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測繪單位對測繪成果的質量責任與義務有哪些要求?
答:
測繪單位應當對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辦法》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履行。
77、何時開展年度質量監督抽查?
答:
按照自然資源部統一部署進行,通常為6月-7月間開展。我委會印發正式通知,并通過我委官網、測繪行業管理微信群等多個途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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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質量監督抽查如何報送項目名錄?
答:
通過“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管理系統”(http://cehuizizhi.com/BJ)提交項目信息。
79、如果測繪單位未按時提交項目成果,將如何處理?
答:
未按時提交項目成果,屬于拒絕接受監督檢驗,根據《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規定,按照“批不合格”處理,納入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同時納入下一年度抽查范圍,并與資質資格管理相結合,開展日常雙隨機現場抽查。
80、質量監督抽查如何產生抽查項目?
答:
我委組織召開首次會,利用“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管理系統”,現場抽取測繪項目。
81、質量監督抽查的技術標準是什么?
答:
①GB/T 24356-2009《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②GB/T 18316-2008《數字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③CH/T1018-2009《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與數據認定規定》
④CH/T 1004-2005《測繪技術設計規定》
⑤CH/T 1001-2005《測繪技術總結編寫規定》
⑥CH/T 1042-2018《測繪單位質量管理體系通用要求》
⑦當年度抽查資質范圍對應的相關標準。
82、如何獲知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答:
①下發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報告;
②“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監督管理系統”發布。
83、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將如何處理?
答:
測繪單位自收到質檢報告十五個工作日內,可向我委提交書面異議報告,我委將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復檢。如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未提交書面異議報告,視為已認可檢驗結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包括:
①錄入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
②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測繪單位三個月內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我委報送整改情況,并申請監督復查。逾期未整改或者未如期提出復查申請的,由我委組織進行強制復查,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③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