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測繪資質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4〕1729號)要求,進一步促進“多測合一”中介市場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營造公平開放、誠實守信、執業規范、服務優質、監督有力、運行有序的“多測合一”中介服務市場,現就進一步優化測繪中介機構入駐廈門市中介網上服務大廳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入駐管理
1.具備工程測量和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無不良信用記錄,可申請入駐廈門市中介網上服務大廳測量調查類“多測合一”專區。
鼓勵測繪中介機構對“多測合一”項目實行注冊測繪師或通過廈門市測繪與基礎地理信息中心組織的業務考核合格的從業人員簽章制度,對于實行該制度的測繪中介機構,納入星級評價正向激勵。
2.測繪中介機構入駐承接本市業務應符合《福建省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3.申請入駐的測繪中介機構,可登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https://zwfw.fujian.gov.cn/),通過“我要辦”-“中介超市”-“廈門市中介服務網”注冊、填報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并提交申請,經審核符合入駐條件的,即可完成入駐。
4.原已入駐的測繪中介機構入駐信息繼續有效,無需重新提交入駐申請;如單位信息發生變化的,應在信息變更一個月內及時申請信息變更。
5.測繪中介機構承接“多測合一”業務,應嚴格按照國家測繪資質規定的資質等級和作業限額承接業務,承接業務時應與項目業主簽訂“多測合一”測繪合同。測繪中介機構承接“多測合一”業務后,不得將項目進行轉包、分包,不得允許其他單位 (或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6.測繪中介機構對測繪成果終身負責。開展業務應嚴格執行廈門市“多測合一”技術標準、成果標準和相關工作制度,完善本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加強測繪成果質量管理,誠實守信經營,依法依規如實測繪。
7.測繪中介機構入駐后,發生以下情形應暫停受理業務: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暫扣許可證件,或處于責令整改期間;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暫停期滿,可恢復承接“多測合一”業務。
8.測繪中介機構入駐后,發生以下情形應依法禁止承接“多測合一”業務并退出中介服務大廳:因測繪資質注銷或資質業務范圍發生變更等原因;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處以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的。如測繪中介機構重新具備入駐條件,可再次申請入駐。
二、關于事中事后監管
9.廈門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主管部門加強“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成果質量審核、測繪安全生產檢查等工作,進一步強化中介機構服務全過程監管,并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
10.廈門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主管部門委托廈門市測繪與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對測繪中介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失信經營、擾亂市場、被用戶投訴、測繪成果經多次審核不合格、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等行為或信息進行收集核實,記錄為不良信息,進行書面通報,涉及違法違規的信息將移交有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有關信息及處置結果納入測繪中介機構星級評價。
11.調整印發《廈門市“多測合一”中介機構星級評價制度》,優化評價指標,對中介機構遵章守紀、誠信經營、安全生產、完成數量、成果質量、履約情況、服務態度、用戶評價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并定期將評價結果進行網上公開。
12.廈門市測繪與基礎地理信息中心作為“多測合一”技術指導部門,應持續開展“多測合一”業務培訓,做好政策解讀,加強對技術標準、資料使用、工作流程等業務的指導培訓,提升各中介機構“多測合一”服務能力。
13.項目業主可根據項目規模及實際需求,綜合評估中介機構的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技術能力、合同履約、星級評價情況等要素,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測繪中介機構提供服務。
14.測繪中介機構進出廈門市中介網上服務大廳實行動態管理,中介機構可自愿選擇申請進入或者退出。
15.測繪中介機構對廈門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有異議的,可申請核實或變更。
16.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原“多測合一”改革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 2025年3月18日印發
原文鏈接:https://zygh.xm.gov.cn/zfxxgk/zfxxgkml/zhxx/tzgg/202503/t20250320_2923252.htm#/