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測繪工程工程測量資質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門辦理
1. 測繪資質申請所需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業務單位法定證明,法定代表人簡歷,任命或者聘任文件;(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測繪資質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可以是資質證書,職稱證書,社會保證明以及其他材料等;(3)符合要求的所有設備和設備的證明,省級測繪天文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測繪設備驗證單位出具的驗證證書;(4)辦公場所證明(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6)測繪效果和材料檔案管理系統信息;(7)測繪效果失密管理制度資料。
2. 測繪資質審批周期從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到收到證書,最長35個工作日。(1)提交請求后5個工作日內可以確定是否受理或補證資料;(2)受理資質申請后20個工作日(可延長10個任務日)作出資質審批決議;測繪資質證書的無效期不超過5年,并在證書有效期滿前60天提出測繪資質延續申請,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
以上就是測繪資質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和審批周期。
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儀器設備必須要有測距儀嗎
安照測繪分級管理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要達到房產測繪專業標準,必須有手持測距儀,不同級別的要求臺數不同;海洋測繪專業標準要求,要達到甲級和乙級標準,中遠程測距儀分別是3臺和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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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國土資源部官網搜索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如果你們不是從事這兩個方面的工作,應該說,只需要有全站儀就行了。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一、本標準劃分為通用標準、專業標準兩部分。
通用標準是指對各專業范圍統一適用的標準。
專業標準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本標準中各專業范圍劃分為若干專業子項。
二、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同時達到通用標準和相應的專業標準要求。
三、本標準中的作業限額是指承擔測繪項目的更高 *** 。
四、本標準中的定量考核標準是指更低 *** 。
2021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批測繪資質,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量丙級資質申請辦理需要什么條件及材料
測量資質的辦理是由丁-丙-乙-甲逐漸升級的。必須先有丁級資質,然后才能報丙級資質。
辦理時要找地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測繪管理辦公室。
準備的材料有:
1、申報測繪丙級資質申請書;2、質量檢驗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情況;3、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目錄;4、有關質量管理情況的說明(測繪作業過程中質量控制、檢察、驗收情況)。
具體資料是:
(一)符合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獨立的法人單位材料:
1.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轉制的企業還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批準轉制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企業法人需提供驗資報告。
(三)測繪技術人員材料:
1.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姓名、職稱、任職時間、專業、工作簡歷)名冊;
2.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和中等專業以上院校畢業證書。在省外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應當經省相應人事行政部門確認,換發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由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出具的人事檔案管理證明材料。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實行全員合同制的事業單位技術人員需提供聘用期為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以及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4.身份證;
5.非當地戶籍的技術人員居住當地的居住證明;
6.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測繪工作年限的證明文件及工作簡歷。
(四)儀器設備及測繪軟件材料:
1.測繪儀器設備清單(包括內業、外業儀器設備和測繪軟件的品種、規格、價格、購置時間等);
2.購置測繪儀器設備的票據;由外單位 *** 、調撥的,還應提供相關的 *** 協議、調撥單等材料;
3.經法定測繪儀器檢定機構出具的《計量檢定證書》;
4.審查機關要求提供載有儀器設備狀況的固定資產評估報告時,申請單位應當按照要求提供。
(五)辦公用房材料:
1.單位自有的辦公用房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或有效證明材料;
2.租用的辦公用房應提供辦公用房的租賃合同。
(六)質量管理體系材料:
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提交認證證書。未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乙級測繪單位及測繪質量檢驗機構提交通過省測繪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體系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提交通過市測繪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體系考核的證明文件。
(七)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和保密管理材料:
乙級測繪單位及測繪質量檢驗機構提交通過省測繪管理部門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提交通過市測繪管理部門考核的證明文件。
(八)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業績及獲獎證明材料。新成立的單位可不提供。
(九)乙級以上測繪單位及測繪質量檢驗機構和非單獨從事測繪活動的綜合性單位應提供內設機構設置文件。
(十)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除《測繪資質申請表》和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外的其它資料,登錄《省測繪資質網上受理辦公系統》填寫并上傳相關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數碼照片。申請人應當提供上傳材料的原件,受理測繪資質申請的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對上傳的材料與原件當場校核,并在上傳材料上加蓋校核印章后返還原件。
新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因未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而暫時不能簽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但其它材料符合測繪資質申請條件的,經審核后由市級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出具《企業測繪資質預先核準通知書》。申請單位憑《企業測繪資質預先核準通知書》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補辦有關手續。
辦事流程:市測繪管理辦公室查驗 *** 申報→行政審批處受理→市測繪管理辦公室審查→告知申請人
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2004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省地理空間定位、地理空間數據和全省測繪基準、測量控制系統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測繪航空攝影依法進行審核。
(二)組織管理基礎測繪和全省重大測繪項目,建立“數字甘肅”地理空間框架,管理和提供省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三)依法管理全省各種地圖的編制和更新,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
(四)依法對全省測繪資質、資格及測繪市場行為進行管理。
(五)負責全省測繪成果的管理。
市、州、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同級人民 *** 其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三條 有關部門、單位與外國組織或者個人采取合作、合資方式從事測繪活動的,必須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接受其監督。第四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對測繪質量依法實施監督。
基礎測繪、涉外建設項目或者重大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應當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質量驗收。
測繪儀器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期檢定。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基礎測繪第五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大城市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其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他市、縣(市)及建制鎮、重點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當地人民 *** 或者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區域只能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設區的市,其市區地域連續的,不得分區建立城市獨立坐標系統。第六條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省級基礎測繪工作:
(一)在國家統一大地控制網基礎上建立全省大地控制網;
(二)全省1∶1萬或者1∶5千比例尺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省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維護和更新省級基礎地理空間數據庫;
(四)編制全省普通地圖;
(五)省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基礎測繪工作:
(一)建立經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獨立坐標系統及測量控制網;
(二)本行政區域內大比例尺基本地圖測繪和相應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與更新;
(三)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
(四)本級 *** 確定的其他測繪項目。
設區的市基礎測繪需要分解到區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的,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統一組織。
民族自治州需要建立本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或組織州內跨縣(市)大比例尺基礎測繪的,由州人民 *** 確定。第七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下列原則定期更新:
(一)全省統一布設的大地控制網10年復測一次;
(二)基本地形圖,主要城市及交通沿線至少4年更新一次,農業地區至少8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至少15年更新—次;
(三) *** 確定的局部重點地區按需要及時更新。第八條 市轄區不單獨分區編制基礎測繪規劃。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和財政預算。基礎測繪經費按國家統一的測繪成本定額核算,專款專用。第十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必須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提供,使用者應當合法使用,不得以復制、借用等方式非法生成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立與地理信息有關的其他系統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當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第十一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衛星遙感資料購置計劃,使用 *** 資金購置衛星遙感資料和進行基礎航空攝影的,省人民 *** 可以委托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和提供,促進數據共享,減少重復投入。第三章 其他測繪第十二條 行政區域界線的測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省民政部門和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報省人民 *** 批準后公布。
測繪資質申請需要什么條件?
基本條件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合法合規的公司主體,對于公司名稱原則上無特殊限制,對于公司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業等。對申報測繪資質的公司主體的出資形式有明確界定,目前只能是內資公司。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甘肅省蘭州市測繪資質儀器來源說明;
(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之一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