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測繪局發的工程測繪資質與建設廳發的工程測量資質有什么不同?
由測繪局發的全稱叫“測繪資質證書”,該證書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等不同分項,但是都是測繪相關的專業方向。
建設廳發的全稱叫“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工程勘察范圍包括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和工程測量。工程勘察資質包含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三個類別。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巖土工程、巖土工程設計、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專業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巖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專業資質設甲、乙、丙三個級別。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該資質包含的范圍更廣,資質分級更為復雜。
如果只是做測繪相關的工作,建議只申“請測繪資質證書”就可以了,如果貴單位既有測繪業務又有勘察業務,則可以申請“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申請證書需要級配合理的團隊、符合要求的作業設備、辦公場所、業務能力等各方面要求。一般申請成功至少需要幾個月甚至半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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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公司資質里面的測量員證是哪個部門發放的證書
測繪公司資質里面的測量員證是建設廳發放的證書,測量員證是要通過認證考試才能具備測量資質的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2
測繪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測繪資質分為10個專業類別,分別為 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向縣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受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或者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4、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5、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作出擬批準的書面決定,向社會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6、《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測繪資質申請材料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 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測繪資質申請流程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測繪證怎么辦的
項目名稱 申請測繪作業證
項目類別 行政許可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六條;
2.《測繪作業證管理規定》第二、三條。
辦理條件 持有《測繪資質證書》單位的測繪外業作業人員和需要持測繪作業證的其他人員。
申報材料 1.《測繪作業證申請表》一式2份(計算機打印);
2.申請測繪人員一寸彩色照片3張;
3.申請測繪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
4.《測繪作業證申請匯總表》一式1份(計算機打印)。
辦事流程 (一)受理:
測繪單位向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處提出辦證申請。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處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
依法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二)審查:
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處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
(三)批準:
對申請測繪作業證的單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省測繪局主要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四)告知:
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處應當在局領導批準后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作業證》。
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附: 注冊與補辦
《測繪作業證》注冊核準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0日內,測繪單位應當將《測繪作業證》送交原發證機關核準注冊,過期不注冊的作業證無效。
持證人員將測繪作業證遺失,應當向本單位報告并說明情況,由所在單位向發證機關書面報告申請補辦手續。
其它
測繪人員離(退)休或調離工作單位的,必須由原所在測繪單位收回測繪作業證,并及時上交發證機關。
測繪人員調往其他測繪單位的,由新調入單位重新申領測繪作業證。
數量限制
辦理期限 2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