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的統計年報和年度報告有什么區別
區別在于:
統計年報是按統計數據來填列的
年度報告是按工商局備案的數據來填列的
北京市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5年,在市委、市 *** 的正確領導和國土資源部的指導下,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經濟運行宏觀調控的一系列決策,加強了土地參與經濟宏觀調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在確保土地供應支持北京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基礎上,以“職責清、情況明、數字準、作風正、效率高”為目標,完善體制、提高素質,不斷加強國土資源基礎管理工作,注重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一年來取得了顯著成效,圓滿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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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據2005年北京市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統計,北京市現有土地面積1 641 053.70公頃,占全國土地總面積的0.17%。土地利用率達87.05%。農用地1 105 495.3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67.37%,其中耕地233 400.93公頃,園地124 213.93公頃,林地690 996.11公頃,牧草地2 044.22公頃,其他農用地54 840.11公頃;建設用地323 022.9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9.68%,其中居民點及工礦區用地267 894.7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8 900.98公頃,水利設施用地26 227.22公頃;未利用土地212 535.22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2.95%(圖1)。
圖1 2005年北京市土地利用現狀
2005年北京市農用地面積比去年減少2 349公頃,減幅為0.21%;建設用地面積比2004年增加3 300.03公頃,增幅為1.03%。各類土地面積變化情況是:耕地面積比2004年凈減少3 036.28公頃,減幅為1.28%;園地面積比2004年增加275.88公頃,增幅為0.22%;林地面積比2004年增加676.09公頃,增幅為0.10%;牧草地面積比2004年增加0.88公頃,增幅為0.04%;居民點及工礦用地面積比2004年增加1 209.46公頃,增幅為0.45%。
(二)土地利用情況
1.農用地
隨著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十五”期間,北京市經濟保持快速發展,GDP年均增長11.9%,其中之一、第二、第三產業分別增長2.7%、11.7%、12.3%。之一產業實現了戰略性結構調整,都市型現代化農業強勢發展。
當前城市發展外延增長較快,粗放式用地現象尚未得到扭轉,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還較低,土地資源利用如何轉向注重內涵、挖潛存量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需要下大氣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從統計數據來看,發揮土地資源參與經濟宏觀調控等措施初步顯現,與2004年同期相比北京市耕地面積減少速度趨緩(圖2)。
圖2 1999~2005年北京市耕地面積變化趨勢
(1)2005年耕地減少的去向主要有四個方面:①建設占用。各類建設用地占年內減少耕地面積的33.06%,主要是首都機場擴建、六環路、京承高速、機場北線高速等國家重點工程和與奧運相關的重點工程。②農業結構調整。全市農業結構調整占年內減少耕地面積的54.91%,主要是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以推進生態農業、設施農業和創匯型農業為重點以及進一步調整農產品種植、養殖結構,優化農村經濟結構等。③生態退耕、災毀(包括自然損毀和退耕還林、還牧)占年內減少耕地面積的8.03%。生態退耕主要集中在懷柔區懷北鎮、密云縣西田各莊鎮和北莊鎮的丘陵地區;災毀耕地主要原因是房山區十渡鎮河道水毀等;④其他原因減少耕地占耕地年內減少面積的4%。如列入北京市 *** 重點工程,門頭溝區永定河水源治理項目工程等。
(2)耕地占補平衡情況 加強了土地開發整理和 “占補平衡” 工作。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制發了《北京市土地開發整理暫行辦法》、《北京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為科學合理、持續推進土地的開發整理,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提高耕地質量提供了體制和機制上的保障。2005年年內土地整理開發復墾補充耕地面積2 485.89公頃,其中整理土地686.17公頃,土地復墾258.47公頃,土地開發659.03公頃,農業結構調整654.09公頃,其他增加耕地228.13公頃,分別占年內耕地增加面積的27.60%;10.40%,26.51%,26.31%,9.18%。這些項目的組織和實施,提高了當地群眾保護基本農田的意識,促進了當地農民增收致富。2005年實現了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開發復墾補充耕地總量平衡。
2.建設用地
2005年實際征收土地5 982.23公頃(含國務院批準920.89公頃),其中耕地2 918.93公頃(含國務院批準532.1公頃),北京市批準的項目征地5 061.34公頃,需占用農用地3 605.15公頃,其中耕地2 386.83公頃(見表1),2005年實際占用農用地面積接近國土資源部下達的指標。保障了首都經濟建設發展的8個目標:①保證了中央在京機關單位和國防用地的需求;②保證了國家級重點工程(如首都機場東擴項目等)的用地需求;③保證了市級重點工程(如2008年奧運會場館及其配套基礎設施,五環路、六環路、京承一、二期等交通項目)的用地需求;④保證了本市現代制造業、電子、高科技產業類項目(如奔馳汽車項目、現代汽車配套項目、摩托羅拉公司遷址項目等)的用地需求;⑤支持了各區縣經濟發展建設的用地需求;⑥保證了本市房地產業均衡發展的用地需求;⑦保證了城市生態建設(如綠化隔離帶建設、京津風沙源治理等)的用地需求;⑧保證了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舊村改造的用地需求。
表1 2005年審批建設用地情況
(三)土地整理、復墾和開 *** 況
2005年土地整理開發復墾項目個數160個(全部為2004年立項2005年實際驗收合格的項目),總投資14 428.69萬元。其中土地整理8個項目,土地面積273.92公頃;土地開發134個項目,土地面積1 556.80公頃;土地復墾18個項目,面積93.77公頃;投資額分別為627.48萬元、13 379.25萬元、421.96萬元(見表2)。
表2 2005年土地整理、開發、復墾項目完成情況
二、礦產資源
(一)礦產資源現狀
截至2005年底,本市共發現各類礦產126種(含亞礦種),其中固體礦產122種,水氣礦產4種,主要是煤、鐵及建筑用非金屬等。具體資源儲量數據如表3。
表3 2005年主要礦產查明資源儲量簡表
(二)地質勘查投入與勘查成果
2005年北京市投入地質勘查費用13 370.01萬元,比2004年減少70.68%。其中,中央財政撥款8 892.57萬元(包括784萬元礦產資源補償費),比2004年增長了33.38%,國內企事業單位投資4 477.44萬元,比2004年減少88.48%。年末從業人員1 342人,同比增長24.37%,其中技術人員795人,同比增長25.39%。完成機械巖心鉆探工作量1 316米,同比減少98.3%。匯交地質資料231份。其中,固體礦產勘查資料25份,環境報告173份,地質科研報告2份。
(三)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情況
1.頒發勘查許可證及采礦許可證情況
按照《北京市人民 *** 辦公廳轉發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加強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5]15號)中明確提出,北京市近期的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目標是:逐步減少固體礦產的開采,2005年底前注銷金礦、砂石、磚瓦用粘土3個停采礦種的采礦許可證;對禁采區內的礦山和達不到更低開采規模的煤礦、鐵礦、石灰巖礦和其他固體礦山限期予以關閉;地熱、礦泉水實行 *** 開采;力爭到2007年底將固體礦山數量減少70%。2005年計劃減少30%,同時調整了開采礦產資源許可事項審批程序,將原由區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批的開采礦產資源許可事項調整為由市國土資源局審批,采礦權延續項目報市 *** 審定。
截至2005年底,有效礦產資源采礦和勘查許可證210件(采礦許可證162件、勘查許可證48件),批準登記面積159.37平方千米,收取礦業權使用費16.70萬元。與2004年同期相比發證總件數下降74.85%,全市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初見成效。
在有效采礦許可證中,能源礦產117個,其中煤61個、地熱56個;黑色金屬鐵礦產11個;有色金屬礦產3個;非金屬礦產17個(水泥灰巖17個);水氣礦產14個,批準登記面積104.84平方千米,礦業權使用費15.70萬元。
在有效勘查許可證中,能源礦產地熱44個、水氣礦產4個,批準登記面積54.53 平方千米,收取礦業權使用費1.00萬元。
有效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及采礦許可證發放情況,按照不同的經濟類型分為:
(1)在采礦許可證登記發證中,國有企業20個,集體企業69個,股份合作企業5個,聯營企業1個,有限責任公司20個,股份有限公司13個,私營企業7個,合資經營企業(港、澳、臺)4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4個,外資企業1個,其他企業18個。
(2)在勘查許可證登記發證中國有企業5個,集體企業3個,股份合作企業1個,有限責任公司20個,股份有限公司6個,私營企業3個,其他企業6個,合資經營企業2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1個,外資企業1個。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截至2005年底,共有固體礦山企業和礦泉水企業448家,較2004年減少286家。其中:固體礦山企業396家,礦泉水企業52家。另有地熱開發單位60家。開采固體礦產礦山中:國有礦山22家,占全市礦山總數的4.33%;集體礦山192家,占全市礦山總數的37.8%。
2005年,北京市共有采礦從業人員3.33萬人,較2004年減少0.22萬人。其中國有企業0.41萬人,占從業人員的12.31%,集體企業0.94萬人,占從業人員的28.23%。
2005年北京市礦業總產值為37.41億元,比2004年減少7.87億元。其中國有礦山企業產值10.81億元,占北京市礦業總產值的28.9%,主要以煤礦為主,人均產值26.28萬元。非國有礦山產值26.6億元,人均產值9.11萬元。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建設
積極參與宏觀調控,保障首都經濟社會平穩發展 一年來,由于堅決落實了土地資源參與經濟宏觀調控的決策,全年土地供應在得到控制的前提下,保障了北京市的經濟發展。
(1)積極改革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制度。為加強土地資源參與經濟宏觀調控的作用,2005年市 *** 出臺了《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辦法(試行)》(京政發[2005]6號),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相應配套出臺了《北京市收回企業國有土地使用權補償辦法》(京國土用[2005]534號)和《北京市土地一級開發及經營性項目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流程》(京國土市[2005]541號)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全市土地市場體制、機制實現了重大的創新。
(2)編制了《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應計劃(試行)》。這是之一個比較規范、比較科學、比較符合實際的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同時印發了文件通知、實施意見、區縣指標分解方案和供地評價標準等配套文件。《北京市2005年度土地供應計劃(試行)》以及相關配套文件的實施,使得北京市年度土地供應有了明確的依據,為參與宏觀調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加大了對供后閑置土地的收回力度。2005年開展了對供后閑置土地的清理調查工作。在初步清理調查的基礎上,分兩批解除了北京恒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隆豐公寓、摩根中心等45宗有償出讓后違反合同造成土地閑置項目(用地面積67.02公頃)的土地出讓合同,分別予以不同處置。
2.土地一級市場
2005年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面積(實際簽訂合同)與2004年同期相比出讓面積下降了74.20%,土地出讓面積基本回落到進入2000年初期的土地出讓總量水平,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04年處理了一批歷史遺留問題項目,提前釋放了大量經營性用地;二是在宏觀經濟調控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引導下, *** 加大了調控力度,經營性用地的協議出讓得到嚴格的控制。
2005年北京市共計出讓國有土地(實際簽訂合同)743宗,土地面積1 606.36公頃,成交價款99.00億元,經營性項目用地全部實行“招拍掛”的市場配置方式,“招拍掛”用地189.21公頃,成交價款為44.65億元,分別占土地出讓總量的11.8%,45.1%(圖3)。
2005年土地劃撥142宗,面積657.49公頃,同比面積上升了45.1%。
圖3 國有土地供應歷年出讓面積
按國有土地出讓用途構成分:商服用地256.19公頃,工礦倉儲用地944.43公頃,公用設施用地0.33公頃,公共建設用地30.70公頃,住宅用地374.71公頃(其中別墅、高檔公寓11.48公頃,普通商品房363.23公頃),分別占出讓總面積比例(圖4)。
圖4 2005年國有土地出讓面積(按用地類型分)
3.土地二級市場
(1) *** 2005年土地 *** 成交量繼續呈上升的趨勢,共辦理土地使用權 *** 271宗, *** 面積 708.43公頃,獲取 *** 金 132.84億元,與 2004年同期相比面積增長35.24 %, *** 金額上升90.73%。
土地面積 *** 的主要流向是工礦倉儲(產業用地),其次是住宅用地中的普通商品房,分別占 *** 總面積的49.19%、37.03%。
(2)土地抵押 土地使用權抵押6901宗,抵押面積6335.94公頃,抵押價款3044.28億元(連同地上物),分別比2004年同期增長了12.44%、46.96%(圖5)。
圖5 1999~2005年土地 *** 、抵押面積情況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礦業權市場建設
2005年,為貫徹落實全國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市 *** 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管理的意見》的要求,加大了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力度。一年來,在全市除地熱外限制其他礦產資源的開采,不再新發采礦許可證,并逐步減少固體礦山的開采,積極配合市有關部門對全市的治理砂石盜采的整治和關閉粘土磚窯場工作。同時,加大了對無證開采、偷挖盜采礦產資源的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到2005年底,已經關閉固體礦山企業380個,占固體礦山總數842個的45%。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依照《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制定了《北京市礦業權有償出讓暫行辦法》,并積極推動北京市礦業權出讓制度的改革。2005年共確認14個地熱勘查項目探礦權,合同金額146萬元;6個采礦權合同,金額101萬元,有效地推進了北京市礦業權有償出讓制度的建設。
四、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2005年北京市大力開展違法違規用地案件查處工作,把嚴肅查處非法批地、占地等違法案件作為工作重點,切實加大土地管理執法力度。對擾亂土地管理正常秩序的不法者起到了震懾、警示作用,明目張膽地違法占用、處置土地,公然違反規劃、大規模違法占地現象明顯減少。
2005年北京市發現土地違法案件327件(圖6),涉及土地面積466.15公頃,同比減少35.8%。其中耕地263.38公頃,同比減少19.3%;耕地占涉及土地面積的56.5%,比2004年增長11.54%。
立案查處土地違法案件219件(其中歷年隱漏案件59件),同比下降17.98%,涉及土地面積396.58公頃,同比下降40.48%,其中耕地224.06公頃,同比下降23.04%。
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結案143件(含2004年未結案件75件),結案率為65.30%,比2005年同期提高了15.49個百分點。拆除構建物6.60萬平方米,沒收構建物0.019萬平方米,收回土地6.61公頃,收繳罰沒款1 194.97萬元。
圖6 1999~2004年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產生土地違法案件的原因如下:①部分鄉鎮、村干部尚未全面領會、堅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用地意識淡薄,缺乏長遠可持續意識,對經濟發展與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關系缺乏正確認識,片面理解和追求“政績”,以發展經濟的名義,違法占地搞各類房地產開發或旅游項目;②部分與國家和市、區(縣)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公用(益)事業、奧運工程等重大項目,由于時間上的要求,為趕進度而占地建設,從而在用地等審批環節上出現先占(建)后辦、邊占(建)邊辦等問題;③有關農調、小城鎮、綠化隔離帶建設等的配套法律法規不完善,使一些用地單位以農調、小城鎮、綠化隔離帶建設為名,違法違規用地;④由于現行的征地補償安置政策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后期社會保障問題,一些農民擔心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失業,缺少生活保障,不愿辦理征地,而多采取“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集體土地;⑤執法監察力量比較薄弱。
(二)地礦違法案件查處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國發[2005]28號)精神,北京市印發了《北京市人民 *** 辦公廳關于加強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京政辦發[2005]53號),明確了全市以煤、鐵、砂石等礦種為重點,全面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為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市有關部門和區、縣 *** 的職責,又制定了具體的工作方案,將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各項任務分解到具體部門和區、縣 *** ,同時建立了整頓和規范工作目標責任制。并制定了違法案件舉報制度、重大案件督辦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聯絡員制度以及信息交流等5項制度,不斷加大對礦產資源的執法力度。
2005年北京市共立案查處礦產開采違法案件202件,與2004年同期相比增長近64.2%,全部是開采違法案件;本年結案處理案件195件,收繳采礦罰款168.16萬元,與2004年同期相比增長37.10%。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申請行政復議8件,全部屬其他類型,本年審結8件,全部為撤回申請。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國土資源管理年末從業人員638人,其中,研究生學歷以上人員44人,大本及大專學歷人員504人,高中及中專人員79人,初中以下人員11人,受過大專以上學歷教育的人員占全部從業人員的86%(圖7)。
圖7 2005年國土資源管理從業人員學歷構成
2005年行政管理經費78 766.47萬元,其中中央財政撥款10 120萬元,地方財政撥款55 312.21萬元,其他收入13 334.26萬元。
2005年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系統參加兩周以上各種院校培訓畢業或結業人數共316人次,占從業人員總數的49.53%。其中黨校學習44人次,行政學院學習15人次,參加其他院校學歷教育及培訓257人次。
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系統參加各種院校學歷教育在校學習人數為126人,其中研究生1人、碩士生9人、本科生73人、大專生43人。
七、問題及建議
1.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北京市為加強土地管理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目前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全市違法違規用地仍有發生 通過最新的衛星遙感監測顯示,在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土地管理的大形勢下,仍有一些區縣發現了新的違法違規占地行為。
(2)土地利用的效率總體上不夠高 主要表現在土地資源利用中,嚴格實行投入產出效益評測不夠得力,粗放型外延式用地現象仍然存在。
(3)土地管理的力度有待提高,基礎性工作需進一步加強 由于多年來土地管理的體制和機制等原因,全市的土地管理隊伍相對薄弱,素質有待提高,運用高科技管理思想和手段,對土地實施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管理還存在一定差距,基礎性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夯實。
“十一五”時期是首都發展的關鍵時期,在此期間將舉辦2008年奧運會及慶祝建國六十周年等大型活動。同時,北京市經濟發展正處于產業結構戰略調整、社會事業發展、生態環境改善和郊區城市化加速階段,未來幾年,北京市的建設用地需求仍然呈現強勁增長態勢。面對這種形勢,針對當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需要我們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節約集約用地,才能實現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嚴格土地管理工作的建議
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對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工作,我們有以下三點建議。
(1)為落實《國務院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批復》的精神,努力實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和“十一五”規劃綱要緊密銜接,經過近一年的努力,北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大綱已經基本完成。希望盡早受理并批復北京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利于全市“三規”同步、有序銜接、協調實施。
(2)鑒于北京市的土地后備資源嚴重不足,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有數量確定方面,遇到較大困難。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能夠研究考慮北京市實行易地土地開發整理、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試點,并希望得到國家有關部委的指導和幫助。
(3)目前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不能適應目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下產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生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強勁需求、新村建設中發生的村民上樓的住宅、旅游觀光的農民居住與經營結合的“宅基地”分配等問題,國有土地使用原劃撥土地改變用途(居民樓住宅辦商業、公司,辦公樓等行政房部分開辦經營性行業等),建議國土資源部能夠加快研究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制定。
航道局和海事局區別
一、主要職責不同
航道局主要負責審批與通航有關的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的通航標準和技術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對通航河流進行綜合開發和治理,處理水資源綜合利用中與航道有關事宜。發布航道通告,實施與航道有關的水文管理。負責有關航道方面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海事局主要負責船舶、海上設施檢驗行業管理以及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設施法定檢驗、發證工作;審定船舶檢驗機構和驗船師資質、負責對外國驗船組織在華設立代表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中國籍船舶登記、發證、檢查和進出港簽證等。
二、直屬機構不同
航道利用外資項目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省航道系統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及其他外資項目的計劃、財務(支付)管理、工程管理、環境保護、技術援助和人員培訓等工作,組織協調建設項目的評估,承擔省航道局涉外融資、技術交流及其他外事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
海事局為交通運輸部直屬行政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海事局負責行使國家水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執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能。
擴展資料:
海事局的相關職能:
1、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證管理。審核和監督管理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培訓機構資質及其質量體系;負責海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2、負責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標、無線電導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區港口航道測繪并組織編印相關航海圖書資料,歸口管理交通行業測繪工作。承擔水上搜尋救助組織、協調和指導的有關工作。
3、組織實施國際海事條約;履行船旗國、港口國及沿岸國監督管理義務,依法維護國家 *** 。負責有關海事業務國際組織事務和有關國際合作、交流事宜。
4、編制全國海事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管理所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教育、科技、人事、勞動工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噸稅、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有關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環境。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條件;核準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廣東省航道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海事局好進嗎?
海事局不好進。
中國海事局,對外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對內稱交通運輸部海事局,(China MS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的直屬正司級行政機構,國家公務員。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交通運輸部海事主管機構,機關駐地位于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11號。
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有關文件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交通運輸部海事局)
為交通運輸部直屬行政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和登記、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和登記、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針、政策、
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
(二)統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監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產條件和水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調查、處理水上
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違法案件;指導船舶污染損害賠償工作。
(三)負責船舶、海上設施檢驗行業管理以及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設施法定檢驗、發證工作;審定船舶檢
驗機構和驗船師資質、負責對外國驗船組織在華設立代表機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中國籍船舶登記、發證、檢查和進出港(境)
簽證;負責外國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國港口、水域的監督管理;負責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盜管理工作;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
他貨物的安全監督。
(四)負責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證管理。審核和監督管理船員、引航員、磁羅經校正員培訓機
構資質及其質量體系;負責海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環境。負責禁航區、航道(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劃定;負責禁航區、航道
(路)、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等水域的監督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條件;核準與通航安全有關
的岸線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沉船沉物打撈和礙航物清除;管理和發布全國航行警(通)告,辦理國際航行警告系統
中國國家協調人的工作;審批外國籍船舶臨時進入我國非開放水域;辦理港口對外開放的有關審批工作和中國便利運輸委員會的
日常工作。
(六)負責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標、無線電導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區港口航道測繪并組織編印相關航海圖書資料;
歸口管理交通行業測繪工作;承擔水上搜尋救助組織、協調和指導的有關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際海事條約;履行“船旗國”、“港口國”及“沿岸國”監督管理義務,依法維護國家 *** ;負責有關海事業
務國際組織事務和有關國際合作、交流事宜。
(八)組織編制全國海事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有關計劃;管理所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教育、科技、人事、勞動工資、精神
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噸稅、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等有關管理工作;受部委托,承擔港口建設費征收的管理和
指導工作;負責全國海事系統統計和行風建設工作。
(九)承辦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海事局是什么部門
國家海事部門有兩套班子,一套是交通部直屬的海事局,一般都分布在沿海和長江流域、京杭運河流域(如長江海事局、廣東海事局等等,你一般打開他們的網站,名稱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某某海事局”,這類海事局的人員全部屬于國家直屬機關公務員,要參加全國的直屬機關公務員考試才能進去。還有一套班子就是地方的海事機構,叫某某地方海事局(注意,是加了地方兩個字的)這類海事局一般屬于當地交通部門的分支機構,替地方 *** 管理水上交通安全,業務也是由省地方海事局指導,但人事編制都屬于地方,參加地方的公務員考試就可以了。比如湖南的岳陽,在長江邊上,他就有兩個海事局,一個是交通部直屬的,叫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岳陽海事局,隸屬于長江海事局(武漢)管理,還有一個是岳陽市地方海事局,隸屬于岳陽市 *** 的交通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