量任務,其中不動產測繪含:地籍測繪、房產測繪;測繪、測量技術服務;地質災害治理;混凝土預制構件、混凝土預應力構件生產與安裝;壓力鋼管、水工金屬結構的制作與安裝;爆破作業的設計施工;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與維修;二級范圍許可的電力設施的承裝、承試 ;運輸業的經營;建筑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機電產品(不含汽車)、五金交電的經銷;項目代建服務;培訓服務;設備租賃;咨詢服務; *** 服務;技術援助服務;專業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經營)。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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