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云南省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云南省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目錄一覽:
云南省城鄉規劃設計院
昆明西山區滇池路1008號,我之前在那里工作過一段時間。
是個綜合性設計院,設計范圍包括規劃,建筑,給排水,道路,結構,電氣等。具有城市規劃、建筑工程設計、市政公用行業道路、風景園林設計、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工程咨詢七個甲級資質,市政公用行業給水排水、工程勘察、旅游規劃設計乙級資質。
可以直接從下面鏈接登網站看看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轉載請注明:本文來自:
云南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
()
詳細出處參考:
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分為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州(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市、區)域村鎮體系規劃和跨行政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包括城市群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第三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保護生態,保護壩區農田,因地制宜建設山地城鎮,并符合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的需要。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城鄉規劃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依法組織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 *** 可以設立城鄉規劃委員會,作為城鄉規劃決策的議事機構,根據本級人民 *** 確定的工作職責開展工作,為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提供決策依據。城鄉規劃委員會由有關部門、專家和公眾代表組成。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市轄區、開發區(園區)設立的派出機構,按照規定職責承擔有關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 *** 所屬的規劃建設管理機構,依法做好規劃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配合縣(市、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做好城鄉規劃管理的有關工作。村(居)民委員會可以配備規劃協管員,協助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林業、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六條 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縣人民 *** 駐地鎮的總體規劃綱要、建設用地和人口規模進行審查,審查意見作為城市總體規劃審批的依據。第七條 鼓勵開展城鄉規劃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應用先進技術,制定城鄉規劃地方標準、規范,建設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城鄉規劃信息共享,提高城鄉規劃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第八條 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實施和監督檢查,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等制度,聽取公眾意見,接受公眾監督。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第九條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由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編制,經省人民 *** 審核后報國務院審批。
昆明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審批按照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其他州(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由州(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編制,經本級人民 *** 審核后報省人民 *** 審批。
縣(市、區)域村鎮體系規劃由縣級人民 *** 組織編制,報州(市)人民 *** 審批。
前三款規定的城鎮體系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辦理。第十條 跨州(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包括城市群規劃)由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省人民 *** 的決定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具體負責編制,報省人民 *** 審批。
跨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包括城市群規劃)由州(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州(市)人民 *** 的決定和州(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具體負責編制,報州(市)人民 *** 審批。第十一條 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應當與相應的城鎮體系規劃相銜接。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布局、選址應當符合和滿足相應的城鎮體系規劃確定的城鎮功能及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和區域空間管制的規定及要求。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防災減災、住房保障、綜合交通體系、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保護、城鎮特色、綠地系統、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公共服務設施以及通信、供水、排水、供電、燃氣、消防、環衛等各類專項規劃,應當納入相應的城鄉規劃統籌安排。
依法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城市建設等專項規劃,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例(2017修訂)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調整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州行政區域內制定、實施城鄉規劃,進行城鄉建設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分為州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第三條 自治州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應當遵循生態優先、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城鄉統籌、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先規劃后建設和建管并重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保護壩區農田和濕地,保持傳統風貌和突出民族文化、地域特色。第四條 自治州、縣(市)、鄉(鎮)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并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 自治州、縣(市)人民 ***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其在開發區(園區)設立的派出機構,按照規定職責承擔有關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鄉(鎮)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構,依法做好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街道辦事處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有關工作。村(居)民委員會可以配備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協管員,協助做好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工作。
發展和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林業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第六條 州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鄉(鎮)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審批,按照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七條 城鄉規劃的各類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各類專項規劃之間應當相互銜接。
城鄉規劃的專項規劃由自治州、縣(市)人民 ***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同級人民 *** 審批。法律法規對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行業規劃,涉及城鄉規劃的,應當征求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第八條 縣(市)、鄉(鎮)人民 *** 應當根據近期建設規劃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年度實施計劃應當與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相銜接,明確規劃年度實施的主要內容,統籌安排城鄉重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和保障住房建設。第九條 自治州、縣(市)人民 ***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下列區域的城市設計,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作為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內容的補充:
(一)城市重要廣場周邊、商業中心區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區;
(二)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歷史文化保護街區;
(三)沿江、濱水地區等城市重要景觀地段;
(四)本級人民 *** 規定的其他重要區域。第十條 開發區(園區)總體規劃,由各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組織編制,經所在地縣(市)人民 *** 審查后,按照法定權限報批。
開發區(園區)的基礎設施和重大建設項目,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并與相關行業規劃相銜接。第十一條 城鄉規劃批準前,審批機關可以委托承擔規劃編制任務以外的具有相應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的機構,對規劃草案進行技術審查。
經批準的城鄉規劃,應當向社會公布。村莊規劃應當由鄉(鎮)人民 *** 、村(居)民委員會保存并在村莊公共場所公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未經公布的城鄉規劃,不得作為規劃管理和城鄉建設的依據。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將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報送同級城鎮建設檔案機構存檔。第十二條 經批準的城鄉規劃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報批。第十三條 修改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等方式或者通過 *** 網站、媒體征求相關部門、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城鄉規劃修改方案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修改草案予以公告,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30日。
關于云南省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和云南省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