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測繪航空攝影驗收方案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測繪航空攝影需要滿足哪些技術要求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目錄一覽:
注冊測繪師
注冊測繪師考試大綱
(2009版)
國家測繪局組織編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組織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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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出版社
編寫說明: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發布的《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規定,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受原人事部、國家測繪局委托,編寫了《注冊測繪師考試大綱》,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通過。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測繪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準入制度的重要環節。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是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的國家標準,是考試命題的依據,是應試人員的必備指南,其內容和范圍體現了注冊測繪師運用所學專業知識,完成測繪工作的基本能力。考試科目分為《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綜合能力》、《測繪案例分析》三個科目。應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三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我們將根據測繪工作新法律法規的頒布、新技術的發展和測繪專業崗位的實際需要,適時地修訂和完善《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大綱》。
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二○○八年十二月
目錄
之一科目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3)
第二科目 測繪綜合能力…………………………(9)
第三科目 測繪案例分析…………………………(16)
考試樣題……………………………………………(17)
之一科目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考試目的】
考察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在測繪項目的管理中,運用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技術標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測繪法律法規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資質管理的規定、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以及《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確認從事測繪活動單位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合法性和所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確認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有關測繪資質管理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2.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執業資格的規定以及《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確認測繪執業資格的合法性和注冊測繪師義務的履行情況,確認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3.根據測繪法中有關外國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的規定,以及《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確認外國人來華從事測繪活動的合法性,確認與外國人合資合作測繪的合法性和履行義務的情況,正確處理涉外測繪活動的有關問題,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4.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作業證件的規定以及《測繪作業證管理規定》,確認測繪作業證的合法性和測繪作業證持有人員義務的履行情況。
5.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項目的規定,以及招標投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和測繪收費的有關規定,確認測繪項目招標投標、承包發包的合法性和有關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確認測繪合同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6.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的規定,以及《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管理辦法》,確認測繪項目采用的測繪基準(包括大地基準、高程基準、深度基準、重力基準)和測繪系統(包括大地坐標系統、平面坐標系統、高程系統、地心坐標系統、重力測量系統)的合法性,以及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合法性和有關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7.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規定、標準化法的有關規定,以及《測繪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確認測繪活動中采用的規范、標準的合法性。根據計量法以及《測繪計量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確認測繪計量檢定人員資格和計量檢定機構的合法性,確認測繪活動中的儀器設備及其他計量器具的合法性。
8.根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中有關測繪成果質量的規定,以及《測繪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定》,確認測繪單位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9.根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中有關測繪成果匯交、保管的規定,以及《關于匯交測繪成果目錄和副本的實施辦法》、《測繪科學技術檔案管理規定》,確認匯交、保管測繪成果的合法性和有關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10.根據測繪法中有關國家秘密測繪成果的規定、保守國家秘密法的有關規定、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涉密基礎測繪成果資料提供使用審批程序規定(試行)》,確認提供使用國家秘密測繪成果的合法性以及有關當事人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11.根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中有關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規定,以及《國家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使用許可管理規定》、《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確認提供和使用各類測繪成果的合法性和有關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
12.根據測繪法和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中有關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規定以及《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確認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合法性和有關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13.根據測繪法中有關國界線測繪的規定,確認所進行的國界線測繪活動的合法性。根據測繪法中有關行政區域界線測繪的規定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確認所進行的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活動的合法性。
14.根據測繪法中有關地籍測繪的規定、物權法中有關不動產登記的規定、土地管理法中有關地籍測繪的規定,確認所進行的地籍測繪(含權屬界線測繪)活動的合法性,并依法解決實際問題。
15.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房產測繪的規定、物權法中有不動產登記的規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有關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規定,以及《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確認所進行的房產測繪的合法性,并依法解決實際問題。
16.根據測繪法中有關建立地理信息系統的規定,確認所進行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統活動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17.根據測繪法中有關地圖的規定和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以及《地圖審核管理規定》,確認地圖表示內容和表示 *** 的合法性,確認公開出版地圖的合法性和編制出版單位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18.根據測繪法中有關測量標志的規定和測量標志保護條例,確認建設、保管、拆遷、使用、檢查維修,以及保護測量標志義務的履行情況,并分析界定有關法律責任。
二、測繪項目管理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測繪項目的內容、工期、技術與質量及安全生產等要求,分析判斷需要投入的人員、設備等資源。
2.按照《測繪工程產品價格》和《測繪工程產品困難類別細則》(國測財字[2002]3號),根據測繪項目的工期、成果質量要求及投入的資源,計算成本和利潤,分析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協商確定合同條款,簽訂正式合同,必要時簽署保密協議。
3.按照測繪項目要求,根據《測繪技術設計規定》(CH/T1004-2005)及有關的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制定項目設計書,提出各項精度指標,組織編寫專業技術設計書,并判定其與項目設計書的符合性和可行性。細化分解項目目標,明確技術路線,合理調配資源,制訂具有完整性、層次性和合理性的項目實施計劃,確保各工序銜接順暢。
4.按照測繪項目的專業類別、性質、難度,以及相關人員的技術背景和工作安排等,根據項目實施流程,確定參加項目的各工序技術和質量控制人員。
5.按照測繪項目的內容、工期、技術與質量要求,根據測繪儀器精度指標、性能等方面的區別,確定投入的測繪儀器設備的種類和數量、輔助的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等的配備。
6.依據測繪項目要求,對各專業技術設計書的執行進行指導和監督,選擇測量方案,確定測量手段,督促檢定測繪儀器,明確質量檢查 *** 。
7.依據《測繪作業人員安全規范》(CH1016-2008),根據測繪項目的作業現場環境,進行人員、儀器設備安全風險評估,確定必要的防護用品用具,制定安全生產方案。
8.根據測繪項目的性質、周期及有關法規,進行地理信息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確定必要的數據備份、異地存放等防護措施,必要時制定信息安全預案。
9.確定工序(流程)質量控制點,明確評審要素(時間、評審人、內容和結論),劃分評審職責,組織實施階段評審,提出質量管理體系運轉報告。
10.根據《測繪技術總結編寫規定》(CH/T1001-2005)及有關的技術規范、技術標準,撰寫技術總結,內容包括工期、成果精度指標、需要說明的問題等;對技術問題的處理進行分析、評估、認定,明確結論。
11.按照《測繪產品檢查驗收規定》(CH1002-59)要求,督促《測繪生產質量管理規定》的落實,實行兩級檢查一級驗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對最終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提交完整的測繪成果。
第二科目 測繪綜合能力
【考試目的】
考察測繪專業技術人員運用測繪專業技術理論,分析、判斷和解決測繪項目實施過程中專業技術問題的能力,以及處理測繪專業之間綜合性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大地測量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國家、區域和工程測量的不同需求,優化設計滿足要求的衛星定位連續運行參考站網、衛星定位控制網、邊角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重力控制網等空間框架基準,并應充分考慮到對似大地水準面精化工作的要求。
2.根據不同作業區域的地質、環境、地物以及氣象等情況,選擇滿足設計要求的點(站)址,并建造適合該區域的測量標志。
3.根據控制網的布設情況,編寫實施方案,選擇滿足設計要求的儀器設備,進行相應的儀器設備檢驗,并依據設計的作業 *** 進行外業觀測。對外業觀測數據進行檢核,獲得合格的觀測成果。
4.根據觀測 *** 和工程項目的要求,選擇經過驗證、可靠的數據處理軟件對外業觀測數據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應符合設計的要求。
5.根據衛星定位控制網的特點,依據工程需要進行似大地水準面(或高程異常模型)的精化工作,完成衛星定位三維控制網的建設。
6.根據作業區域的坐標系統情況,進行坐標系之間的分析,確定不同等級、不同年代控制網間的相互關系。
二、工程測量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工程測量控制網建立的分類,選擇布設方案,確定施測 *** 。
2.根據工程建設項目的需要,選擇測圖比例尺和基本等高(深)距,確定測圖 *** 和生產流程。
3.根據規劃的法律法規文件和相關的技術標準,制定城鎮規劃定線與撥地測量的實施方案。
4.根據市政工程的特點,確定測繪內容,選擇測量方案。
5.根據精密工程的特點,對項目設計書的控制測量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進行分析和評估。
6.根據線路工程的特點,確定工程初測和定測的方案。
7.根據地下管線工程項目要求,收集現狀管線資料,實施現場調查程序,選擇探測 *** ,確定探測儀器設備。
8.根據施工項目對施工測量的要求,選擇施工測量方案,確定施工測量的 *** 和儀器設備。
9.根據隧道測量貫通精度,設計隧道測量的洞外和洞內控制測量方案。
10.根據工程項目的要求和分類,選擇變形和形變的觀測方案,確定觀測的 *** 與操作規程及所使用的儀器設備。
11.根據竣工測量的要求,確定工程的測量技術方案。
三、攝影測量與遙感考試基本要求
l.根據項目要求確定的成圖 *** 選擇坐標系統和高程基準,確定分幅及編號 *** ,確定基本等高距,確定成圖的平面和高程精度。
2.根據項目要求確定的測區,進行攝區劃分,提出滿足成圖要求的影像質量要求及攝影比例尺,獲取影像資料;確定對影像資料進行輻射分辨率調整和整體勻色的技術要求,確定影像資料的處理 *** 。
3.根據項目要求和影像資料情況,實施航空攝影測量的航區劃分、像控點布設、像控點選刺及測量和外業調繪等工作。
4.根據項目要求,對數字線劃圖、數字高程模型、數字正射影像圖和數字柵格地圖的生產提出成圖技術要求,實施解析空中三角測量、內業測圖和編輯等工作,并進行質量管理。
5.根據項目要求,確定在航空攝影測量中采用機載激光掃描、定位定向系統等技術的實施方案。
6.根據項目要求,選擇合適的衛星傳感器影像和影像波段、分辨率、覆蓋范圍。 7.根據項目要求,確定衛星影像的處理 *** ,確定影像融合及幾何校正策略,確定控制點和檢查點的精度指標,確定衛星影像的重采樣、影像鑲嵌和整體勻色 *** ,確定分幅裁切規則。
8.根據項目要求,確定各種產品的數據格式。
四、地圖編制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項目要求,確定地圖編制的 *** 和原則。
2.根據地圖用途,收集并分析評價制圖資料,合理利用;確定地圖投影、比例尺、地圖內容以及制圖綜合原則等。
3.根據技術設計書,分析評價實驗樣圖,確定樣圖的符合性;分析評價制圖過程和地圖成果,評定地圖質量。
4.根據不同產品形式,確定地圖制圖后續工作,進行電子地圖及導航電子地圖等的制作。
5.運用地圖數據庫和現代地圖編制與出版一體化技術進行地圖生產。
6.確定普通地圖(集、冊)、專題地圖(集、冊)和特種地圖編制的 *** 和步驟。
五、地理信息系統工程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項目要求,進行需求調查與分析,確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系統的建設原則、定位與時間基準,明確運行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制訂系統更新策略與管理機制。
2.根據項目要求進行數據庫設計,完成概念設計、邏輯結構設計、物理設計、數據字典設計、符號庫設計、元數據庫設計和數據庫更新設計等。
3.根據系統設計,進行平臺選擇、軟件開發和集成,進行樣例數據的小區試驗和系統功能測試。
4.根據項目要求和條件,實施數據庫構建,進行數據準備、數據庫模式創建、數據入庫和質量檢驗工作。
5.實施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系統的整體測試、部署、交付與評價,并進行系統的運行、管理與維護。
6.依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專業的理論和測繪的相關知識及有關規定和實踐經驗,對完成的基礎地理信息系統項目過程文件、項目實施管理、系統測試及相關工作進行檢查。
7.依據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專業通用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運用空間信息(數據)獲取、處理、分析、表達以及應用的基本原理,對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和工程設計、數據庫運行和應用開發進行測試及評價,提出產品服務模式。
六、地籍測繪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地籍管理要求,確定地籍項目的測繪方案。
2.根據地籍測繪方案,運用不同類型控制網的作用,選擇控制網布設方案,確定地籍控制施測 *** 。
3.根據地籍管理要求,選擇用于地籍調查的基礎圖(調查工作底圖)的種類和成圖比例尺,確定成圖 *** 。
4.根據地籍項目的測繪要求,選擇地籍測繪 *** ,實施地籍(地形)要素測量。
5.根據地籍測繪項目要求,在正確的權屬資料基礎上,進行面積測算,明確權屬范圍,保證精度。
6.根據所測地籍要素明確現狀,提供包括地籍圖、宗地圖、地籍簿冊以及數據庫在內的測繪成果。
7.根據地籍管理要求,提出地籍項目更新調查測繪方案。
七、界線測繪考試基本要求
1.根據界線測繪要求制定技術方案。
2.根據技術方案,選擇測繪 *** ,實施界線測繪;確定權屬關系和確定方位。
3.根據界線分類整理測繪成果,確定檢測和檢查驗收 *** 。
4.根據《省級行政區域界線勘界測繪技術規定》的要求,確定測繪界線的實施 *** 。
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利用和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利用、交換和共享,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測繪應急保障等,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管理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工作。第四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測繪應急保障制度,為應對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提供及時、有效的測繪成果和技術服務。第五條 測繪成果管理和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測繪成果以及地理信息數據的安全。第六條 測繪成果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測繪成果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章 匯交與保管第七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接收、匯總和保管本行政區域的測繪成果資料。第八條 省級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設區的市、縣級財政投資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向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使用其他資金完成的測繪項目,由測繪項目出資人向測繪項目所在地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其中,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的測繪項目,向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
測繪項目出資人與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可以約定由一方向相應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資料,并保證匯交的測繪成果資料真實齊全、整理規范。第九條 測繪成果資料實行無償匯交。屬于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副本;屬于非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匯交測繪成果目錄。
應當匯交的基礎測繪成果副本包括:
(一)國家等級衛星定位測量、三角(導線)測量、水準測量、天文測量、重力測量的測繪點之記、成果表、網圖(路線圖)和相關技術報告;
(二)基礎航空攝影所獲取的數據、影像資料以及航空攝影驗收報告、索引圖、航空攝影儀檢定資料;
(三)遙感衛星和其他航天飛行器對地觀測所獲取的基礎地理信息遙感資料以及數據說明文件;
(四)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圖、影像圖及其數字化產品和相關技術報告;
(五)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數據、信息和相關技術報告;
(六)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圖和相關技術報告;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測繪成果。
應當匯交的非基礎測繪成果目錄包括:
(一)城鎮以及區域性沉降觀測成果目錄;
(二)管線測量成果目錄;
(三)地籍測繪成果目錄;
(四)房產測繪成果目錄;
(五)專題地圖(含影像圖)成果目錄;
(六)地理信息系統成果目錄;
(七)互聯網地圖的興趣點目錄;
(八)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成果目錄;
(九)水下地形測量、掃描測量成果目錄;
(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為具有共享價值的其他測繪成果目錄。第十條 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或者測繪項目出資人應當在測繪項目驗收完成之日起3個月內,向相應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匯交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時出具匯交憑證。
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在本年度7月和下一年度1月底前上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一條 省和設區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匯交的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應當將其移交給測繪成果保管單位。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編制全省測繪成果資料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第十二條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在收到測繪成果副本或者目錄之日起1個月內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建立測繪成果資料檔案和數據庫。
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加強測繪成果歷史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
航空攝影與攝影測量對攝影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1.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
2.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
3.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管理、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管理、涉密測繪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4.明確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流程和責任人,未經批準,涉密測繪成果不得帶離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5.涉密存儲介質專人管理,建立臺賬;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應粘貼密級標識;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介質不得接入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涉密 *** 與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之間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計算機外接端口封閉管理。
6.建立健全涉密測繪外業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實監管人員和保密責任,外業所用涉密計算機納入涉密單機進行管理。
7.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獲取、持有、提供、利用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敘述航空攝影測量的作業流程
航空攝影測量指的是在飛機上用航攝儀器對地面連續攝取像片,結合地面控制點測量、調繪和立體測繪等步驟,繪制出地形圖的作業。
航空攝影測量單張像片測圖的基本原理是中心投影的透視變換,立體測圖的基本原理是投影過程的幾何反轉。航空攝影測量的作業分外業和內業。外業包括:①像片控制點聯測,像片控制點一般是航攝前在地面上布設的標志點,也可選用像片上明顯地物點(如道路交叉點等),用測角交會、測距導線、等外水準、高程導線等普通測量 *** 測定其平面坐標和高程。②像片調繪,在像片上通過判讀,用規定的地形圖符號繪注地物、地貌等要素;測繪沒有影像的和新增的重要地物;注記通過調查所得的地名等。③綜合法測圖,在單張像片或像片圖上用平板儀測繪等高線。內業包括:①加密測圖控制點,以像片控制點為基礎,一般用空中三角測量 *** ,推求測圖需要的控制點、檢查其平面坐標和高程。②測制地形原圖。
測圖的 *** 主要有綜合法、全能法、分工法(微分法)。綜合法是攝影測量與平板儀結合測圖 *** ,屬單張像片測圖,根據糾正后的航攝像片,確定地面點的平面位置,用平板儀測地面點高程和等高線。適用于平坦地區的大比例尺測圖。全能法是置立體像對于立體測圖儀內,構成縮小的地面幾何模型,在立體模型上測地面點的平面位置、高程和等高線,獲得地形圖的 *** ,主要適用于山地。分工法是按照平面和高程分求的原則進行測圖的 *** ,在立體測圖儀器上測定地面點高程和測繪等高線,地面點平面位置確定與綜合法相同,適用丘陵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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