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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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
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
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檔案、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裝置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檔案;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第十四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30日前,測繪單位應當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期申請,依照本規定辦理測繪資質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自取得《測繪資質證書》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請升級。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申請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重新辦理資質審查手續。
申請升級的測繪單位在申請之日前2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批準升級和增加測繪業務范圍:
***一***采用不正當手段承接測繪專案的;
***二***將承接的測繪專案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三***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且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十七條 測繪單位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的30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更換《測繪資質證書》,并提交有關的變更檔案,由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發證機關。
第十八條 申請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并依法給予處罰,并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測繪資質發證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
***一*** 測繪資質發證機關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
***三*** 違反測繪資質審查程式作出審查決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銷測繪資質審查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 測繪單位依法終止的;
***三*** 測繪資質審查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 測繪單位在2年內未承擔測繪專案的;
***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登出《測繪資質證書》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任何部門、任何地方不得對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重復進行測繪資質審查發證。
已經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在當地或者異地重復申請《測繪資質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資質監督制度,履行監督責任。上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
第二十四條 測繪單位從事測繪活動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
***2000年8月8日國家測繪局第8號令釋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測繪管理,做好測繪資格審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經測繪資格審查,取得《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方可進入測繪市場承攬測繪任務。
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
第四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級。甲級《測繪資格證書》包含甲***特***級和甲級。
第五條《測繪資格證書》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六條《測繪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二章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第七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獨立的法人單位;
2、有相應的儀器裝置和設施;
3、有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與資料管理制度。
第八條 測繪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編制、地圖印刷、地理資訊系統工程、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海洋測繪等。
第九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實行分級管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和發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初審和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審批發證。
第十條 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程式
***一***申請: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檔案:
1、《測繪資格審查申請表》一式三份;
2、法人證明資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檔案;主要技術骨干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任檔案***影印件***;
4、主要儀器裝置及應用軟體的檢定證書或其它證明資料;
5、當年在職人員統計表;
6、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和測繪業績的資料;
7、單位住所證明;
8、應當提供的其它資料。
***二***受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其申請。
對不具備申請基本條件的,予以退回申請。
對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申請單位限期一次性補正。
對決定受理其申請的單位應及時進行測繪資格審查認證。
***三***審查和發證:
1、對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初審,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后20日內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對初審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報來的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初審資料后,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從收到初審資料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 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甲級《測繪資格證書》蓋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初審資料退回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處理。
2、對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組織進行測繪資格審查。從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對審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簽署審批意見并于30日內頒發《測繪資格證書》。對乙、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的印章。
對審查不合格的,在審查后30日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并將申請資料退回申請單位。
第十一條《測繪資格證書》頒發后,由發證機關向社會進行公告。
第十二條 領取《測繪資格證書》按規定交納審查費和公告費。
第十三條《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期滿三個月前,由持證單位提請復審,發證機關負責審查和換證。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由發證機關負責進行年度檢驗。
在《測繪資格證書》有效期內申請《測繪資格證書》升級或變更業務范圍的,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重新辦理資格審查認證手續。
第十四條 新成立測繪單位初次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一般不能申請甲級《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測繪資格證書》編號形式為:
等級十測資率十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列順序號。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申請《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清楚、整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采取欺騙、虛報的手段騙取《測繪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執行測繪任務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規定的測繪技術標準,保證測繪成果質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按照《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等承擔測繪任務。持有丙、丁級《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的作業區域不超過所在市***地***級行政區域。
各等級《測繪資格證書》的作業限額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測繪資格證書》不得 *** 、轉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載內容。
第十九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 在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經營性測繪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到作業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進行任務登記,并遵守當地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在二年內未承擔測繪任務,發證機關應當收回《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等內容變更,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申請更換《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的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實事求是,不得以權謀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取得《測繪資格證書》而違法經營測繪業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測繪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超出《測繪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作業限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責令其停止超出規定的測繪業務;拒不停止測繪業務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擅自涂改《測繪資格證書》或者轉借、 *** 、出租《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六條 采取弄虛作假、欺騙、虛報等手段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暫緩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測繪資格審查。
第二十七條 持有《測繪資格證書》的單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低劣,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外,對情節嚴重者,由發證機關處以降低其《測繪資格證書》等級或吊銷其《測繪資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測繪主管部門負責承辦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工作人員以權謀私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可以依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國家測繪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釋出的《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2014重慶萬州區事業單位考試行測大綱解讀?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為: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按崗位要求設置
企業如何辦理測繪資質?
測繪資質目前已經開始改革,各種政策議論紛飛,有人急急忙忙的開始趕在改革之前把需要的測繪資質辦下來,有的單位穩坐釣魚臺,安安穩穩的等著測繪資質標準出來再辦。不管是哪一種都需要了解清楚測繪資質代辦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所以我們接下來了解下辦理測繪資質的情況以及要求。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2015重慶萬州區事業單位考試報名截止時間??
2015年重慶萬州區事業單位招(選)聘公告(452人)
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5年5月 17 日9:00至 5月21 日12:00登錄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入報名系統選擇對應的考試類別提交報考申請。
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 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
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費的人員,于2015年5 月 26日9:00至2015年5 月 29日12:00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歷年真題及模擬題下載。在線刷題,提高筆試成績,就用華圖磚題庫在線做題平臺: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有以下內容:
第①條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許可行為,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促進測繪行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
第②條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③條國家測繪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④條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測繪資質各個業務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新修改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資料:資質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三)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儀器設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確保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適應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設施;
(六)有滿足測繪活動需要的辦公場所。
法律依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之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2014年重慶萬州區事業單位考試公告 報名時間 報名入口?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 ***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渝委辦發〔2011〕36號)精神,為進一步拓寬和改善我區干部來源渠道和隊伍結構,不斷完善我區村、社區干部隊伍激勵保障機制,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 *** 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 *** 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并報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從萬州區優秀村、社區在職干部中公開 *** 鎮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 *** 原則
本次 ***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 *** 計劃
萬州區2014年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 *** 鎮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計5名。具體 *** 崗位詳見附件1《萬州區2014年從村(社區)干部中 *** 鎮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三、 *** 方式
此次 *** 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綜合方式依次進行。按相關程序確定擬聘人員后,由擬聘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四、 *** 范圍和對象
萬州行政區域內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中符合 *** 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以下人員不屬于 *** 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 *** 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 *** 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連續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年齡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6月30日(具體 *** 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計劃表》);
5、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 *** 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六、 *** 程序及具體辦法
(一)報名
本次考試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本次 *** 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分崗位競聘。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4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2:00登錄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入報名系統()選擇對應的考試類別提交報考申請。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初審報名資格。由區人力社保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未通過初審的,將說明理由;填報信息資料不全的,將注明缺失的內容,退給報考人員進行補充。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可于2014年7月10日17:00以前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考試。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4年7月12日12: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本次考試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核實繳費是否成功, *** 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費的人員,于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24:00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
1、筆試
擬 *** 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如 *** 名額與符合報名資格的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 *** 名額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7月16日,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等相關事宜在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2、現場復審報名資格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共同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指定時間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在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公布)。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1)準考證;(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畢業(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4)《工作任職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5)鎮鄉(街道)黨(工)委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6)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并經本人簽字的《考生報名信息表》。
本人不能到現場資格復審的報考者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凡考生筆試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按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 *** 崗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 *** 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 *** 名額,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則依次按面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連續任職年限(精確到月)較高(較長)者確定。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 *** 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在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次序進行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四)考察
體檢合格進入考察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民政局和有關鎮鄉(街道)黨(工)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及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和是否有回避情況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五)公示
有關本次 *** 公告、考試成績、現場復審報名資格、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請登錄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 *** 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村(社區)專職干部任職年限、聘用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擬聘人員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的確定原則確定順序),依次在本《簡章》附件1《計劃表》所確定的鎮鄉事業單位中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崗位優先選擇權,只能在剩余崗位中選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放棄選崗或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擬聘人員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有關鎮鄉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首聘期為3年。受聘后5年內不得向區外流動,否則,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 *** 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1.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58232645 58231711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5822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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