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測繪管理辦法(2015修改)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福建省測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部門是本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市測繪與基礎地理信息機構(以下簡稱“市測繪機構”)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體承擔相應測繪管理工作。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工作。第四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編制本市基礎測繪規劃,報市人民 *** 批準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五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的基礎測繪項目包括:
一建立、維護和更新本行政區域內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
二本行政區域1:500、1:1000、1:2000和1:5000的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數字化產品的采集、測制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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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維護和更新本行政區域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利用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衍生其他地理信息數據;
四編制與更新本行政區域綜合地圖集和普通地圖集;
五進行基礎航空攝影以及獲取本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源的遙感資料;
六國家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省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市人民 *** 規定的其他項目。
市測繪機構具體負責前款規定的基礎測繪項目的技術質量監管及成果驗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六條 基礎測繪成果按照下列規定更新:
一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數據庫應當及時更新;
二1:500、1:1000、1:2000、1:5000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及其數字化產品中反映城鄉發展變化的要素,應當實行動態更新;
三國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應當五年內復測一次。第七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平臺的建設,及時采集與更新全市1:500、1:1000、1:5000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制作全市統一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第八條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測繪基準和測繪控制系統的統一確定、統一規劃,市測繪機構具體負責測繪基準和控制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第九條 在本市從事測繪業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二采用廈門地方統一的平面直角坐標系統、國家高程系統和廈門統一的圖幅分幅和編號;
三執行國家、省頒布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及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測算細則和補充技術規定;
四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測繪收費標準;
五測繪單位依法實行計量認證,使用的測量儀器應當經檢定合格;
六測繪人員應當參加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技術培訓,進行測繪業務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持有測繪作業證件。第十條 用地紅(藍)線撥地定樁、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放(驗)線以及竣工規劃測繪等規劃管理職能涉及的測繪活動,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第十一條 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測繪項目,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批準立項前應當書面征求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向征求意見的部門反饋意見。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應當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
前款規定的測繪項目,其成果應當經市測繪機構驗收后,方可提供利用。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二條 申請土地登記前,應當進行地籍測繪。
因土地登記需要的日常地籍測繪,由申請人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實施。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權利申請人、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委托房產測繪單位進行房產測繪:
一申請產權初始登記的房屋,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測繪;
二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的房屋;
三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要求測繪的房屋。
房產管理中需要的房產測繪,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房產測繪單位進行。
測繪資質申請,需要走哪些程序?
一般程序:
1.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向市測繪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應材料。
2.市測繪主管部門經審核后報省測繪主管部門批準。
申請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其包含內容要求:
1.符合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測繪資質申請材料一式三份(執照、任職證書等)按順序裝訂成冊。
取消測繪資質備案流程
1、填寫申請表并準備所需材料。
2、向所在省級測繪資質管理部門遞交申請表和所需材料。
3、等待資質管理部門審核,并提交可能的補充材料。
4、若審核通過,繳納相關費用并領取資質證書。
5、若審核未通過,可重新提交申請或申請復議。
2021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自然資源部負責審批測繪資質,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項目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時,應交驗下列證件和材料,并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測繪資質證書副本;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
(四)測繪項目合同或指令性測繪項目計劃書;
(五)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測繪單位自主組織實施或研發的測繪項目的)(非必要);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國的組織或個人來省測繪)(非必要);
(七)測繪項目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非必要);
(八)技術人員作業證、身份證;
(九)測繪項目備案申報表(非必要)。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