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地災評估資質變更申請報告,以及地災評估資質辦理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錄一覽:
- 1、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 2、企業資質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 3、建筑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報告怎么寫
- 4、資質申請和變更,需要些什么資料和流程?
- 5、建筑企業資質申請報告怎么寫
- 6、辦理地質災害治理乙級資質需要什么條件?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中國地震局令第8號
之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管理,保證工作質量,維護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和對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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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取得資質證書。與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相關的地震動參數復核、地震小區劃、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和危險性鑒定、震害預測工作,應當由地震安全性評價持證單位承擔。
第四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是指從業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人員、技術、設備等條件。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分為甲級、乙級、丙級。
第五條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是全國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管理部門,負責甲級、乙級資質的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是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管理部門,負責丙級資質的審批,并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 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取得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未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作為地震安全性評價項目的技術負責人。
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設一級、二級,分為地震、地震地質和工程地震三個專業。
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的管理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一級執業資格證書的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二級執業資格證書的審批,并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九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甲級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固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一級執業資格證書6人以上,其中地震、地震地質、工程地震專業必須各有2人以上;
(二)具有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技術裝備及地震安全性評價專用軟件系統,并具備相應的實驗、測試、分析能力;
(三)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
(四)具有獨立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編寫評價報告的能力;
(五)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范等;
(六)具有健全的質量、技術管理制度。
第十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固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一級、二級執業資格證書各3人以上,其中地震、地震地質、工程地震專業必須各有2人以上;
(二)具有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技術裝備及地震安全性評價專用軟件系統,并具備相應的實驗、測試、分析能力;
(三)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
(四)具有獨立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編寫評價報告的能力;
(五)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范等;
(六)有健全的質量、技術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固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持有二級以上執業資格證書4人以上,其中地震、地震地質、工程地震專業必須各有1人以上;
(二)具有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技術裝備及地震安全性評價專用軟件系統;
(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
(四)具有獨立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和編寫工作報告的能力;
(五)了解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范等;
(六)有健全的質量、技術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首次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的單位,只能申請乙級、丙級資質證書。
取得地震安全性評價乙級、丙級資質證書滿2年的單位,可以按照資質條件申請上一級資質證書。
第十三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甲級資質證書持證單位的從業范圍是:全國范圍內各種類型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地震小區劃、地震動參數復核及地震活動斷層探測與危險性鑒定、震害預測等有關工作。
地震安全性評價乙級資質證書持證單位的從業范圍是:全國范圍內除國家重大建設工程、核電站和核設施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地震動參數復核及10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地震小區劃工作。
地震安全性評價丙級資質證書持證單位的從業范圍是: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的地震動參數復核工作。
第十四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一級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與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二)熟悉本專業的技術和知識,掌握國內外先進技術和發展趨勢,并能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
(三)具有承擔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能力,并能獨立編寫評價報告;
(四)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范等,并能結合實際工作熟練運用。
第十五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二級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與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熟悉本專業的技術和知識,能應用國內外先進技術解決工程技術問題;
(三)具有參加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能力,并能獨立編寫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報告;
(四)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范等,并能在實際工作中運用。
第十六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人員,應當參加發證機關組織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考試,取得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向資質管理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申請表;
(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單位所有制性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法人代表與技術負責人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主要技術人員情況;
(五)主要設備;
(六)單位資歷。
申請甲、乙級資質證書,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審核。審核部門應當對申請單位的資質條件和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并向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提供核實意見。
國務院部委的直屬機構申請甲級、乙級資質證書,經其主管部門審核后,直接向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提供申請資料。
第十八條 申請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向資質管理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地震安全性評價執業資格證書申請表;
(二)工作資歷和主要業績;
(三)所在單位的審核意見;
(四)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考試合格證書。
第十九條 資質管理部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后,應當委托地震安全性評審組織,對資質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進行業務審查。
第二十條 資質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做出審查決定。符合條件的,予以頒發證書,并通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有關資料的,應當要求申請人限期補交,逾期不交的,視為放棄申請;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人自收到批準通知之日起30日內到資質管理部門領取證書。
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將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審批結果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式樣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二十三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4年。持證單位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滿30日前向發證機關提出延展申請,經審查后重新確認資質等級,核發證書。逾期不辦理的,到期自行失效。
第二十四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單位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應當在30日內到資質審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機構、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應當向資質審批部門申報。
第二十五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實行定期審查制度,每2年審查一次。審查時間由資質審批部門決定,提前30日告知持證單位。
審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根據審查結論,對資質單位分別予以確認、限期整改、降級或終止的決定。
第二十六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審查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持證單位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機構、人員狀況;
(二)固定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及持執業資格證書狀況;
(三)儀器設備、分析測試手段和數據質量;
(四)抽查已完成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報告;
(五)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持證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資質管理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根據違法情節,處以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暫扣或吊銷資質等級證書:
(一)弄虛作假領取資質證書的;
(二)轉借資質證書的;
(三)機構、人員發生變化與資質等級不符又不及時申報的;
(四)無故不參加定期審查或者上報的材料不真實的。
第二十八條 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持證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承攬地震安全性評價業務的,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審查頒發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公布的《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許可證書管理辦法》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上崗證書管理辦法》(震發防[1998]004號)同時廢止。
注:本辦法公布日期為2002年2月27日。
企業資質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企業資質變更需提供下列資料一、變更企業名稱( 3套) 1、資質變更申請報告; 2、新、舊營業執照; 3、資質證書副本(一本); 4、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書 (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需加蓋工商局印章); 5、 股東會決議 ; 6、章程修訂。二、變更企業法人( 2套) 1、資質變更申請報告; 2、新、舊營業執照; 3、資質證書副本(一本); 4、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需加蓋工商局印章); 5、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訂; 7、 股權 *** 協議 ; 8、法人身份證。三、變更企業辦公地址( 2套) 1、資質變更申請報告; 2、新、舊營業執照; 3、資質證書副本(一本); 4、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需加蓋工商局印章); 5、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訂; 7、租賃協議、辦公場所證明資料(房產證、 土地使用證 等)。四、變更 企業注冊資本 金( 2套) 1、資質變更申請報告; 2、新、舊營業執照; 3、資質證書副本(一本); 4、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需加蓋工商局印章); 5、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訂; 7、驗資;五、變更企業技術負責人( 2套) 1、資質變更申請報告; 2、資質證書副本(一本); 3、技術負責人任命文件、身份證、職稱證、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并加蓋執業印章); 4、解聘證明(現技術負責人職稱證上顯示單位開具的)或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證明材料; 5、勞動合同; 6、養老保險及繳費憑證。六、變更注冊號( 2套) 1、資質變更申請報告; 2、新、舊營業執照; 3、資質證書副本(其中一本); 4、工商局注冊號換號表(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需加蓋工商局印章)。七、變更 企業負責人 ( 2套) 1、資質變更申請報告; 2、資質證書副本(其中一本); 3、任命文件; 4、身份證; 5、簡歷或職稱證; 7、勞動合同。八、企業補辦資質證書 1、補辦資質證書申請報告(填明補辦原因:污損、遺失); 2、資質證書副本(其中一本); 3、污損的提供污損資質證書; 4、資質證書全部遺失的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遺失證明; 5、提供印有證書遺失(作廢)聲明的報紙原件(特級、一級、甲級為省級報紙,二級、乙級及以下市級報紙)。
建筑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報告怎么寫
關于辦理企業注冊地址變更的申請
XXXXXX(管理部門):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取得工商執照,注冊資金:XXX萬元人民幣,原注冊地點:XXXXXXX。營業執照已變更完畢,現提出申請將企業注冊地址變更為:YYYYYYYYYYYYYY,特此申請。
請給予批準為盼。
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這個就是樣子,不過現在一般都是手寫的行政審批書,去你們主管部門領一張現場寫就可以的了,不過需要帶去變更后的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身份證、委托人(去辦理變更的人)身份證、董事會紀要(董事會同意變更的文件)等等相關材料。
資質申請和變更,需要些什么資料和流程?
1、企業變更申請書;
2、公司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3、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5、企業章程修正案;
6、驗資報告
(三) 住所變更
1、企業變更申請書;
2、公司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3、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5、企業章程修正案;
(四) 法定代表人變更
1、企業變更申請書;
2、公司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3、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5、企業章程修正案;
6、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任職文件或股東會決議、個人簡歷(法定代表人變更)
(五)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變更
1、企業變更申請書;
2、公司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3、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六)公司類型
1、企業變更申請書;
2、公司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3、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核對原件)
4、 4、公司改制報告和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單位)同意改制批復及其他相關改制材料
一、受理
1、責任人:廳政務辦理中心受理人員 。
電話:0731-4455861
2、崗位職責及權限:
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標準,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于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許可申請是否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決定是否受理。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應當出具書面憑證。
(7)對變更內容及時更改數據庫。(屬建設部審批的名稱變更及時報部審批)
3、時限:即辦
二、審定
1、責任人:省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主任
2、崗位職責及權限:
(1)涉及資質標準的或企業解體整體 *** 的,由房產處進行審定。
(2)按變更條件及標準,依據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進行審定;
(3)對符合變更條件、標準的,在審批表上簽署同意變更意見。對不符合變更條件、標準的,在審批表上簽署不同意變更意見
3、時限:即辦
三、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1、責任人:廳政務辦理中心工作人員
2、崗位職責及權限:
(1)、對同意變更的,工作人員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報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2、)、對不予申報的,說明理由,并將申請材料一并退還申請人。
3、時限:即辦
建筑企業資質申請報告怎么寫
一、企業基本信息應與公司營業執照一致
這些基本信息包括:建筑企業名稱、公司注冊地址、企業詳細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組織機構代碼、企業類型、公司法人、建立時間以及注冊資本等。提交材料后,主管部門將根據營業執照的內容進行檢查。另外,企業基本信息還包括聯系電話、傳真、企業網址、電子郵箱等等,都應如實填寫。
二、企業申請資質類別和等級
1.現有資質等級:指本企業此次申請資質前的原資質等級。首次申請企業不填寫。
2.批準時間:指本企業此次申請資質前每一項原資質等級所批準的時間,首次申請企業不填寫。
3.現有資質證書編號:指本企業此次申請資質前的現有資質證書號碼。首次申請企業不填寫。
4.企業申請資質類別和等級:填寫企業本次申請資質情況。
三、申報資質所需人員狀況
1.技術負責人名單:按照企業所申報資質填寫,其中負責資質類別是指該技術負責人作為該項資質的技術負責人申報。另外,還要求填寫技術負責人簡歷,并由本人簽名。
2.注冊人員:按本企業申報前擁有的各類注冊人數填寫。只填報申報所需注冊建造師,按照一、二級順序填寫。
3.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按企業申報前擁有的工程序列中級以上人數填寫。只填寫申報所需有職稱人員,由高級到中級依次填寫。
4.現場管理人員:按本企業申報前擁有的取得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數量填寫。只填報申報所需現場管理人員,按照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資料員、造價員、勞務員、測量員、試驗員、標準員順序填寫。
四、企業代表工程業績
填寫企業完成的主要工程業績,包括:
1.工程名稱:按工程承包合同名稱填寫。
2.工程類別: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有關規定分類后填寫。
3.工程地址:詳細填寫工程地址,須明確工程所在街道及門牌號;其中線性工程須填寫工程起始和終點詳細地址。
辦理地質災害治理乙級資質需要什么條件?
一、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二、申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報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6.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7.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8.技術設備清單。
三、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勘查、設計、施工),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監理);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勘查、設計、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6.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勘查、設計、施工),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監理)7.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勘查、設計、施工),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監理);8.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9.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四、每年受理資質申請具體時間見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關于地災評估資質變更申請報告和地災評估資質辦理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