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出生證明需要什么證件呢
孩子出生證明需要什么證件
填表及辦理出生證明須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余項目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辦理出生證明文案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戶口地址需與戶口本上(之一頁)地址一致。嬰兒戶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并確定嬰兒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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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原件(集體戶口和外地戶口可帶復印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未婚者需嬰兒父母寫未婚申明),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
4、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證件不齊不能辦理出生證明。
5、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托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辦理出生證明文案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托書,并帶齊雙方證件。(嬰兒父母只來一位辦理即可)。出生證明打印好后嬰兒姓名不能更改。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日前印發的《關于啟用和規范管理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在具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由該機構負責簽發;在途中急產分娩并經具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處理的新生兒,由該機構負責簽發;具有《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人員接生的新生兒,由新生兒出生地縣(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負責簽發;其他情形由新生兒出生地縣(區)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機構負責簽發。
辦理出生登記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辦理出生登記(出生證明)一般需要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戶口簿原件以及當地需要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辦理出生證明文案的其他資料進行辦理的。
考慮到各地對于出生證明辦理的流程以及政策不同,具體辦理出生登記所需要的資料要咨詢當地相關機構出生證明部門為準。
一、出生登記
出生登記,是在孩子出生以后,父母雙方或者其他監護人帶上相關資料到孩子出生醫療機構出生證明部門申請辦理登記并領取出生證明。
各地對于出生登記以及申請辦理出生證明所需要的資料大同小異,最基本都要求提供小孩雙方父母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結婚證等資料辦理登記的。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女方的計劃生育服務證(生育登記),或者當地計生需要的資料。
若父母身份證原件跟當時入院時候填寫的資料有誤情況下,辦理出生登記的機構是有權要求公民提供正確的證件,或者提供有效的親子鑒定資料才給予辦理小孩的出生證明,避免公民冒認辦理出生證明等違法行為。
二、出生登記所需要提供的資料參考如下安徽省合肥市測繪資質辦理出生證明文案:
1.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父母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4.計劃生育服務證(生育登記)
5.當地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特殊情況,需要按照當地出生證明管理條例來約束公民提供有效的資料申請辦理出生登記以及領取出生證明。
以安徽省《出生醫學證明》(1)管理辦法為例子:
*** 部門要求辦理入院登記時應核對分娩產婦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并留存復印件。新生兒母親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產婦信息不一致的,應當提供親子鑒定證明。
對于未提供新生兒父親信息的,新生兒母親應提供本人簽字的書面聲明,簽發機構可在《出生醫學證明》上父親信息欄目處填寫“/”。
引用資料
安徽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
出生證明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出生證明辦理流程:
1、由嬰兒的家屬在產婦出院前,攜帶《孕產婦保健手冊》或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嬰兒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生育證在戶口所在地轄區婦幼保健機構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2、非本地戶口在我市醫療機構出生的嬰兒,由其父母(監護人)攜帶接生機構出具的新生兒醫學記錄、嬰兒父母的身份證、生育證等有效證件,在市婦幼保健所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在醫療機構外出生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程序。對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嬰兒,由各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證怎么辦理?需要什么?
一、辦理出生證明期限
需要在寶寶出生當日起一個月內辦理。
二、如果一年內未辦出生證明
1、需要婦幼辦理出生醫學管理卡
2、領卡后去當地派出所開證明(證明孩子與母親的關系)
3、DNA親自鑒定
4、病案室復印病歷
5、病房領取相關表格填寫。
6、由母親本人親自辦理,不得代辦。
三、辦理時間
每周二或周五下午。
冬季時間:2:30—5:30
夏季時間:3:00—6:00
四、辦理地點
出生所在醫院內
五、辦理所需證件
1、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身份證丟失或過期需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方可)
2、父母雙方戶口本原件(首頁及本人頁)
3、出院手續
4、出生證明管理卡(到保健站辦理領取)
5、回冊證明(到保健站辦理領?。?/p>
6、委托書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后,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后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并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里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出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