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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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測繪公司資質辦理條件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廣東省測繪資質新辦理乙級需要什么條件
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申請晉升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關于人員和儀器的要求,要看你申請的測繪業務范圍:
比如工程測量乙級資質,要求:25人(含注冊測繪師2人),其中高級2人、中級8人;
儀器要求如下
廣州市測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行為,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管理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廣東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不含軍事測繪)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工作的領導、協調,建立健全測繪管理體制。第四條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本辦法。
縣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市、縣級市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本級人民 *** 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五條 本市鼓勵測繪科學技術的創新和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提高測繪水平。對在測繪科學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第六條 市、區、縣級市人民 *** 應當將測繪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用于下列用途:
(一)基礎測繪;
(二)地籍測繪;
(三)地下管線普查;
(四)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五)測量標志維護和管理;
(六)測繪成果接收和管理;
(七)其它公益性測繪項目。第二章 測繪基準和系統第七條 本市采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以及廣州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第八條 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確需在本市建立其他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應當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十條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部門批準。第九條 本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相聯系,并將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轉換參數匯交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十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應當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國家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制定本市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應當先將制定計劃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并在發布之日起60日內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三章 基礎測繪第十一條 市、縣級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和上一級人民 *** 的基礎測繪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規劃,報本級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市、縣級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各專業測繪管理部門按職能分工組織實施。
基礎測繪年度計劃應當根據基礎測繪規劃、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城鄉建設管理的需要進行編制,并征求規劃、水務、海洋、林業和園林等有關部門的意見。第十二條 本市基礎測繪包括:
(一)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空間定位系統的建立、更新與維護;
(二)基礎地理信息的航空攝影和航天遙感測繪資料的獲?。?/p>
(三)相應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的測制與更新以及相應深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
(四)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五)基礎測繪設施建設;
(六)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事項。第十三條 本市建立基礎測繪成果更新制度。
本市的平面坐標控制網和高程控制網及空間定位系統應當至少3年維護、監測一次。
本市建成區和重點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其他建設地區的1:500地形圖至少每兩年更新一次;1:2000地形圖至少每三年更新一次;1:5000地形圖至少每5年更新一次。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鄉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本市每兩年開展航空攝影和數字正射影像圖制作工作,每年采購一次0.1米以上高分辨率衛星影像。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廣東的測繪乙級資質辦理指南
目前測繪資質新規只有甲、乙兩個級別,丙級延續換證(乙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不同專業對應的辦理條件不一樣,可以同時申請多個專業的資質,人員是可以共用的,目前難度不大,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辦下來了。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對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自然資源部將通過網上受理,并采用以下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一)將申請單位的基本信息、所申請測繪資質類別等級及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的申請信息等通過本機關網站公開。
(二)引入第三方機構作技術性審查。
(三)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或專家評議。
(四)部機關內部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