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
關于2022年甘肅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時間還沒出,但是可以根據2021年的通知大概推測在9月左右。
2021年通知內容:全省甲、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全省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請和材料。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2021年11月30日前仍未提交合格的材料,導致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21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服務,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國務院《基礎測繪條例》《地圖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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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規對測繪及其相關管理活動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引導、支持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推動軍民融合,促進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成果應用,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 *** 財政預算。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測繪工作。第五條 各級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國家版圖意識教育納入中小學教學內容,加強愛國主義教育。
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第六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規定的程序報經批準,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第七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除依法需經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外,其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要求。第八條 省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統籌建設、資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則,建立統一的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并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第九條 建設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并納入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
向省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表;
(二)建設、運行維護和服務方案;
(三)數據安全保障措施。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保密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第十條 永久性測量標志是國家的測繪基礎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設置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永久性測量標志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轄區內測量標志的保護工作。第十一條 設立永久性測量標志,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永久性測量標志建設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向設置地的縣(市、區)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移交永久性測量標志的位置等相關資料。第十二條 進行工程建設,應當避開永久性測量標志;確實無法避開,需要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志失去使用效能的,應當經省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涉及軍用控制點的,應當征得軍隊測繪部門的同意。所需遷建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承擔。第十三條 禁止下列危害測量標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為:
(一)損毀、擅自移動永久性測量標志或者正在使用中的臨時性測量標志;
(二)侵占永久性測量標志用地;
(三)在永久性測量標志安全控制范圍內從事危害測量標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動;
(四)擅自拆遷永久性測量標志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絕支付遷建費用;
(五)違反操作規程使用永久性測量標志,造成永久性測量標志毀損;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危害測量標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為。第三章 基礎測繪和其他測繪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發展和改革、財政等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基礎測繪規劃及本級人民 ***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后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 *** 發展和改革部門應當會同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級人民 *** 批準的基礎測繪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部門備案;財政部門根據年度計劃安排的基礎測繪項目和國家規定的測繪成本定額,核定基礎測繪經費。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是什么?
1、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2、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3、申請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8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從事測繪監理應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及專業子項的測繪資質:
本標準在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等5個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專業范圍下設置相應的甲、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
申請甲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申請乙級測繪監理專業子項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取得相應專業范圍的甲級或者乙級測繪資質;近2年內,在每個相應專業范圍內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超出其測繪監理專業范圍和作業限額從事測繪監理活動。
乙級測繪監理資質單位不得監理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施測的測繪工程項目。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是什么2021?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 *** 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等。
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有法人資格,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所申請專業類別的專業標準要求。取得乙級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應在專業標準規定的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甲級測繪資質無作業范圍限制。
測繪資質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測繪資質申報的流程大同小異,但是每個地方的審核節點會有些許小的變化,以湖南資質審批為例,其所經過的流程大概如下:單位申請-市經辦人初審-市級局長轉報-經辦人待受理-經辦人受理-省經辦人審查-省級處長審核-省經辦人發證;每個省份的資質審核周期不盡相同,整體來說一般是3個月左右能夠下證。
總的來講測繪資質辦理注意事項就是三大塊:技術人員部分,儀器設備部分,制度類文件資料和檔案室部分,在接到現場核驗之前一定要對上述信息分門別類的整理好,不要等到主管部門人員到現場以后才手忙腳亂開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