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審批程序流程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
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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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制微信號
一式四份,
并報電子文檔一份;
(二)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
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
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
任命或聘用文件、
合同、
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
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
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
測繪技術、
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
單位住所證明;
(九)
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材料齊全、
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
應當受理其申請,并在
5
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通知書。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
在收到申請材料后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申
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不予受理,
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
由陜西省測繪局或其委托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實地核查。
陜西省測繪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作出審查決定。
20
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
經局領導批準,
可以延長
10
個工作日,
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按照國測法字[2004]4
號文件辦理。
經審查,
做出不予批準決定的,
在
《測繪資質申請表》
上填寫理由,
并在
1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人。
符合條件,
經審查批準的,
應當于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
送達《測繪資質證書》
及有關文件。
申請受理部門:
陜西省測繪局法規處
測繪公司資質辦理條件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2010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活動,建立統一的測繪市場,促進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測繪活動及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直接管理主城區的測繪工作。區縣(自治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工作的監督管理。
市和區縣(自治縣)人民 *** 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的測繪管理工作。第四條 市和區縣(自治縣)人民 *** 對在測繪科學技術創新和應用方面做出顯著成績以及有效保護、維護測量標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 測繪基準與基礎測繪第五條 在主城區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使用重慶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黃海高程系統。
其他地區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系,并應經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六條 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下列基礎測繪規劃,經市人民 *** 批準,并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一)全市一比一萬比例尺地形圖的測制、更新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庫建設;
(二)主城區一比兩千、一比一千、一比五百比例尺地形圖測制、更新和相應尺度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庫建設。
區縣(自治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全市基礎測繪規劃和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地區的基礎測繪規劃,負責測制、更新本地區一比兩千、一比一千、一比五百比例尺地形圖,并建立相應尺度的地理信息系統數據庫,經區縣(自治縣)人民 *** 批準,報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第七條 市和區縣(自治縣)人民 *** 應當把基礎測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所需經費納入同級人民 *** 財政預算。
市和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基礎測繪規劃,會同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分別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 建立基礎測繪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一比兩千、一比一千、一比五百比例尺地形圖三至五年更新一次,一比一萬比例尺地形圖五至十年更新一次。
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礎測繪成果應當及時更新。
本市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控制網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定期維護更新。第三章 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第九條 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由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報市人民 *** 批準后公布。第十條 市和區縣(自治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 *** 批準的城市地下管線普查、資料更新和成果匯編規劃和實施計劃,做好城市地下管線的普查、資料更新和成果匯編工作,保障城市地下管線成果資料的完整性和現勢性。
市和區縣(自治縣)人民 *** 的有關部門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管線的普查、資料更新和成果匯編工作。
建設單位敷設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線,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在開工前進行放線驗線,覆土前進行竣工測量。第十一條 市和區縣(自治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國土資源和房屋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籍測繪規劃。第十二條 測量土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面其他附著物的權屬界址線,應當按照市和區縣(自治縣)人民 *** 確定的權屬界線的界址點、界址線或者提供的有關登記資料和附圖進行。權屬界址線發生變化時,有關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變更測繪。第十三條 建設領域的工程測量,與房屋產權、產籍相關的房屋面積測量,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資源開發和其他領域的工程測量,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的測量技術規范進行。第十四條 建立地理信息系統,應當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第四章 測繪資質資格第十五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測繪活動。第十六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按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應向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測繪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五)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如實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辦理測繪工程工程測量資質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到什么部門辦理
1. 測繪資質申請所需材料(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業務單位法定證明,法定代表人簡歷,任命或者聘任文件;(2)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畢業證書,測繪資質及相關專業技術職務,可以是資質證書,職稱證書,社會保證明以及其他材料等;(3)符合要求的所有設備和設備的證明,省級測繪天文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測繪設備驗證單位出具的驗證證書;(4)辦公場所證明(5)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6)測繪效果和材料檔案管理系統信息;(7)測繪效果失密管理制度資料。
2. 測繪資質審批周期從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到收到證書,最長35個工作日。(1)提交請求后5個工作日內可以確定是否受理或補證資料;(2)受理資質申請后20個工作日(可延長10個任務日)作出資質審批決議;測繪資質證書的無效期不超過5年,并在證書有效期滿前60天提出測繪資質延續申請,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
以上就是測繪資質申請所需要的材料和審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