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甘肅省蘭州市涉密資質和測繪有,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甘肅省蘭州市涉密資質和測繪有:
(一)編制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省地理空間定位、地理空間數據和全省測繪基準、測量控制系統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測繪航空攝影依法進行審核。
(二)組織管理基礎測繪和全省重大測繪項目,建立“數字甘肅”地理空間框架,管理和提供省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三)依法管理全省各種地圖的編制和更新,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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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對全省測繪資質、資格及測繪市場行為進行管理。
(五)負責全省測繪成果的管理。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同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三條 有關部門、單位與外國組織或者個人采取合作、合資方式從事測繪活動的,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接受其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質量依法實施監督。
基礎測繪、涉外建設項目或者重大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質量驗收。
測繪儀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期檢定。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基礎測繪第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大城市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甘肅省蘭州市涉密資質和測繪有;其他市、縣(市)及建制鎮、重點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當地人民 *** 或者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區域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設區的市,其市區地域連續的,不得分區建立城市獨立坐標系統。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級基礎測繪工作甘肅省蘭州市涉密資質和測繪有:
(一)在國家統一大地控制網基礎上建立全省大地控制網;
(二)全省1∶1萬或者1∶5千比例尺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維護和更新省級基礎地理空間數據庫;
(四)編制全省普通地圖;
(五)省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工作:
(一)建立經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獨立坐標系統及測量控制網;
(二)本行政區域內大比例尺基本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四)本級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設區的市基礎測繪需要分解到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的,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統一組織。
民族自治州需要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或組織州內跨縣(市)大比例尺基礎測繪的,由州人民 *** 確定。第七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下列原則定期更新:
(一)全省統一布設的大地控制網10年復測一次;
(二)基本地形圖,主要城市及交通沿線至少4年更新一次,農業地區至少8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至少15年更新—次;
(三) *** 確定的局部重點地區按需要及時更新。第八條 市轄區不單獨分區編制基礎測繪規劃。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基礎測繪經費按國家統一的測繪成本定額核算,專款專用。第十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提供,使用者應當合法使用,不得以復制、借用等方式非法生成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立與地理信息有關的其他系統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當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第十一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衛星遙感資料購置計劃,使用 *** 資金購置衛星遙感資料和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的,省人民 *** 可以委托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提供,促進數據共享,減少重復投入。第三章 其他測繪第十二條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民政部門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還沒出,但是可以根據2021年的通知大概推測在9月左右。
2021年通知內容:全省甲、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全省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2021年11月30日前仍未提交合格的材料,導致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是什么?
1、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2、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3、申請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8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擴展資料
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甲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資料檔案管理考核:甲、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中國 *** 網—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
甘肅省地圖管理辦法(2019修正)
之一條 為了加強地圖管理,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保證地圖質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地圖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的編制、審核、出版和互聯網地圖服務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內部地圖、涉密地圖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地圖包括:
(一)印制在紙、綢等介質上的地圖;
(二)利用計算機技術、以數字方式存儲和查閱的電子地圖;
(三)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標牌、廣告、影視等插附的地圖;
(四)各類產品附有的地圖圖形;
(五)其他形式的地圖。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圖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的地圖工作。第五條 從事地圖編制活動、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地圖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相應測繪資質證書,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地圖編制、服務活動。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國家版圖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將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納入中小學教學內容。學校應當加強國家版圖宣傳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培養學生的國家版圖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國家版圖知識的公益宣傳,對危害國家 *** 、安全和利益的違法行為加強輿論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使用正確表示國家版圖的地圖。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支持開發各類地圖產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獲取、處理、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通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和其他方式向社會提供互聯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公益性地圖服務。第八條 從事地圖編制活動,應當執行國家有關地圖編制標準,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地圖內容表示的有關規定。
地圖內容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繪制有中國地圖圖形的地圖,要按照《中國國界線畫法標準樣圖》繪制國界線,不得危害國家統一、 *** 和領土完整;
(二)禁止標注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地理信息;
(三)禁止標注軍事單位,國防、軍事設施,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公開發布的各項經濟建設的數據,未公開的機場、機關、單位,以及其他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
(四)不得出現違背民族政策和風俗習慣,影響民族團結的內容;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內容。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及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發布行政區劃、地名、交通、水系、植被、公共設施、居民點等與地圖相關的公共信息和變更信息。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采集相關信息,組織編制、更新、維護本行政區域的基礎地理底圖、地圖集(冊)等公益性地圖。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地圖編制單位提供經保密技術處理的涉密測繪成果。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向地圖編制單位提供編制地圖所需的最新資料。第十一條 編制內部地圖、涉密地圖的,應當在地圖明顯位置注明“內部用圖”字樣或者密級,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出版、發行、展示或者登載。第十二條 編制地圖應當選用最新的基礎地理信息資料,如實表示符合地圖使用目的的內容,對主要的自然地理和人文要素進行必要的補充或者更新,正確反映地圖內容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態、名稱及相互關系。第十三條 在地圖上表示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界線,按照國務院批準公布的行政區域界線標準畫法圖繪制;表示省內鄉、鎮行政區域界線,按照省人民 *** 批準公布的行政區域界線標準畫法圖繪制。
國務院、省人民 *** 沒有公布行政區域界線標準畫法圖的,繪制本省、市(州)、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的,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省人民 *** 已經劃定界線的,或者相鄰市(州)、縣(市、區)人民 *** 已經協商確定界線的,按照有關文件或者協議確定的畫法圖繪制;
(二)相鄰市(州)、縣(市、區)人民 *** 對行政區域界線有爭議的,在繪制行政區域界線時,按照省民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畫法繪制;
(三)注明行政區域界線畫法的依據和來源。
求助測繪資質辦理中的保密資質怎么辦理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會不定期舉辦涉密測繪成果管理人員崗位培訓班,合格后會頒發涉密測繪成果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如果是單位的涉密資質,跟測繪資質類似,甲級由國家保密局審批,乙級及以下由省保密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