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局屬于什么單位?
測繪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國測繪事業的行政機構。
測繪局的職責有:起草測繪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擬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基礎測繪、國界線測繪等和其他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擬訂地籍測繪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確認地籍測繪成果;承擔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等。
相關信息:
省測繪局是省國土資源廳的下屬單位屬于事業編制,通常由財政撥款,應該是收入比較穩定的單位;和國土局的關系是測繪局進行的是國土及相關工程測繪,不負責任國土管理事宜;國土局機關屬于行政編制,主要職能則是履行國土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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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工程,測量空間、大地的各種信息并繪制各種地形圖 。以地球及其他行星的形狀、大小、重力場為研究對象,研究和測繪的對象十分廣泛,主要包括地表的各種地物、地貌和地下的地質構造、水文、礦藏等。
通常開發一片土地或進行大型工程建設前,必須由測繪工程師測量繪制地形圖,并提供其它信息資料,然后才能進行決策、規劃和設計等工作,通常見到的地圖、交通旅游圖都是在測繪的基礎上完成的。從事測繪工作經常進行野外作業,要有面對艱苦環境的心理準備。
測繪局具體是做什么工作的
這個我想我可以給你說一下。我只是一個普通的測繪技術員,跑野外的。一般測繪局的工作不外乎都是圍繞著測繪來的,(廢話?。。。?/p>
比如象我,以前在國家測繪局的地形測繪大隊,就以地形測繪為主,其他什么管線探測、土地詳查、房產測量、地輯測量.....為輔,地形測量的工作下面也分的比較細,像我們一般就分測圖組和控制組,測圖組主要就是測繪地形圖(通俗說法是地圖)控制組又分水準測量和控制網測量,水準測量主要是測海拔高程,控制網測量主要是測平面坐標。
剛才你說的你是“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人,我想一個有可能是留守大本營,做內業處理,因為現在都是數字化測量了,有很多東西需要在計算機上處理,還有你提到了編程,這是必不可少的,因為隨時都需要用到一些小程序,方便我們處理一些數據,這個就有可能是跟跑野外的一起了,當然,也有意外。
也不知道我說的清楚不清楚,我語文差....有問題加我 *** :34500448
測繪地理信息局和建設局有什么區別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國土資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國測繪事業的行政機構。前身是國家測繪局,2011年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文,國家測繪局更名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調整后,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不變”。
其機構職責為:
(一)起草測繪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擬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國基礎測繪規劃,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基礎測繪、國界線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
(三)擬訂地籍測繪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確認地籍測繪成果。
(四)承擔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理信息獲取與應用等測繪活動,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華測繪。組織查處全國性或重大測繪違法案件。
(五)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審核并根據授權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六)負責管理國家基礎測繪成果,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全國測量標志的保護,擬訂測繪成果匯交制度并監督實施。
(七)承擔地圖管理的責任。監督管理地圖市場,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并核準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與有關部門共同擬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國界線標準樣圖。
(八)負責測繪科技創新相關工作,指導測繪基礎研究、重大測繪科技攻關以及科技推廣和成果轉化,開展測繪對外合作與交流。
(九)承辦國務院及國土資源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建設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建設局與住建局是一個概念,只是稱呼不同而已,決定于當地 *** 編辦的機構命名。
其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并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指導全市建設行業行政監察工作。
(二)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市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
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市域城鎮體系的編制、報批工作;參與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市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許可證及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指導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動;規范建筑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
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
管理全市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
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勞務合作;
負責核發市城市規劃區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廣告及設施、城市公共客運、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城建監察工作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
負責全市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市城市規劃區供水、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城建監察工作。
(五)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
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房產總量;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 *** 和開發利用工作;
負責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并監督實施;
指導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的房地產發證、交易等工作;
指導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
指導建筑智能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抗震設計,規范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
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切工業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省外、國(境)外建筑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九)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干部工作。
(十)承辦市 *** 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