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現象(點、線、面、體)與所用的符號類型(點、線、面) 以及符號的視覺變量之間具有對應的關系,但是這種對應不是簡單的一一對應的關系,而是一種錯綜復雜的關系。同時,制圖的傳統習慣和大多數地圖讀者難以理解復雜的符號因素,也限制了符號的選擇范圍。盡管目前沒有一套專門的 *** 和標準對不同等級、不同形式的地理現象符號化,但它們之間確實存在—定的關系,下面我們從三個方面加以說明,目的是能使設計者從大量的符號中選擇出最能反映地理現象特征的符號。
1.符號類型與視覺變量的關系
通常認為地圖符號類型有四種:點、線、面、體。前三種主要描述二維平面分布的制圖現象,第四種主要描述三維立體分布的制圖現象。
地圖符號的設計必須注意它們的視覺特征。符號的視覺變量包括形狀、尺寸、色相、亮度、圖案、紋理,設計者必須根據視覺變量來設計符號,使其功能與數據的量表水平相對應。例如,根據尺寸變量與數據排列中的間隔相應,我們可以繪出一系列圓,令其尺寸與這些數值成正比,就可以反映制圖現象的數量等級或數值差別;如果我們設計定名數據的符號時,就不能使用尺寸作為視覺變量,因為我們不知道定名分類之間的數宇間隔,但是我們可以使用色相或形狀來區分它的類別。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2.地圖類型與視覺變量的關系
地圖符號的設計必須與地圖表達要素的類型相一致。地圖既可表示定量要索,也可表示定性要素。不是所有的符號變量都可同時適用于定量或定性地圖要素。對于每種地圖來說,不同符號(點、線、面) 的變量特征具有不同的圖形表達形式。例如,點狀符號既可用于定性制圖也可用于定量制圖,形狀是定性地圖上視覺變量的特征,尺寸是定量地圖上視覺變量的特征。
盡管地圖的符號設計受視覺變量和地圖類型的限制,但是仍然有多種符號可以使用。
3.地理現象的特征與符號的選擇
點狀物體的數據(如一定比例尺圖上的城市) 通常用圓點或分級圓來表示。線狀物體可用線狀符號表示,如道路、河流、管線等,通常用具有一定色彩和 形狀的實線或虛線來表達其質童和數量特征。具有區域范圍的地理現象可用面狀符號表示,如湖泊、水庫、村莊等,通常用圖案或色調來表示其性質和等級特征。對于特殊的地貌要素,高程用不同色普染表示 (即分層設色,這是一種面狀符號)。立體現象用三維圖形的地圖符號來表示。
來源:開源地理空間基金會中文分會
來源鏈接:https://www.osgeo.cn/post/162ea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于 *** ,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