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電子地圖乙級資質出爐,給了企業更多機會在限定區域內進行地圖的采集與運用。
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新辦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的改動為新增了導航電子地圖乙級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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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導航電子地圖制作測繪資質,目前僅有甲級測繪資質,可以進行地圖數據的采集、編輯加工、格式轉換和地圖質量測評等。
新政策中,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乙級測繪資質:不得在相關 *** 部門劃定的自動駕駛區域外從事導航電子地圖制作。
同時,除導航電子地圖甲級外,其他甲級由省里審核,同時進一步取消了對注冊測繪師的要求。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俗稱“圖商”)乙級測繪資質的設置,讓更多自動駕駛以及想進行高精地圖測試的單位,有了采集應用的權利。之前,自動駕駛方案中如果需要高精地圖來定位,往往只有通過采購或者與具有甲級標準的圖商(目前僅有25家)合作來實現,如今乙級測繪資質給了一個更低的門檻,可以用來在限定區域內進行地圖采集工作。
詳細文件如下: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的通知
自然資辦發[2021]43號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現將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予以印發,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2014年7月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和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國測管發〔2014〕31號)同時廢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